在錢記客棧隔壁有家成品衣店,裡面各種檔次的衣服都有。因為看見吳怪梅原來穿的並不算差,所以店老闆一邊熱情推薦買貴公子款式。

另一邊,吳怪梅只顧默默找尋合適的,結果吸引店老闆一直在旁邊建議。直到吳怪梅找到角落對摺掛著的一種套裝,讓店老闆的表情瞬間僵住了。

那種款式是布料很差的窮書生褂子,好幾件對摺一次搭在一根約腰身高的橫槓上,甚至都沒有掛出一件來展示。

當然,吳怪梅不是不想買好的,而是認為不能買。一來,認為魂仙身份應該儘量低調,最好讓所有人都忽略自己;兒來,畢竟錢掌櫃說了還有俗世惡人,同樣要預防他們惹事。

吳怪梅將那幾件粗布書生褂子全買了,然後順便穿上了一件。而其餘的則扔進如意袋內了。因為他確實一身書生氣,所以當他穿起書生行頭後完全像一個書生了。

之後,路過隔壁幾家一間雜貨鋪,吳怪梅看見有書生背架後進去了。他問到一種最便宜的款式,是取細竹杆做骨架與用扁藤編成箱體的。

那個箱體被隔出3層,並且在中間的隔箱較大。在箱體兩側的竹杆往上伸出很長,並且在末端一截明顯是用火烤後再折彎了,跟著在上面套了一塊擋布。

在貨攤某處擱著一個小生面具,但看起來不像拿來賣的。因為普通人不怕總拋頭露面,吳怪梅想著店老闆或許買來戴著好玩而已,所以說不定可以買下來,以免多跑一趟面具店了。

尤其小紅姑沒給他介紹面具店,所以他怕自己未必能看見面具店了。

“老闆,那個面具是不是不常戴了?能不能轉賣給我呀?”吳怪梅試探問道。

店老闆打量了一陣吳怪梅,也試探問道:“你是上跑附近村子教書的窮書生,還是準備上山修道的呀?”

吳怪梅驚奇說道:“老闆你看得好準呀,再猜一下是前者還是後者唄!”

店老闆卻很正經說道:“我懶得猜哩!如果是前面一種,你是新來的吧?在陽陰縣三不做:撐船,趕車,教書。原因都是一個,因為陽陰縣境內野鬼與妖修遍地,凡是需要外出的活都不好乾,所以這種活最好找到。這三種活經常在城外拋頭露面,所以掙錢後都是先買面具,出行免得被野鬼看出害怕表情。”

“戴面具還可以裝修道人嚇鬼吧?”吳怪梅猜測一句。

店老闆點了點頭,接著說道:“去修道的起碼知道不被記住了,往往先講究擋住一張臉。所以,但凡認為自己頗有修道天分的都愛買一塊,其實大多數都將成為需要從鄉民那兒騙吃騙喝的小角色。我常去聽一個從陰陽門出來的道醫解說《訓仙十誡》,知道陽陰縣哪怕妖魔鬼怪遍地卻根本不用怕的,純粹怕自身不正常自誤而已!”

“那個面具可不可以賣呢?”吳怪梅再次問道。

店老闆答道:“不賣!但我現在可以猜到你是修道的了,所以賣個人情送給你!因為如果你是教書的,這會情緒起碼該低落點了。我不妨也結個道緣算了,一張面具也不算很值錢,尤其我還是在城外撿到的。萬一你將來出陽陰縣地界遊歷,可以幫忙去看一眼老家。”

“那敢情好!也算我討你一個彩頭,成功進入陰陽門!”吳怪梅高興說道。

店老闆又點了點頭,同時話頭仍未停:“另外,我家裡的情況非常不好。我原想到大山裡尋個便宜老婆,結果撞見一個倒騎驢的老人家,不知不覺跟進陽陰城地界回不去了。我的家就在陽陰門那頭山外不遠,叫今日鎮。到東鎮出關城頭還能看見家鄉的高山,卻對我來說可望而不可及了。我其實還有一個兄弟的,但不知道留下血脈沒有。在陽陰縣不讓非原籍的男子傳宗接代,我自然是不能夠了。我兄弟叫黃簡駒,我叫黃簡犢。但我重名了不能進陽陰城,所以改名為黃世仁了。”

“名字近音怎麼辦?”吳怪梅好奇問道。

小紅姑告訴過他同音怎麼叫名字,卻沒告訴近音和誤讀怎麼辦。當然,他當時也沒想到這些情況。

“這位兄弟愛聽故事吧?”黃世仁探問來一句。

“對,對,對!”吳怪梅答道,“從小聽故事長大的。同村地主是行醫十里八鄉大半生的郎中,可以說他有一肚子的故事。他晚上常來我家吃飯並在飯桌上講大半夜,也將全村小孩都吸引到我家裡來聽故事。”

這時黃世仁才答道:“不怕近音、誤讀的和同音名字的,心裡想著那幾個字就行了,據說陽陰城的寶靈非常靈驗。我深有體會,重名的才很煩人。最先不能進城太遠了,只能看到緊挨城門口三家店,倆黑白無常店與對面陽街一家改名店。”

這時另有一位顧客進門,所以將黃世仁打斷了。但對方僅看了幾眼就走了。之後,黃世仁才接上話頭說道:“我這個人以前比較沉默,同時腦子又不太靈泛,自己想不通原因也不愛打聽什麼,所以,走一兩小時到天黑都是那樣,次次發現莫名其妙變成出城了。後來有一位黑無常姑娘來提醒了,才告訴我重名不能進城,說生人要去陽街那家店裡改名字。”

吳怪梅接著興致勃勃問道:“噢,難道你們之間後來發生過什麼美麗故事嗎?”

