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撞了人,連下來檢視都沒有,稍稍停頓後,一腳油門就跑了。

回了家,父母在徵詢了律師的建議後,在事發兩個小時後,原主去自首。

雖然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但原主沒有喝酒等重大違規,只是沒有在十字路口減速。

而傷者呢,因為拖拽了沉重的物品,行走速度不快,紅燈亮起了,她人還在斑馬線的路中央。

……原主家律師的努力爭取,官方等還是建議讓雙方私下和解。

官方做出這樣的建議,也考慮到了傷者的家庭條件。

單親,一個媽媽帶著兩個孩子。

哥哥讀大學,妹妹讀高中,都需要錢。

媽媽還因為車禍而昏迷不醒,有極大可能成為植物人。

躺在ICU裡,每天都是錢。

如果能夠私下和解,就能最快速度的走賠款程式。

傷者一家的經濟困境,也能最短時間內解決。

原主知道情況對自己有利後,居然開始拿喬——

想要和解,可以。

她給錢,以後不許傷者一家再糾纏。

其實吧,和解的本意,就是徹底解決這件事。

原主的訴求呢,也不能算過分。

可事情壞就壞在原主太恃強凌弱、太趾高氣昂。

最重要的一點,事發後,原主自始至終,都沒有一句道歉。

傷者的兒子今年二十歲,正是年輕氣盛、非黑即白的年紀。

原主一家的仗勢欺人,徹底激怒了他——

“不和解!我不要她的臭錢,我就要告她。”

整個交通事故,就算自己媽媽這邊有些錯,可也不是主觀上的有意犯錯。

可原主這個肇事者,卻有著至少七成以上的過錯。

且,她當時是有逃逸行為的。

雖然事後自首,但如果鬧到法庭上,再讓媒體曝光一下——

豪門太子女飆車闖紅燈,撞人後,肇事逃逸!

類似的標題一出,瞬間就能引爆網路。

原主一家,想到這種可能,只覺得傷者一家麻煩。

高高在上的久了,就很容易習慣以勢壓人。

恰在這個時候,傷者的兒子,為了短時間內賺到更多的錢,跑去酒吧打工。

還好死不死的遇到了心情不好跑來消遣的大小姐……

新仇舊恨啊。

傷者的兒子都要當場黑化了。

就在這個時候,執行人穿來了。

執行人非常慶幸,自己穿來的節點,雖然不夠早,可也沒有晚到不可挽回。

補救唄!

洗白唄!

執行人的洗白也簡單。

那就是有錯就要承認,捱打就要立正。

她果斷勸說父母不要再“一錯再錯”,雖然還沒有達成和解,但撞了人,就該負責相應的費用。

她火速為傷者繳了一大筆住院費,並積極聯絡全國有名的大夫,為傷者進行會診。

再然後,她找到傷者的兒子,也就是謝明堂,誠摯道歉,表示,願意補償他們。

還承諾:“只要有麻煩,都可以來找我!”

方法沒錯,執行人的態度更是端正的一匹。

可現實卻是,不是所有的對不起,都能換回一句沒關係。

站在謝明堂的角度,他不願輕易原諒傷害媽媽、傷害自己的罪魁禍首,這也很正常。

憑什麼你傷害了我們,只需要一句輕飄飄的抱歉,就能將一切都揭過去?

不說我自己受到的羞辱、逼迫,單單是我的媽媽,至今還在昏迷。

你說對不起,我說沒關係,然後我媽媽就能醒過來?

如果媽媽能醒來,那我就當一切沒有發生。

我就原諒你。

執行人:……理解!理解!

如果換成是她,她可能比謝明堂更加的激進、更加的堅持。

執行人是真的代入了謝明堂的身份,完完全全的為了他而考慮。

讓植物人清醒,執行人是可以做到的,她有系統嘛。

但,這種事兒需要循序漸進,需要一個不能有任何漏洞的契機或是原因。

而在她等到方法之前,她不想就這麼等著。

執行人真的很能代入底層弱者的無奈與悲哀。

她知道,似謝明堂這樣的人,有的時候,需要的就是一個態度。

一句“對不起”沒用,那一百句、一千句呢。

除了口頭上的抱歉,她也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的愧疚,用實際行動來補償、彌補受害人一家!

執行人將姿態擺得非常低,完全就是以罪人的身份,努力的表現,爭取獲得審判者的原諒。

謝明堂作為被重點補償的物件,其實他的本性不是個錙銖必較、睚眥必報的人。

可不知為何,每次對上“高傲君”那張明媚、張揚的臉時,就會莫名的生出“戾氣”。

他就是想要為難她,就是想要用盡辦法的羞辱她。

起初,謝明堂只是試探。

但試過之後他發現,這位曾經那麼不可一世的豪門大小姐,居然如此的“隱忍”。

不管他提出怎樣離譜、荒唐的要求,高大小姐都會竭盡所能的完成。

明明臉還是那張臉,可態度卻那麼的卑微……謝明堂既有種報復的扭曲快感,又有種難以言喻的煩躁。

在這種複雜情緒的作用下,謝明堂愈發的得寸進尺、不可理喻。

直到——

原主受不了了!

