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

顧傾城那矜持的、高貴的、淡然的、完美的世家貴女面具瞬間裂開,露出了茫然、遲疑、驚悚等神情。

她那模樣,頗有幾分“活見鬼”。

可不就是大白天見到了鬼嘛。

誰家好好的十七歲少女,一覺醒來,卻發現自己多了一個比自己還要年長几個月的“女兒”?

這已經不是驚喜了,而是驚嚇啊。

自己還是個寶寶呢,結果卻要為另一個比自己還大的寶寶“負責”。

顧傾城表示,她不想負責,也負不起這麼大的責任。

看到顧傾城一臉的“我不是、我沒有、跟我沒有關係”的排斥與恐懼,顧國華和蘇冉冉都有些頭疼。

唉,麻煩的事兒還真是一件接著一件。

而女兒跟外孫女兒的關係,則是所有問題中,最嚴重、最令人頭疼的一個。

老夫妻直到現在,都沒有忘了女兒醒來那日,兩個十七歲“少女”見面的場景。

那叫一個天雷勾地火,啊呸,不是,是火星撞地球啊。

那日,“顧卿”醒來,所有的親友都相繼趕到。

正在讀高中的吳念卿也不例外。

放了學,被家裡的司機接著,一路來到了這所位於城郊的高檔療養院。

即將十八歲,馬上升高三的吳念卿,整個人都是虛幻的——

我媽醒了?

那個在病床上躺了十七的親媽?

對於親媽,吳念卿既熟悉又陌生。

親媽出事的時候,她才五六個月大,完全不記事兒啊。

吳念卿是被保姆、被爺爺奶奶姑姑們、被外公外婆舅舅們照顧著長大的。

小時候,是親人,長大後,開始有了各種家庭教師。

親媽在她的世界裡,就是一個躺著不能動、不會睜眼、不會說話的“玩偶”。

尤其這個玩偶還並不好看。

是的,常年昏迷的人,哪怕被照顧得再好,也是瘦的如同皮包骨,周身都有一種從身體裡散發出來的怪味兒。

特別是小孩子,以他們的視角,那個躺在病床上的女人,真心算不得好看、慈愛。

從小就畏懼、排斥,從未有過共同生活的經歷,也就談不上什麼感情。

慢慢的,媽媽也就成了一個符號。

吳念卿知道自己有媽媽,可這個媽媽不會給她洗澡、餵飯,不會給她講故事、做遊戲。

從幼兒園到高中,所有學校舉辦的親子活動,媽媽都不能參加。

……硬要讓她對這麼一個存在有感情,她真的做不到。

相較於這個植物人媽媽,吳念卿更依賴家裡的阿姨、家庭教師。

而在吳念卿的諸多家教中,最合她眼緣的便是簡心愛,小名秋秋的女老師。

簡心愛剛來到吳家的時候,她還是個大二的學生,而吳念卿則是十五歲的初三學生。

兩人的年齡相差不到五歲,雖然有些許代溝,但巧的是她們粉了好幾個共同的偶像。

同為追星女孩兒,讓她們有著太多的共同語言。

且,簡心愛真的是個非常優秀的家教,在她的幫助下,初中成績平平的吳念卿,中考的時候,超常發揮,居然考進了省城排名第三的高中。

按照這所高中的高考升學率,只要沒有太大的問題,吳念卿就相當於一隻腳邁進了大學的門檻。

若是繼續好好努力,二本、一本都不是夢啊。

所以,簡心愛於吳念卿來說,絕對是良師益友的存在。

隨著時間的發展,簡心愛和吳思謙生出了曖昧的情愫,吳念卿這個小機靈更是第一時間發現。

她成為親爸和“秋秋姐”的小紅娘。

已經不是神助攻了,而是無比積極的把兩人鎖死。

至於躺在療養院的那個親媽,早就被吳念卿丟到了九霄雲外。

“……不能怪我啊。我和她,真的不熟啊!”

接到親爸的電話,在去往療養院的路上,吳念卿的大腦一片混亂。

她想到了很多很多,其中就有親爸和後媽姐的事兒。

直到聽聞親媽醒了,吳念卿才忽的想到了一個尷尬的問題——

一直昏迷的親媽,應該、也許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離婚了。

她的丈夫已經成了別人的合法配偶。

吳念卿這個親生女兒呢,則是無比支援、極力撮合親爸的小紅娘。

雖然吳念卿並不認為自己哪裡錯了,“她”都昏迷十幾年了,爸爸守了十幾年也夠了。

難道“她”一天不醒過來,爸爸就一天不能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從記事起,自己的世界就沒有“媽媽”,吳念卿真的沒有那些父母離婚的孩子的不安、排斥。

相較於從未相處過的親媽,吳念卿更心疼她的爸爸。

“十五年了,也夠了!”

