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傾城近乎反向的操作,將所有人都弄得有些懵。

她的口碑,更是在瞬間被逆轉。

原本,醫護人員對“高傲君”還有些非議:富N代,車禍逃逸,受害人單親媽媽還有兩個孩子……

每一個關鍵詞,都是那麼的扎心,那麼的反應社會的現實與無奈。

尤其是,最開始的時候,高傲君還試圖用醫藥費等逼迫病人家屬“和解”。

簡直就是以錢壓人、為富不仁的典範。

好些個醫護人員都有些看不過眼,暗地裡拍了影片、錄了音。

想著,高傲君若是繼續霸道、囂張下去,他們就沒辦法曝光。

大家都是底層百姓,不能被有錢人如此的欺辱。

就在這個時候,“高傲君”忽然又意識到自己錯了,開始極力彌補。

主動交了醫藥費,還跑去跟病人家屬,也就是謝明堂道歉。

總算扭轉了些許口碑。

但,最初的壞印象太深刻,哪怕隨後“高傲君”悔改了,補償了,態度什麼的也變得近乎卑微。

醫護人員以及附近病房的病人家屬們,還是會有戒備、非議等。

可此刻,看到任性到近乎囂張、惡毒的高傲君,眾人忽然就覺得,這位富N代也沒有那麼的不可救藥。

是,她確實撞了人,還試圖用錢權逃避懲罰。

可,人家認錯,也願意“捱打”。

為了補償受害人,不惜鬧上法庭。

這、雖然聽著“荒唐”了些,可也真的表明了對方有悔改、補償的心意。

這可比某些有錢人強太多——寧肯花錢請律師、找訟棍,也不肯按照法律規定、道德約束的賠償受害人。

人啊,都是需要對比的。

社會上的奇葩、非人類多了,哪怕是驕縱、任性的大小姐,至少稍稍做得像個人樣,周圍的人就會覺得“她,也還不錯啦”!

謝明堂:……什麼不錯?

你們什麼都不知道!

這個高傲君,她、她——

偏偏,酒吧的種種遭遇,謝明堂恥於說出口。

這就讓他失去了審判高傲君的強有力證據。

而且吧,就算謝明堂忍著羞憤說出了高大小姐曾經想要保養自己,保養不成又打擊報復的霸道之舉,周圍的人,也未必全都同情他、支援他。

就像之前那晚在電話裡,高傲君的詭辯,世俗的偏見確實不對,可它就是存在。

很多人的潛意識裡,就是有“受害者有罪論”——哪個好人家的孩子會去酒吧、KTV這樣的地方打工?

那種地方本就魚龍混雜、藏汙納垢,被“調戲”了,也屬正常。

就像是人們對於紋身,一直都有偏見。

有紋身的不一定都是壞人,很多花臂大哥,其實都是善良又溫柔的好人。

可問題是,在公共場合,你是覺得花臂大哥可靠,還是拿著筆記本、一身正裝的精英可信?

再說,人家高大小姐也只是想要拿錢包養,並沒有強行騷擾,嚴格按照法律來說的話,戀人間的“自願贈與”,並不違法啊。

你去到那種地方,拿了高額的報酬,在某種程度上,就是預設了有可能遭遇騷擾的事實。

……這些偏見,這些所謂的潛規則,謝明堂心裡是知道的。

他更清楚,若是說出來,未必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同情、支援。

好!

酒吧的事兒,你對我的傷害,就、就當不存在。

可我媽媽,還有我妹妹——

就在謝明堂內心反覆掙扎的時候,顧傾城又開口了:

“醫生,十九床這種情況,是不是很難醒過來!”

“不好說,就目前的狀況來說,她有一定醒過來的可能,但——”誰都不能保證機率是多少。

“那麼,她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住在專業的療養院更好?”

“有資質的正規療養院,確實不錯!”病人這樣的情況,已經沒有繼續住院的必要。

植物人嘛,需要的不是治療,而是療養。

“那就好,我已經聯絡到了XX療養院,並預存了一百萬的費用……”

醫生:……有錢就是豪橫啊。

動輒百萬級別。

要知道,這位大小姐,前幾天剛給十九床預存了一百萬的住院費。

嘖嘖,現在又拿出一百萬給她轉去省城最好的療養院。

醫生都必須承認,人家大小姐是真的想要補救自己的過錯。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湊過來吃瓜的病人以及病人家屬們,也都忍不住暗暗點頭。

其實,說句難聽卻是事實的話,不說肇事者了,就是自己的至親,能夠做到“高傲君”這樣,也非常不容易。

生病、住院,後期的康復、理療等等,太能消耗金錢和感情了。

當然,有人會說,高家大小姐有錢,她本就該賠償人家受害者。

可,都是在社會遭受過毒打的人,大家都知道,這世上“應該”的事兒多了。

但,現實又是什麼樣子?

