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你甚至不敢叫他一聲伏地魔

奧利凡德先生習慣為每一個前來購買魔杖的客人,測量身體的各種資料。

根據他的說法,這是為了讓魔杖更加匹配使用者,但路明非第一次來的時候就發現這根本不靠譜,只是奧利凡德先生的營銷手段,為了讓顧客覺得他更加專業。

就和開鎖師傅花半小時開鎖,整得汗流浹背,顧客才會覺得自己的錢花得值。而如果是三兩下就捅開,顧客甚至會不願意給錢一樣。

魔杖購買也是同理,如果剛進店就隨手遞過來一根,顧客只會覺得這很草率……路明非看著哈利在奧利凡德先生的指揮下嘗試各種魔杖,若有所思。

很快,哈利嘗試過的魔杖幾乎堆成了一座小山。

就當路明非快要忍耐不住催促時,奧利凡德先生敏銳地察覺到這一點,主動結束“物有所值的浪費時間”環節,從貨架上拿出一個盒子。

“冬青木,鳳凰羽毛,十一英寸長,我想大概沒有比這更適合你的了。”

路明非看著哈利接過魔杖,魔杖尖端放煙花一樣地亮起來,躍動的光斑將整間奧利凡德魔杖店照的光芒四射。

“很好!有趣,太有趣了!”奧利凡德先生笑起來,鼓著掌。

“呼,還好,我還以為會像我一樣……”路明非鬆了口氣。

“我的那根有沒有什麼類似的兄弟魔杖,或者做出過什麼大事之類的?”

“我賣出的每一根魔杖,都記得清楚。哈利·波特先生所持有的這根魔杖,杖芯所用的鳳凰尾羽,與給他留下額頭傷疤的那根魔杖杖芯同源,來自同一只鳳凰。”

也正常,畢竟那是他的家族傳承面臨斷絕最接近的一次……要是路明非當初放出的爆炸光球真的炸開,恐怕連奧利凡德人帶魔杖庫存都得給當成灰一樣揚了!

“咳咳,我那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沒想到會出現那種情況嘛,奧利凡德先生,你又不是不清楚。”路明非乾咳兩聲,連忙解釋。

“還有這種事,那我的那根呢?”路明非好奇地問,他懷疑這又是奧利凡德的一種營銷手段。

也不知道那些龍心絃都被用在了誰的魔杖上,還有那些龍皮手套和龍血……

路明非連忙轉移話題:“對了,奧利凡德先生你剛剛說的‘有趣’是什麼意思,哈利的這根魔杖有什麼特殊之處嗎?”

“不要在我的學弟面前玷汙我的名聲啊!”

基本每一位到了年紀,即將入學霍格沃茨的小巫師們都會來這裡獲得屬於自己的魔杖,且一般都伴隨終生。”

很顯然,他至今仍然對於路明非當初做下的事情耿耿於懷。

奧利凡德先生冷哼一聲。

路明非想起當年自己訓練時不小心幹掉的那些火龍,一時間就連語氣都變得有些唏噓起來。

路明非乾笑著行法國軍禮,讓哈利留下七枚金加隆後,趕緊帶著哈利離開。

奧利凡德看著哈利,輕聲說,“那根魔杖的主人做了一番大事,而你,哈利·波特先生,我想你也會做出一番大事的。”

哈利忍不住縮了縮,給他留下傷疤的那根魔杖,不就是伏地魔嗎?

“魔杖的製作材料和手藝絕不止這個價錢。”

“當然不會,因為這些材料大部分都來自霍格沃茨提供……

路上,路明非給哈利說著關於魔杖的事。

“不是誰都會像你那樣,剛拿到魔杖,就想把魔杖店都炸了的,路明非先生。”奧利凡德先生立刻板起臉來。

“要是這樣的話,奧利凡德先生不會虧本嗎?”哈利問。

“你已經做出一番大事了,路明非先生!而你的那根魔杖,世間僅有,因為這世界上唯一的一隻火龍之王早就去見死神了!”奧利凡德先生沒好氣地說。

“七枚金加隆一根魔杖的價格,其實是給霍格沃茲學生的優惠。”

火龍是真值錢啊,全身上下到處都是寶。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也能夠變成龍,觸目傷情的話,估摸著路明非就想要去成為火龍獵人了。

他們第二個抵達的是麗痕書店。

“我們還需要買書嗎?”哈利問。

“不,我為伱提供的【學霸課本影印件】可比這些空白的課本好得多……你絕對不會失望的。至於其他的課外書,你基本可以在霍格沃茲的圖書館找到。”

路明非搖頭,“不過我們還是可以進書店看一下,萬一有什麼新的好書呢?”

