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開槓吧,姐姐(1)

林諾睜開眼,她正坐在大會議室內,前面是一個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在做宣講。

她的前面至少還有七八排,都是格子衫帶著電腦的打扮。

看前面中年男人的樣子,估摸著沒一兩個小時那張叭叭的嘴根本停不下來。

於是林諾叫出996開始接受記憶。

原身今年三十歲,是一名中型遊戲公司的女程式設計師。

原身的這一生可以說在還沒走入社會的關鍵人生節點都算得上幸運。

出生後是一名留守兒童,剛要上小學,家庭條件好起來了,爸爸媽媽把她帶進了城,剛好爸爸的老闆當時事業正是如日中天的時候,靠著強大的人脈關係把原身送進了城裡的小學。

小升初,家裡生了弟弟,爸爸媽媽的重心更多的放在年齡比較小的弟弟身上,爸爸老闆開始走下坡路,家裡條件變差,原身回家還要幫忙照顧弟弟,弟弟頑皮,也要忍讓。

雖然日子變得艱難了,但原身憑藉自身的努力考上了重點初中。

而她,還單著。

原身爭辯自己也沒看上那些人。

終於原身在經歷了長達一年的相親後,原身遇到了一個各方面條件都不錯,也對她很感興趣的男人,安旭陽。

他們一輩子沒有自己的房子,存款也沒有,每隔兩三年都在搬家,深知沒有房子的苦。

一般來說都是爸爸媽媽一套,相親物件一套,還有一套出租,一年能有兩萬左右的租金。

沒想到就這麼巧,原身前四個都沒中,第五個中了。

自己真的那麼差嗎?