不是說“應該”就真的應該,有著太多為富不仁的人,有著太多地破底線的噁心操作。

跟這些無下限比起來,高傲君大小姐這種壞的坦蕩的人,都是小可愛、小天使呢。

只除了謝明堂。

別人不知道高大小姐的所作所為,他太清楚了。

“你要把我媽媽轉去療養院?你憑什麼為我媽媽做決定?”

“我、我不同意!我才不要你的臭錢!”

謝明堂還是想保持自己的骨氣。

這次,都不用顧傾城開口發揮,就有圍觀的吃瓜群眾,熱心的勸說——

“孩子,不要賭氣!”

“是啊,沒聽大夫說嘛,去療養院,對你媽媽好!”

“就是啊,我聽說你還是個學生?每天除了上課,還要打工,打完工還要跑來照顧媽媽?把你媽媽送去療養院,你也不用這麼辛苦了!”

“對啊,明明有更好的地方,可不能為了你所謂的骨氣,就讓你媽媽受罪啊!”

眾人七嘴八舌,謝明堂更加的委屈、憤懣了。

“你們不知道,都是她、是她撞了我媽媽——”

明明高傲君才是肇事者啊。

怎麼現在弄得,她彷彿成了救世主?

眾人的議論聲,稍稍有些停頓。

但,很快,又開始嘰嘰呱呱:

“哎呀,你媽媽確實是被這位大小姐撞傷的,可人家也沒有逃避責任啊。”

“對啊對啊,跟那些寧肯花錢去打官司,也不願意賠償的人渣比起來,人家小姑娘已經很好了!”

“不說別的地方,就是咱們這家醫院,你去急診呆上一天,就知道,能夠願意賠錢的人,有多麼的可貴了!”

謝明堂:……這、這都是什麼屁話?

撞了人,賠錢不是理所當然的?

眾人:……這孩子啊,到底是大學生,還太天真。

理所應當?

呵呵,理所應當的事兒多了,醫院裡收了我們的錢,是不是就應該把我們的病治好?

道理是道理,現實是現實。

就算是法律,除了講究公正、嚴明外,也要有“溫度”。

“孩子啊,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

“對啊,事情已經這樣了,你再堅持那些,就有些強求了!”

周圍的人,看到謝明堂年輕氣盛的模樣,都能理解。

誰都年輕過,大家也都是從這個階段走過來的。

他們紛紛善意的勸慰著。

“你媽媽已經變成這樣了,人家大小姐願意賠錢,還願意負擔一切,就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

“你呢,也可以繼續好好讀書。”

“再說了,這些本就是你媽媽、你,應得的。不要傻乎乎的為了所謂骨氣,就拒絕!”

“聽說你還有妹妹,還在上高中?”

眾人的話,彷彿提醒了顧傾城。

她啪的打了個響指,“對!還有謝明雅!”

顧傾城片刻都沒有猶豫,直接掏出電話,找到了律師的聯絡方式。

雖然這位律師曾經腹誹“我不是許願池裡的王八”,但在很多時候,他確實可以做到“有求必應”。

“律師,幫我弄一下,我要負責謝明雅的學費、生活費,以及將來讀大學的費用!”

“一百萬夠不夠?或者,我可以直接給她弄個教育基金!”

“她是個未成年,我撞了她的媽媽,害得她沒有了監護人,那我就會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顧傾城噼裡啪啦的一通輸出,並沒有刻意的壓低音量。

周圍的人,全都聽到了。

不只是吃瓜群眾,就是許多醫護人員都忍不住的感嘆——

這哪裡是幫十九床承擔責任啊,分明就是狗大戶在瘋狂撒錢。

說句不好聽的,就算是十九床沒有變成植物人,她還能賺錢,她也給不了女兒這樣的生活。

一百萬的教育金?

如果十九床有意識,她估計寧肯自己繼續當個植物人。

不要說為了錢不要命,現實中,有太多太多的普通小老百姓,用命去換錢,也未必能夠換到這麼多!

這一回,就算是謝明堂,也有些遲疑——

他可以自己吃苦,自己上學又打工,但、他真的不想讓妹妹也遭遇這些。

就是媽媽,應該也希望妹妹不用為錢所困擾,能夠順順利利的讀完高中、考上大學!

而他若是為了骨氣、尊嚴,拒絕了高傲君,媽媽若是有意識,可能都會怪他。

還有妹妹,雖然能夠理解他,但心裡未必就沒有抱怨。

母親出事,自己不停的在各種場合打工,謝明堂早已不是那個單蠢的少年。

對於人性有了更多、更深的認知,他知道,哪怕是相依為命的親人,也有可能會為了錢而反目成仇!

PS:第二更稍晚一點哈,還請親們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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