“爸爸應該去尋找他的幸福。”

“後媽姐就很好啊,雖然跟爸爸年齡相差二十歲,可他們是真心相愛的。”

“爸爸跟後媽姐戀愛後,整個人都變得年輕、有朝氣了呢。”

不像以前,爸爸周身都縈繞著一股化不開、散不去的鬱氣,彷彿一具失去靈魂的軀殼。

雖然也會笑,可笑容都帶著抑鬱,讓人看著心酸、不忍。

現在多好啊,爸爸會開心的大笑,還會帶著她和後媽姐去遊樂園。

吳念卿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一家三口”。

……她沒錯!

可、可親媽也沒錯啊。

她變成植物人不是自己願意的,更不是自己作出來的禍事。

只是睡了一覺,再次醒來,就、就——

吳念卿莫名有種感覺,她就像是一個意外走丟、被人收養的孩子。

她對親媽沒有感情,只親近、喜歡養母。

可她又覺得失去孩子的親媽可憐,畢竟親媽不是故意拋棄。

整件事中,親媽、她、其他人,都沒有錯。

一切都只是命運的捉弄!

吳念卿的心情,矛盾又複雜。

所以,第一次見到“顧卿”,她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反應。

撲上去叫媽?

她做不到。

從小到大,她都沒有叫過人媽媽呢。

就是自己喜歡的秋秋姐,跟親爸領證後,她也只是玩笑般的喊了個“後媽姐”。

站著不動,就這麼看著?

似乎也不太妥?

畢竟那個女人是親媽啊。

自己若表現得太冷漠,會被人罵不孝女吧。

吳念卿糾結得恨不能當場去世,顧傾城又何嘗不是一副“活見鬼”的模樣。

“我不是!我沒有!我、我自己也才剛及笄不到兩年,還沒有出閣呢。”

在古代,女子十五及笄,及笄後就可以談婚論嫁。

但並不是說,女子十五歲就能真的嫁人。

尤其是在世家豪門,家裡重視女兒,絕不會輕易讓女兒早嫁。

十五歲可以談論婚事,但定下婚事需要三媒六聘的走流程。

世家重禮,而古代的禮,十分繁複。

一套流程下來,最快也要一兩年。

等到正式出嫁的時候,基本上也都十七八歲。

就像顧傾城創造的那個身份——名門顧氏女,及笄後許給了琅琊王氏子。

定了親,卻並沒有立刻舉行昏禮。

女子甚至可以跟著父母親人等外出遊歷。

玩兒夠了,回到京城,才會討論昏禮等事宜。

男方乃至整個世家圈層,都沒有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

所以,就顧傾城的心態來說,她就是個未出閣的小女郎。

還沒結婚就喜當娘,女兒的年齡比“自己”還大——

這是什麼級別的恐怖故事?

從小就出身高貴、備受寵愛的顧家小貴女,表示自己不能接受!

就算是顧傾城還記得現實中的身份,而按照她的記憶,她也只是一個剛剛參加完高考的粉嫩少女。

連戀愛都沒有談,怎麼就結婚、生孩子了?

顧傾城的反應,甚至比吳念卿更大、更激烈!

吳念卿:……

自己跟親媽沒有感情是一回事兒,可親媽見到自己後如同活見鬼的反應則是另一回事兒。

顧傾城:……我懂!雙標嘛!

我可以不愛你,可你作為母親,怎麼能不愛自己的孩子?

就算沒有感情,也有作為母親的本能,以及道德上的束縛與要求啊。

比如,似蘇冉冉這樣的“過來人”,就有些不滿,並試圖訓誡顧傾城——

“卿卿,你怎麼能這麼說?”

“是!我知道,你昏迷了十七年,記憶也停留在了十九歲,可事實就是:念卿是你的女兒,是你懷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下來的親骨肉!”

作為母親,你怎麼可以不愛女兒?

顧傾城還是一臉抗拒。

但,蘇冉冉的話,卻還是被顧傾城聽了進去。

她眼底閃過一抹亮光,“我的女兒?我對她有生育之恩?”

在古代,母親生育子女,那是有恩情的。

不像是在現代,已經開始有不少人試圖打破所謂的恩情一說。

父母生孩子,是因為自己想生,而不是孩子求著被生下來。

父母愛孩子是一種本能,更是一種責任。

孩子呢,不必從小就揹負恩情的枷鎖。

孩子和父母都是獨立的個體,是擁有平等人權的人,而不是父母的所有物、私有品。

可在古代,父母就是可以決定孩子的一切,包括生死。

哪怕生而不養,哪怕百般傷害,做兒女的也不能對父母不敬不孝。

……所以,不管“顧卿”有沒有撫養、照顧吳念卿,吳念卿都要好好孝順“顧卿”。

吳念卿:……憑什麼?

蘇冉冉:……我、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這都是當媽的人了,怎麼還如此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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