她現在一年工資大概三十多萬,去掉首付,自己付月供,還是沒有壓力的,並不需要為了房子委屈自己。

因此,高考後報考志願,原身也不知道該報考什麼專業。

她把自己的意見說出來。

原身三十了,爸爸媽媽覺得她年紀大了,不好結婚,很著急啊,就給原身安排相親。

緊接著,媽媽又哭訴爸爸和她這些年為了養他們姐弟多麼多麼的累,花光了家裡的錢,落得一身病,結果姐弟倆一個比一個不聽話。

週末兩天,加班。

剛好,那一年從盲報轉為開分後平行志願填報,原身可以填報五個學校和專業。

原身從小的生活方式就比較單純和宅。

來的,不是水電工,泥瓦工,就是物業小弟。

原身就不敢再多說什麼了,只能繼續相親。

於是原身成為了一名211本科it專業的學生。

是那種拆遷後分了幾套小產權房的拆遷戶。

每當媽媽問起來,原身都說沒有後續了。

高中時,原身好好學習,是標準的乖乖女一枚,除了看電視,並沒有其他娛樂設施,對外界幾乎沒有瞭解。

而且現在房價漲得這麼高,他們一輩子也買不起房子了,人家都有房子了,其他條件就不那麼重要了。

原身和爸爸媽媽弟弟住在一起,弟弟比她小都已經有穩定的物件了,雙方見過家長了。

每週一到週五,上班,加班,下班,不聚會不唱k。

如果不加班,就是在家裡待著。

畢業後,剛好趕上it騰飛,程式設計師身價大漲,但好運似乎也就到這裡了。

原身的公司是做乙方的,有活之後經常性加班。

原身的爸爸媽媽覺得條件很好了。

於是原身的週末的行程多了一個相親。

媽媽說她嘴犟,自己都那麼大把年紀了,還這麼犟,難怪沒男人喜歡。

對,這些相親的人都統一有一個固定點,有房,是拆遷戶。

條件最好的一個是在工廠修機器,大專畢業,月薪七八千。

原身畢業就拿到了10的年薪,後來就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幹了八年,到三十歲。

關鍵是,相親完,人家也對她不感興趣。

原身媽媽說她是嘴硬,人家條件很好,有房。

所以原身一直母胎單身到三十歲。

原身自小就很聽話,也向往家庭就去了,相親了七八個,越相原身越懷疑自己。

原身媽媽急了,責備原身不會表現自己,不會打扮,不會說話,人跟個木頭似的,笨的要死,還胖,就這樣哪個男人會喜歡。

考上重點初中後,因為工作,一家四口搬家,剛好就搬到了原身初中學校附近,走路五分鐘。

原身心裡覺得這話不對,她這些年的工資扣掉每個月在家的生活費之後全部交給爸爸媽媽存起來了,這些年加起來,也有大幾十萬了,至少是可以在這個城市付個首付的。

原身前四個都按照爸爸媽媽的要求填報了當下最熱門的金融,工商管理,土木工程之類的,最後一個,大家都無所謂,原身在老師的建議下填了it。

大專畢業,本地家庭,有房有車,都是全款,父母都有養老金退休金,沒有負擔。

也是it行業的,工資收入和原身差不多。

長相雖然平庸,身材也微微有些發福,但是也中規中矩。

年齡嘛,三十二,只比原身大一歲多。

原身雖然對安旭陽沒多大的感覺,但是爸爸媽媽都說,結婚嘛,就是過日子,不需要多大的感覺,只要不反感就行了。

於是原身試著和安旭陽相處。

安旭陽這個人怎麼說吧。

看起來好像還不錯,一週有三天會主動聯絡原身,偶爾也會接原身下班。

但是就是悶。

聊天總是沒到十分鐘,他要麼去打遊戲,要麼就是睡了,要麼就是加班去了。

情人節,聖誕節等等都不會主動送禮物,一個紅包了事。

遇到原身和別人發生衝突,也總說原身自己的問題,讓原身道歉。

原身去他的家,讓原身洗衣服做飯。

原身雖然沒談過戀愛,但是還是想至少要有個過程的。

而且去見安旭陽朋友,安旭陽也總和朋友說,你說諾諾?她呀,長得不好看,工作也一般,哪裡比得上你的女朋友。

安旭陽總在朋友面前貶低原身這一點讓原身心裡有些不舒服。

但是爸爸媽媽也總說她笨手笨腳,長得不好看,條件也不好,讓她不要那麼挑,她雖然覺得有些不舒服,但是礙於安旭陽說的是實話就沒有多想。

很快,雙方開始談婚論嫁。

談到彩禮錢,爸爸媽媽要三十萬。

三十萬就多了。

這個城市的大部分人都是十萬走個過場,然後由女方添點錢和嫁妝一起帶回新家。

安旭陽私下拉著原身問她怎麼打算的,讓她問問原身爸媽嫁妝怎麼說。

如果嫁妝一樣也是三十萬,彩禮三十萬他可以給。

如果不是,就是賣女兒,他不認可。

原身去了,爸爸媽媽說沒有。

原身覺得這樣低人一等,她不願意這麼去見安旭陽就問爸爸媽媽要自己這幾年存在他們那裡的錢當嫁妝。

爸爸媽媽含糊其辭。

原身追問。

爸爸媽媽惱了,就告訴她,弟弟結婚需要房子,那錢一部分給弟弟付了首付還了半年多月供,一部分給爸爸還債了。

對,原身的爸爸愛好打麻將,一把牌輸贏五百打底,在外面欠了不少外債。

原身一直以為是小麻將,打一次麻將輸贏一兩百的那種,結果人家一次麻將中的一把就輸贏幾百塊。

原身的錢沒了。

爸爸媽媽還說原身不體諒他們。

他們辛辛苦苦供養原身長大,別人家的孩子出息了,都是主動拿錢給爸爸媽媽用。

隔壁家的小王,還每個月給他爸一兩萬去打麻將呢。

這個社會女人不買房子沒存款沒什麼,反正可以嫁人,老公家也有。

可是男人不行啊。

男人好難,要買房買車,不然結不了婚。

原身真不孝順,不是個好女兒,也不是個好姐姐。

她作為姐姐就不能幫幫弟弟嗎?