相較於這種羞辱,她寧肯魂飛魄散!

……顧傾城收斂思緒,她早已切換到原主模式。

她繼續跟謝明堂的互懟:“酒吧!呵,你也說了是在酒吧。”

顧傾城的語氣裡,帶著明顯的不屑。

彷彿酒吧什麼的,就是藏汙納垢的地方。

而在這裡工作的人,也都不是什麼冰清玉潔的好人。

謝明堂彷彿被踩住尾巴的貓,渾身的毛兒都豎了起來。

“高傲君,你什麼意思?”

“酒吧怎麼了?!我在酒吧工作又如何?”

“你不要自己思想齷齪,就看什麼都是髒的!”

說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謝明堂又想到在那個燈光閃爍、紙醉金迷的地方,明媚張揚、囂張跋扈的大小姐,用看寵物的目光,用討論玩物的口吻對他說:“多少錢啊!我包養你啊!”

羞辱!

赤果果的羞辱啊。

還有她那種迷離、輕浮的眼神,更讓謝明堂有種被當眾扒光衣服的無地自容。

“我、我堂堂正正的打工,我用勞動換取報酬,我、我不是那種用錢就能買到的貨物!”

謝明堂沒有自輕自賤,可高傲君卻、卻如此的輕賤於他。

憑什麼?

不就是因為高傲君有錢有勢。

顧傾城聽著電話另一端的謝明堂在瘋狂發洩。

等告一段落,顧傾城又猛不丁的問一句:“你為什麼去酒吧?你去酒吧,是真的在用勞動換取報酬?”

“別急著否認!呵呵,你自己長什麼樣,你應該很清楚。”

“你若是又矮又黑又醜又胖,哪怕你比生產隊的驢還能幹,酒吧會要你?”

這世上,哪有什麼“美而不自知”的人。

自己長什麼樣,是醜是美,自己心裡最清楚。

嘴上說著“我長得一般”的人,要麼是謙虛,要麼就是高階凡爾賽。

又不是瞎子,更不傻,外貌如何,照照鏡子就知道!

顧傾城語氣裡依然是那種讓謝明堂炸毛的不屑與嘲諷。

謝明堂被氣得臉紅脖子粗,精緻的五官都有些扭曲,“就算我長得好,也不是你欺負我的理由!”

怎麼,這都什麼年代了?

還搞受害者有罪論?

我被調戲,不去怪某個色女大小姐,卻怪我長得太好?

“你長得好,確實不是我欺負你的理由!”

論詭辯,就算是這個小世界的男二,也比不上搞朝政的女皇陛下。

顧傾城嗤笑一聲,“但,你長得好還在酒吧,就真的不能怪我了!”

“別急著反駁,我知道,你會說酒吧也是正當娛樂場所,不是藏汙納垢的汙穢之地。”

“但我問你,同樣是大學生、同樣的勤工儉學,酒吧和圖書館一樣嗎?”

“反正對於我來說,我能在酒吧裡,毫無心理負擔的對一個服務員說出‘我包養你’的話。”

“可,若是去了大學的圖書館,或是導師們的實驗室,面對那些打工的同學們,我根本不可能開口問他‘多少錢’。”

“或許,這是世俗的偏見!偏見也確實有錯,可你又不得不承認,偏見一直都有。”

“不是你義正嚴詞的批判幾句,偏見就能消失的!”

顧傾城的口才,那是經過朝堂磨礪的。

無數的朝政老狐狸,都比不過,更何況一個小白兔一樣的單純美少年?

“還有最最重要的一點,你別告訴我,你不知道酒吧為何會花大錢僱傭你當服務生!”

最後一句,才是正中要害的必殺技。

其實,很多嘴裡說著“我是堂堂正正靠勞動換取報酬”的人,在去酒吧、KTV等等娛樂場合工作的時候,心裡是明白的。

有些或許是偏見,可有些就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潛規則。

“謝明堂,做人不能這樣,又當又立,惡不噁心?”

“我壞,我無恥,我承認!”

“可你呢?你敢正視自己的心嗎?”

顧傾城一通瘋狂輸出,直接把謝明堂懟得啞口無言。

最初,他還在憤懣,還在怨恨。

他所有的負面情緒的物件,都是惡女大小姐高傲君。

但,到了最後,他開始茫然,開始懷疑,開始羞憤。

而這一次,他所“不齒”的物件變成了自己!

PS:第二更稍晚一點哈,還請親們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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