他帶著哈利走進書店,鑑於之前在破釜酒吧引起的轟動,路明非早已為哈利重新調整了一下發型,用劉海遮擋住那道標誌性閃電疤痕。

沒有閃電疤痕之後就沒人能認得出哈利了,這說明哈利的商業價值根本還未被開發……對於路明非而言,這無疑是一個好訊息。

不過開發商業價值這一塊,說來容易,實際執行起來還是很難的,因為哈利只是一個十一歲的男孩。

路明非必須考慮,在開發價值的同時,還要避免影響哈利正常成長,畢竟公眾人物承受的壓力可不是一般大。

如果無法兼顧,就算哈利自己願意,路明非心裡也過意不去。

如此想著的路明非很快注意到麗痕書店裡的顧客中一張熟悉的面孔,那是一個淡金色頭髮,擁有冰冷灰色雙眼和蒼白尖臉的男子,持有手杖。

盧修斯·馬爾福,路明非認得這個人,因為他是霍格沃茨的校董事之一,也算是金主。

只是路明非和這個金主的關係並不好。

倒不是路明非吃了飯砸碗,而是盧修斯·馬爾福一直站在明確反對鄧布利多教授的立場上。

誰和鄧布利多教授為敵,那自然就是路明非的敵人。

更不用說盧修斯·馬爾福曾經是伏地魔手下的食死徒之一,甚至還是主力。

只是伏地魔銷聲匿跡之後,他利用自身純血家族的身份和金錢的影響力,以“受到奪魂咒控制”將自己洗白,成為英國巫師界上流社會的一員,並仍然混得風生水起。

盧修斯的身邊還帶著一個小孩。頭髮、眼睛的顏色乃至臉型都和他一模一樣。

“呀,這不是剛剛上了麻瓜報紙和預言家日報的,大名鼎鼎的路明非先生嗎?”

盧修斯也發現了路明非,牽著他的兒子走上前來,臉上露出譏笑,語氣故意拖長,顯得陰陽怪氣。

“原來霍格沃茨的經費就是被你用在了鬥富上?”

“盧修斯·馬爾福。”路明非笑起來,語氣淡然。

“反正花的錢裡有你的一部分,我還是第一次見,有人被看不慣的人拿錢花,還笑得出來的呢。”

“我想我馬上能看到鄧布利多的解釋信了,不知道這一次的可笑緣由會是什麼?”盧修斯針鋒相對,冷笑道。

“我想你大概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如果這一次沒一個合理的解釋,那之後的經費……”

“哦,這倒是不必勞煩鄧布利多教授了,你如果要解釋的話,我現在就可以給你。”路明非微微挑眉。

“當然是為了對付你的主人……抱歉,更正一下,舊主人。我忘記你已經洗白了,雖然那拙劣的手段大概是傻子都看得出來,但對於你來說已經足夠高明。”

盧修斯的臉立刻陰沉下來,他自認為已經是個風光的體面人士,但是路明非這句話赤裸裸地揭開了他當年最為卑微的一段時光。

“你不可能一直拿……他當藉口!”

“你甚至不敢叫他一聲伏地魔,還是說你更習慣用食死徒的方式稱呼他?叫什麼來著,黑魔王?”路明非輕蔑地笑了笑。

能說爛話自然也就能夠毒舌,這兩種技能在某種程度上是相通的,只是路明非基本沒有需要用到這一技能的時候。

毒舌的最經典也是最有用的技巧,就是抓住對方會破防的點,死死咬住不放。

“牙尖嘴利可救不了你。”盧修斯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等之後……”

“哦,我可不止牙尖嘴利,既然你說到這個……那麼,除非你已經做好準備迎接巫師決鬥,否則就閉上嘴巴。”路明非懶洋洋地甩出一句話。

盧修斯剩下的話語卡在喉嚨裡,蒼白的臉上浮現紅暈,一時間竟然真的說不出話來。

路明非的目光落在盧修斯的兒子身上,“這位是你的兒子嗎,怎麼稱呼?”

“德拉科·馬爾福。”德拉科昂著腦袋說。

“你要做什麼?”盧修斯猛地將德拉科扯到身後,冷冷地問。

“別緊張,盧修斯先生,我可不是像你這樣不擇手段的人。成年人的事情由成年人來解決,不會落在未成年人身上的,何況我看你兒子似乎還有得救。”

路明非笑了笑,“盧修斯先生,看在過去,以及未來經費的份上,給你兩個忠告。

第一,你的訊息可能不太靈光了,或許該去打聽打聽在阿爾巴尼亞發生的事。我很好奇,等你知道這件事後會做出怎樣的選擇。

第二,聽說純血家族之間互相通婚的情況格外頻繁,而近親結婚容易導致遺傳病現象……

你們這種父子都面相蒼白的樣子,我想,應該不是飲食不良,或者故意化妝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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