一家鬧騰下來,是原身爸爸媽媽在哭,原身也在哭,大家都覺得挺委屈的。

原身一個人跑出去坐在馬路上哭,然後打電話告訴了安旭陽,安旭陽將原身臭罵一頓,罵他們家想錢想瘋了,什麼彩禮就是個態度,根本就是賣女兒。

原身被罵很難受很想哭,但是一句話也反駁不出來。

後來,過了兩天,安旭陽都沒有聯絡原身,原身給安旭陽發訊息說要不算了,別結了。

她估計安旭陽就是在等她說這句話。

她已經準備好孤獨終老了。

誰知道就在原身絕望的時候,安旭陽打電話叫她出來,說自己上次態度不好是真的很生氣,所以口不擇言,但是事後想想,他說話說得太難聽了。

他說,因為他喜歡原身,他不願意放棄他們之間的感情,所以他可以給三十萬彩禮,也可以讓原身不用帶回來。婚禮繼續,一切都不用改變。

原身看著安旭陽,第一次覺得這個冷漠的男人還有心疼人的一面。

她沒交往過男朋友,生活圈子也比較單純,少有的幾個朋友也是女性朋友。

她想或許人們常說的直男就是這樣吧,平時不知道疼人,說話也難聽,但是關鍵時候還是靠得住的。

於是兩個人順利的結了婚,三十萬給了弟弟付後面幾年的月供。

兩個人結婚後,一個月幾次常規夫妻生活,大部分時候都是在排luan期。

安旭陽因為加班,經常早出晚歸,原身負責工作加洗衣服做飯打掃衛生,每天很累但是因為安旭陽一直唸叨著三十萬彩禮,說他花了三十萬把原身買了回來,原身始終覺得自己低人一等,包攬兩個人的所有家務都是應該的。

後來原身懷孕,胎相不穩,加上公司因為原身懷孕後加班減少,天天找茬,安旭陽就讓原身辭職。

爸爸媽媽也說有個願意養她的人多好啊,這女人啊,嫁了人就要聽老公的話。

原身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對她這麼好的男人,以後都碰不到會對她這麼好的男人了,所以要聽話。

原身聽了,辭職了,安心養胎。

很快,孩子出生了。

是個男孩。

兩家父母都很高興,取名安成龍。

意為希望孩子將來有出息,成龍成鳳。

然後沒多久,原身出了月子,孩子到一歲了,安旭陽時不時的和原身吵架,說她一天天的不工作就在家待著什麼也做不好,還脾氣很差,天天喪著個臉故意給他臉色看,煩死了。

原身說自己沒有,爸爸媽媽帶她去道歉。

然而安旭陽鐵了心要離婚,誰勸也沒用,原身整日哭,她沒有工作,孩子也要不到。

原身的弟弟覺得姐姐受了委屈了,於是去找安旭陽給姐姐出氣。

他打了安旭陽,要調解就要賠一大筆錢,否則就要坐牢。

沒辦法,原身只能讓步離婚換取不賠錢。

原身離婚了也失去了孩子的撫養權,也因為弟弟打人,女方退婚了。

爸爸媽媽怨原身沒用,連個男人都看不好。

家裡天天唉聲嘆氣,爸爸媽媽每天都在責備她。

出去找工作,也找不到原來那麼高工資的工作了。

原身覺得好難受好難受,於是搬了出去一個人生活,沒有人天天責備她,漸漸的,原身情緒也平復下來了。

就是每天夜裡,原身想孩子想得緊。

那是她忍著疼肚子上捱了一刀生下來的孩子啊,怎麼可能不想?

原身偷偷去看孩子,連續幾次,終於在某一次碰到了。

碰到了安旭陽和她的弟弟林星暉。

安旭陽和林星輝兩個人站在她和安旭陽曾經的新房樓下,十指相扣,耳鬢廝磨。

安旭陽輕輕的親了親林星輝的嘴唇,颳了刮他的鼻子,“還是這麼頑皮。”

林星輝雙手摟住安旭陽的腰,“老公不喜歡我這樣?”

