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出生在這兒,大概是50多年前?我也記不清了,我爸媽把我扔在了一個垃圾桶裡,我為一個在碼頭工作的縴夫撿了回去。」

「我的運氣還不錯,不是嗎?我的爸爸非常能幹,能養活得了我,雖然後來他被人打死了,但我起碼順利的長到了成年……」

病房當中,一個略有些肥胖的黑幫頭目靠著牆,吸著雪茄,回憶道:「我看你挺年輕的,所以沒經歷過那個時代,那時候可真是波瀾壯闊,我這個詞用的對吧?」

「是的,你們都知道,我是個新來的,不光是剛來到醫院裡,也剛拿上槍和鞭子,」布魯斯十分隱晦的說道,但其他人卻都笑了笑說:「那你還算老練,有不少新人,剛把自己的頭兒幹掉,就把這裡的所有人都得罪了一遍。」

「我很清楚,多個朋友多條路。」布魯斯也點燃了一支雪茄,皺著眼睛吸了一口,說:「其實我也在發愁,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

「發什麼愁,現在的日子還不好過嗎?」另一邊一個更年輕的黑幫老大說:「可比十年前好過多了,我沒趕上好時候,當初為了搶碼頭捱了兩槍,到現在還總是疼……」

「你的運氣已經不錯了。」胖老大開口說:「我剛來哥譚那會,誰也不跟你講規矩,整個城市裡亂糟糟的,簡直沒法看。」

「哦,對了。」他又開口,看向布魯斯問道,「小子,你是幹掉了你的長輩才上位的嗎?還是從其他人手裡搶的?」

「我沒有什麼長輩。」布魯斯聳了一下肩說:「只是看不慣我那個片區的老大,我謊稱我是外地的商人,拎著一把槍把他幹掉了,好在,那傢伙本身就很爛,還剋扣底下的人的工資,所有人都忍他很久了,被我撿了個漏。」

胖老大一挑眉說:「你還真有點本事,敢直接開槍,不過這樣也好,你這麼年輕,要是幹掉自己的父親或者叔叔,接下來才麻煩呢。」

「什麼意思?」布魯斯問道。

胖老大一擺手說:「你要是沒什麼根基,全憑自己闖蕩,那大家也會對你寬容一點,但是要是你被自己的父親或者叔叔帶著進入了社交圈,那你但凡有一點出格,大家都會覺得你不靠譜,不會跟你做生意的。」

布魯斯皺起了眉說:「為什麼我沒有根基,反而會對我寬容一點?」

另一邊那個更年輕的老大說:「這你還不知道嗎?你要是沒跟著自己的長輩學過規矩,那大家當你是個鄉巴佬,偶爾出點醜也沒什麼的,我也是這麼過來的。」

「但是,要是你本來就是黑幫家族出來的孩子,天天跟著自己的父母學規矩,天天看他們怎麼做,還能做錯,那不就說明你蠢嗎?」

布魯斯沒想到還有這種區別,他說:「那我要是出了醜,他們不是一樣嘲笑我嗎?」

「這沒什麼關係,我也被嘲笑過。」更年輕的老大點燃了一根雪茄說:「只要你不犯那些根本性的錯誤,被笑兩聲也沒什麼的。」

「畢竟,你是因為沒學才不會,可要是學了,而且學了那麼多年還沒學會,那讓人家怎麼跟你做生意?誰會跟一個學最基本的禮儀學了這麼多年還沒學會的弱智做生意?」

布魯斯點了點頭,那個胖老大開口說:「說起這個,我就想到我的女兒,謝天謝地,她沒有什麼自由戀愛的頭腦,可千萬別跟我提這事,更不要看上富商的子,那群花花公子沒一個好東西……」

胖老大抽了一口雪茄說:「我本想把她送到教會中學去讀書,可我夫人跟我說,去那兒什麼也學不會,到時候連請柬都不會回覆,會被人家笑話的。」

「教會中學?應該還不錯啊?」布魯斯說:「尤其是城裡最著名的那所女校。」

胖老大不屑地一擺手說:

「是不錯,可你要看看它們教的是什麼,他們教我女兒讀聖經、做裁縫、插花、畫畫,可問題是,她將來是要嫁到勞倫斯家族去的。」

「她會成為小勞倫斯的夫人,勞倫斯家族的主母,光會這些頂什麼用?火柴馬龍……你是叫這個名字吧?」

「我問你,如果,你有事想去勞倫斯家族拜訪,寫了一封拜帖,送到了他們家的信箱裡,這個時候,你是不是應該會期待他們的回覆?」

布魯斯點了點頭說:「當然。」

「可要是他們家的主母,是個連你是誰、是什麼層次的人都不知道的蠢姑娘,你怎麼能指望他給你合適的回覆呢?」

胖老大吐出煙霧說:「勞倫斯家族比你要強的多,你這樣的小人物想去他們家裡拜訪,人家的回應當然不能太熱情,否則就沒法應對那些同層次的家族了。」

「可是,要是同意的措辭寫的太冷漠,又會被你誤以為是拒絕,想把握這個度,回覆的信件,除了上面的措辭之外,還要看筆跡,看信件的質感,看回復的時間,這些都把握不好,不是得罪人嗎?」