黃世仁答道:“人鬼殊途,所以沒有美麗故事,有的只是寂靜歡喜被吸陽氣。何況她不瞭解以前的我,所以肯定不知道我身上的變化。在陽陰城住了一段時間後,我的性格都漸漸與以前變得迥異了。當然,這與她只有一半關係的。另一半關係自然來自陰城主,我光在自己店裡就看見幾次陰城主掐死人了。所以,也許沉默就等於死亡!”

這時黃世仁弄一個竹筒喝了一口水。吳怪梅忽然受啟發,發現自己也需要一個裝水的竹筒呀。但是黃世仁明顯沒說完,所以他決定暫時不插話。

“再者,是改變喜歡物件了。其實我在人間過得很慘的,專門替人去深山放羊的。我根本連女人都看不到一眼,最多到尼姑庵附近看看挑水的尼姑。畢竟窮得替人放羊了,喜歡女人不是等於想摘星星嗎?所以,我其實從來只喜歡羊的。後來,我知道鬼在晚上特別喜歡陽氣,然後特意找去店裡說要給她吸陽氣,之後就越來越熟悉了。”黃世仁說此又喝了口水。

“喜歡羊是什麼意思?”吳怪梅剛問完想到了,馬上邊揚手邊提醒說道:“我或許懂了!”

黃世仁又點了點頭,才接著說道:“我現在每月初一、十一、二十一都找她,然後過3次陽氣給那位黑無常姑娘。很無奈,喜歡上鬼就不能自私了。她們每晚想要點兒陽氣,這樣讓鬼的身體會更健康。所以,如果你也想鬼混也可以去黑無常店找她約一下,她叫聶小倩!當然要注意事不過三,每人每月最多隻能給3次陽氣。”

“我爹就是被吊頸鬼害死的,可以那麼相信鬼嗎?”吳怪梅問道。

黃世仁答道:“注意一點就行了,不是很熟的鬼一定要去妓鎮,那兒有專門控制吸取陽氣量的地仙,他們隨時感應著每間房間。當感應到那個鬼過分了會馬上現身鬼旁邊,緊跟就是一腳踹過去了。他們的腳能踢到鬼身上,讓哎呀叫喚不停老半天,並且還會當場記錄一次失信。聽說只要超過三次失信,該鬼再也別想進妓鎮吸什麼陽氣了。這樣對雙方都非常安全,在鬼一面不怕自己忍不住想多吸,在人一面不怕被鬼迷幻後讓多吸了。不然那些鬼在其它地方可很難自覺的,肯定要多吸很多。”

這時黃世仁緩氣一下才接著說道:“當你陽氣被吸低了到處有鬼跟隨了,她們覺得你好說話就也想沾光了,不僅說話好生央求也趁你陽氣低後頭腦不清獻媚跳舞,甚至十分大方的摸你身上讓受不了。在陽陰城有首打油詩形容得特別形象:鬼手摸一摸,老翁抖三抖;鬼腰扭一扭,垂死驚坐起。當然鬼都守《訓仙十誡》的,在村子、大路上都不敢害人,必須把你引誘到比較隱蔽處,只要你定力不夠後同意了,將把你吸到剩一口陽氣吊命都行!然後,就算你無法動彈被老鼠啃死了卻不能怪鬼了。按《訓仙十誡》裡的說法:雙方自願,死無怨尤!”

吳怪梅感覺黃世仁挺懂鬼的,所以忽然想請教一下,說道:

“我小時候聽說我爹是被鬼害死的,你幫我分析一下那個鬼有沒有違反《訓仙十誡》!村裡人說我爹中了鬼的迷惑幻術了,才走去一條樹下的假路,卻不知道樹下有洞與上方脖子位置剛好有一根藤,所以踩到洞上後剛好被吊死了。”

黃世仁答道:“請相信我,那不違反了。我曾經很想跟鬼組成家庭,所以漸漸成為陽陰城琢磨鬼的資深行家了。鬼害人都很明顯的,否則算違反《訓仙十誡》。總之,讓不慌的人很容易分辨周圍環境改變了。當然,人越慌則看到的幻相則越變得更真實。”

吳怪梅見黃世仁停了,問道:“能舉些具體例子嗎?”

黃世仁答道:“好的!比如知道眼前的路以前沒有,讓人能肯定是新開的或者老路被移位置了。又或者出現得十分不合理,比方在一個山腳旮旯村子裡出現有能過幾輛馬車的大道,或者境內原本都是黑土壤,唯獨那兒卻忽然變為黃泥巴路了。總之,只要自己眼瞎都怪自己。”

“那普通人如果發現遇到鬼了該怎麼應付呢?”吳怪梅接著問道。

黃世仁答道:“最保守的方法就是乾脆原地待著,等著天亮破掉幻境。甚至,周圍的鬼在看見你太冷靜後,說不定不用多久就自行離開了。山裡人會製造神仙粉的也可以帶點在身上,當遇到鬼就用小指戳一丁點喂鬼,那個鬼就會發癲唱一夜歌,自然不知道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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