“喜歡,就喜歡你這副小妖精的模樣,我這輩子真是被你吃得死死的。”

原身捂住了嘴,防止自己叫出聲。

她萬萬沒想到弟弟和安旭陽還有這樣的一面。

難道離婚後,他們兩一個離婚,一個被退婚,傷心之下所以在一起了?

然而,原身還是天真了。

原身帶著心裡的疑問幾次跟蹤之後才從兩個人的對話中推測出了當初的真相。

安旭陽和林星輝本就是一對,兩個人交往好幾年了。

兩個人都想出櫃,但是又害怕面對雙方父母的責罵,而且兩個人也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於是就想了一個辦法。

讓安旭陽去娶原身,原身是林星輝的姐姐。

如果安旭陽和原身結婚,生一個孩子,最好是個男孩,那麼這個男孩身上就有了他們兩個人的基因血脈,將來可以繼承他們兩人的財產。

多好啊。

兩家都有後了。

兩個人都有後了。

於是後面的一切就都發生了。

原身不敢相信去質問兩人,卻被安旭陽嘲笑,說原身也不照照鏡子,她那個德行,跟個木頭一樣,哪個男人會喜歡?

林星輝害怕而又心虛的躲在安旭陽身後,“姐姐,對不起,我也是因為太愛旭陽了,而我們的愛不被世俗理解,所以我也是沒辦法,你一直很疼我,從小就讓著我,這一次也會幫我的,對不對?”

原身要去打林星輝被安旭陽一把推倒在地上,罵她毒婦。

原身去找林星輝的前女友,問她知不知道自己也被林星輝騙了。

前女友笑了笑,說知道啊,她很高興,一對有情人終於在一起了。

這件事情兩全其美,原身不用被家裡催婚了,用兩年婚姻換來了一輩子的自由,多好,而一對苦命鴛鴦也能在一起了,多好。原身的孩子多了兩個爸爸疼愛他,以後也會繼承兩份家產,多好。

她還給原身看了自己拍的很多林星魂和安旭陽在一起的照片,男才男貌,背景是玫瑰花。

原身這才知道前女友一直都是自願當那個擋箭牌的。

她從頭到尾才是那個被欺騙被利用吃幹抹淨的傻子。

原身要去搶手機,要拿這些照片去討個公道,要回自己的孩子。

前女友一邊躲閃,一邊勸她,孩子原身還能再生,何必呢?成全一對有情人,對方還是原身的弟弟,這是多美好的事啊。

原身不願意跟一個腦殘說話,就搶手機。

她只想要回自己的兒子。

前女友跑了,原身去追。

在追逐中被車撞死了。

原身的願望很簡單,讓安旭陽林星輝付出代價,她所受的痛苦要他們十倍百倍的償還。

林諾盯著面前的電腦螢幕,回憶著原身的一生再結合臺上公司專門請來過來給全公司同事做職場規劃的的宣講師季常林。

原身一生都在被pua啊。

小時候,爸爸媽媽很辛苦,你要聽話,不要讓爸爸媽媽們操心。

你今年的學費費,你知道你爸爸要起早貪黑工作多久才能交上嗎?你以後要記得你爸爸對你的好,要回報爸爸。

年紀大一點。

你是姐姐要讓著弟弟,你嫁人了,爸爸媽媽老了,老公打你,弟弟才能幫你打回去,是你唯一的後盾。

再後來。

你不好好學習做家務,哪個男人肯要你?

你看看你,長得土,不會打扮,不會說話,人跟個木頭似的,哪個男人會喜歡你?

工作後。

每個人都在加班,你為什麼不加班?

要合群,見到領導要微笑要打招呼要主動給領導解決困難,以後領導才能提拔你。

要想漲工資就要想想自己配不配,你如果能給公司帶來幾個億的價值,公司給你幾百萬都可以。

結婚了。

我對你還不好嗎?除了我誰還看得上你?