布魯斯想了想,覺得確實也是,不要說是規矩繁多的黑幫,哪怕是哥譚上流階層的聚會里,也有各種各樣麻煩的規矩。

男性還能稍微好一點,那群貴夫人和小姐們,一串項鍊、一個頭飾都能有上百個講究。

誰穿了新款、誰穿了舊款、誰的扇子是誰送的,誰的帽子是朝哪個方向戴的,全都有講究,誰最近訂婚了、誰最近生孩子了、哪個家族發生了什麼變動,全都可以從衣食住行的細節上看出來。

而布魯斯之所以沒有感覺到難,是因為,布魯斯·韋恩這個偽裝,本身就是個爛到家的花花公子,他可以隨意在宴會上發脾氣,誰也沒法拿他怎麼樣,他可以剛健身完,穿著一身運動裝,就來到富麗堂皇的公館裡,侍者和經理也得對他陪笑。

至於什麼請柬,他根本看都不看,阿爾弗雷德也不會和他說,告訴他的話只會是「某某家族邀請您過去,您看看要不要過去」之類的,要是布魯斯說不要,阿爾弗雷德也不會問他請柬怎麼寫。

簡單來說就是,布魯斯的父母、管家和他自己的偽裝身份,為他避免了這些亂七八糟的隱秘規矩,整個哥譚都沒人敢得罪他,他還用守什麼規矩?

而在此時,他設身處地的想想,要是沒有了韋恩家族的地位,沒有了勤勤懇懇的老管家,也沒有了布魯斯·韋恩這個偽裝身份,他就是個普通的富商,那想要融入哥譚的圈子裡,可就要費盡心血了。

別說是拜帖和請柬怎麼寫?他連送的人是誰、穿什麼服裝、走路用什麼姿勢都要管一下,就算蝙蝠俠一天有48個小時,也得累吐血。

現在,布魯斯明白,席勒那個問題到底是在問什麼了,當初,他讓席勒跟他一起體驗貧民窟的生活,結果席勒卻問他「你真的覺得在貧民窟生活比在上流階層生活更難嗎?」

席勒指的其實就是,在貧民窟生活,你的親戚朋友兄弟同事都是你的助力,但在上流階層生活,所有這些人都是你的麻煩。

有一點行差踏錯,這群人表面不會說什麼,可背地肯定嚼舌根,萬一要是流傳出去,影響了聲望,生意也就不好做了。

對於布魯斯這種智商高情商偏低的人來說,其實還是貧民窟更好混一點,只要他能轉過彎,他的高智商,能給他帶來不少的資本原始積累,完全可以在這種環境裡過得舒舒服服。

可要是涉及到上流階層當中的那些明爭暗鬥,你來我往,布魯斯對於情緒的感知和對於自己情緒的表達,都不足以讓他捕捉到這種暗流洶湧,洞悉所有人的心理,從而做到最好。

蝙蝠俠是一個精神病人,貧民窟不在乎你有沒有

精神病,可是上流階層不一樣,如果你地位不夠高,但卻做得非常出格,就永遠也融入不進他們的圈子裡。

布魯斯正在這樣想著,那個年輕的黑幫老大開口說道:「我兒子今年才三歲,我打算等到他五歲的時候,就帶他去見見他的兩個叔叔,他們兩個都是搞航運的生意人,還有,等到上小學的年紀,我想讓他去社群小學讀書……」

這時那個胖老大嘖了一下嘴說:「可千萬別,道爾,看在我們曾經合作過的份上,我提醒你別讓他去上學,這是為了他好。」

那個被稱為道爾的黑幫老大,有些疑惑的皺著眉說:「為什麼?我住的那個社群,不少人都讓自己的孩子去上學。」

「那是因為你非要把房子買在南區,跟那群做生意的闊佬在一起,他們當然會讓自己的孩子去上學,但你可不能這麼幹。」

「為什麼」道爾問道。

胖老大搖了搖頭說:「你想想,他在社群學校和那群闊佬的孩子一起玩,那難道他長大了之後,還能和他們一起做生意嗎?」

「你得給你的孩子請個家庭教師,最好是和教父同一輩的老人,教導他應該如何遵守禮儀和規矩,然後你要讓你的夫人帶著他去一些沙龍和下午茶會,跟他的阿姨們親熱一下,最後,再和他們的孩子玩到一起,這樣才是最體面的做法。」

胖老大嘆了口氣說:「更可怕的是,要是你的孩子和那些富商的孩子一起長大,想和他們一樣讀中學、考大學,萬一要是考到外地去了怎麼辦?你的家族生意不要了?」

「在哥譚,別說是四年,就是四個月,就得有數十個家族把狗腦子打出來,他一走這麼久,回來之後,完全就是一隻待宰的肥羊,什麼也不懂,什麼也不會,局勢看不清,人也都不認識,你讓他怎麼在哥譚生存下去?」

道爾想了想,然後點點頭說:「的確,我就說不能聽阿麗娜的,她非說自己的孩子要讀大學,依我看,哥譚大學出來的學生也沒什麼的,讓他們進黑幫混兩天,恐怕也得丟了小命。」

胖老闆一揮拿著雪茄的那隻手說:「從你結婚的時候我就說,你沒選好物件,你夫人是劍橋畢業的高材生,那一首花體字寫的在十二家族中都找不出第二個。」

「可是,娶個外地的女人就是這樣,每天哭天喊地教育、教育,讀書、讀書……」

「可你也不看看這是哪裡,你讀了一肚子書,回來連槍都不會拿,最後,就只能抱著去見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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