我娶你花了三十萬,你做點家務不應該嗎?

每個女人都要生孩子,怎麼就你這麼矯情?

原身被離婚後重新找工作。

三十萬的年薪,你覺得你能力達到了嗎?

我們最多隻能給十萬一年,試用期五折,當然如果你的能力確實達到了,入職以後公司會考慮給你加薪。

尼瑪,光聽聽這些話,血壓都飆升直衝腦門。

原身從小聽到大。

難怪被馴化得那麼好。

父母把錢都給了弟弟了,原身只哭了一場就接受了現實,之後安旭陽罵得那麼難聽了,還能結婚。

還有這破公司。

說實在話,林諾自己就是程式設計師,她對程式設計師的能力太理解了。

單從記憶上說,原身的能力相當優秀,在加上八年的工作經驗,帶隊都夠了。

而且原身雖然三十多萬年薪看著是挺高的,但全是加班加出來的啊,996就算了,原身幾乎下班都在晚上十點以後,週末6那是基操,7都非常常見。

尼瑪,全世界都是pua啊。

講臺上,宣講師季常林還在持續性的輸出自己的洗腦觀點。

在一個崗位一個公司長久的幹下去,與公司一條心,聽領導的話才能升職加薪走上人生巔峰。

林諾:“……”

這位季常林季老師是不是以為在做的都是三歲小孩?

季常林像過去幾十場宣講會一樣說道:“下面我們請一位同事隨便說了一個職業,然後我們來對比一下,為什麼在威騰幹下去是最有前途的。”

季常林看向聽眾。

嗯。

就那邊第九排十號的女人衣著最樸素,看著也特別老實。

紅外線點定在了林諾身上。

季常林笑道:“我們請這位女同事說一下。”

大家看向林諾。

林諾站起來,摸著下巴思索。

季常林笑道:“不要緊張,隨便說說。”

“嗯。”

林諾點點頭,說道:“乞討。”

“什麼?”

“乞——討——”

林諾特別大聲的說,彷彿還嫌季常林聽不清,搶了隔壁的話筒,“乞!討!”

季常林嘴角抽抽。

林諾說道:“你看啊,上街乞討,只要穿一件破舊的衣服拿一個碗,寫一個牌子就能上崗,門檻低,投資少,新手上路只需要拋下自尊就行。大城市,大家都捨不得下臉去乞討,競爭壓力小。”

林諾剛起了一個頭,早就昏昏欲睡的同事立刻來了精神,轉身看著她。

林諾:“目前大家的收入都高了,吃穿沒問題,人類道德感提升,說明市場廣闊。乞討的話,年輕的時候,可能要的錢比較少,但是這個崗位越老越值錢,因為你老了,別人會因為你是老人而對你心生憐憫,願意給錢的人就更多了,絕對沒有三十五歲淘汰的說法,反而越老越賺錢,越老越吃香。”

大家默默點頭,有道理。

“而且乞討是個經驗活,哪個地區人流量大,哪個地區的人同情心更多,只要知道了,一輩子不愁吃穿。對,乞討還有一個非常大的優點。”

“什麼優點?”

眼看季常林臉色越來越難看,同事們看熱鬧不嫌事兒的追問。

林諾揚唇一笑,“工作時間自由,自己當老闆,工作地點靈活,不需要請假,不需要加班,甚至賺夠了,今天就可以不上班。父母病了,可以隨時下班貼身伺候,兒子有事了,可以隨時下班接送。想旅遊了,去別的城市看看風景,隨時出發,一路走一路工作,你看,多完美。”

噗噗。

哈哈哈。

整個會議室笑成一窩蜂。

林諾奇怪的看著大家,“我說的不對嗎?”

她問季常林,“季老師,你說有哪個工作能比乞討這門工作更有前途,更自由,更穩定?”

季常林站在講臺上,臉都木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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