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飛明白了。

\t這幫該死的西洲人。他們的意思是,如果你乖乖地簽署協議,那麼我們就按協議按法律來。如果不籤,那就沒有法律了。

\t“你也保證不了你會死在哪裡。”

\t翻譯成人話就是你可以出去但不一定以活著的生物的形式。

\t“OK。”

\t孟飛立刻改變了策略。

\t“如果我一定要籤協議,我至少應該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吧?”

\t“你不記得發生了什麼?”

\t黃衣管理員一邊帶著厚厚的手套敲打鍵盤一邊問。

\t“我記得啊。”

\t“那你說說發生了什麼。”

\t“我一早起來大便,結束的時候一堆安保人員衝進來踹開了門讓我出去。我剛出去就被一搶託打暈了,醒來就到了這裡。”

\t孟飛試圖比劃比劃。但這是不可能的。

\t他雙手雙腳都用束縛帶綁在一把鐵椅子上,燈光照著他的臉,但他並不感覺耀眼。因為他眼睛上蒙著一層黑色的絲巾。

\t這絲巾並不影響他看到對面,但有效了防止了對方看到他的眼睛。更有意思的是,絲巾的材料很特殊,阻止了他的腦波!

\t所以他很客氣地講述了發生過的真實的經過,只是跳過了帶血的鋼片相關的內容。

\t“還有呢?”

\t“你說還能有啥?殺人?到底誰被殺了?”

\t聽到孟飛的反問,管理員啪啪啪啪打了一通字。

\t“你不記得了這很正常。作為即將接受精神治療的人員,你有權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

\t然後他抬起頭來,面具上的攝像頭髮出嘶嘶的馬達聲,調整方向對準了對面的囚徒。

\t“安保人員衝進洗手間,是因為有人在洗手間按下了緊急求助按鈕。

\t“我們進入洗手間之後,發現3號隔間的門開著,一名男子坐在馬桶上,頸部動脈被利器割破,已經死亡。緊急求助按鈕正是死者按下的。

\t“死者名叫塞羅,是本地人,年齡五十六歲。根據我的瞭解,他在11號居住區——也就是你所在的居住區和他人交往良好,沒什麼仇家。

\t“然後安保們搜查了男洗手間。總共五排二十五個隔間,除了死者外,只有第一排4號隔間有人,也就是你所在的位置。

\t“4號隔間發現了兇器,是一把經過打磨而變得鋒利的二十厘米鋼尺。鋼尺上有少許殘留血跡,有擦拭痕跡,沒有發現指紋。

\t“你的衣袖和褲子大腿位置都上發現有血液痕跡。技術部門檢驗已經確認這是死者的血液。

\t“其他隔間都沒有人。通往衛生區的走廊上的攝像頭監控也證實,除了死者和你之外,沒有人透過走廊前往衛生區。

\t“所以你是唯一有可能的兇手,這還有任何疑問嗎?為了防止你繼續殺人對這裡居民構成威脅,我們必須給你正確的治療。”

\t孟飛冷笑著搖了搖頭。對方的意圖他已經明白,那麼要對付他們也就不那麼難了。

\t“不不不,如果你們以為我簽字接受拘禁就能解決你們的問題,那你們真是大錯特錯。

\t“把我拘禁了,只能給你們帶來虛假的安全感而放鬆警惕。而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還找機會繼續殺人。

\t“你們是為了你們的‘造物之主’收納信徒吧?如果信徒們一個個死亡,剩下的因恐慌信仰動搖,恐怕會影響你們主子的覺醒吧?”

\t這句話單刀直入。對方的沉默證實了他的說法。孟飛立刻趁熱打鐵地說:

\t“鄙人是正一名偵探。如果我能拿出證據、抓到真正的兇手,幫你們清除信徒中的威脅因素呢?

\t“這是典型的兇手利用密室環境栽贓陷害,轉移調查目標,從而順利脫身的密室殺人案!”

\t“偵探?密室殺人?”

\t對方雙手離開了鍵盤,腦袋靠到了椅背上。事情到現在,似乎有點兒意思了。

\t他以前拘禁過很多人,這些人除了憤怒喊冤和苦苦求饒,到最後都乖乖接受拘禁治療之外,沒有別的花樣。

\t這回他是第一次看到自稱偵探,能找到證據抓住真兇。簡直是百無聊賴的生活中難得一見的精彩情節。

\t“說說看,真正的兇手是如何做到在只有你和死者的洗手間裡殺人,然後又成功地嫁禍給你的?”

\t因為對方來了興趣,孟飛反而不著急了。

\t即便單純只是資訊的交流,本質也是一個交易。他既然有了籌碼,就要乘機讓對方吐出更多的東西。

\t“作為一個偵探,我有必要掌握儘量多的資訊。你先說說你們調查的結果。你認為兇手是怎麼殺人的,殺人的動機是什麼?

\t“然後我會給出我的推理,讓你拿到證據,抓到真正的兇手。”

\t攝像頭又嘶嘶地轉了兩下,彷彿是黃衣人思考的聲音。一秒之後,他已經判斷他沒有什麼不可說的。

\t如果這個人能抓到真正的兇手,那是再好不過的事。如果不能,多告訴他一點又何妨?反正不管他是否簽字,都會立刻被抓去拘禁。

\t被他們拘禁的人都是用塞嘴矇眼堵耳,束縛帶全身捆綁,插著尿管,鼻飼流食來享受“好吃好喝”的生活的。就這樣他知道再多有什麼用?

\t“我們推測你是隨機殺人。選擇的是早晨,有人去洗手間,但人並不多的時候。這樣你可以找到目標,又不會被其他人撞見。

\t“透過隔間門上的旋鈕,你很容易知道里邊有沒有人。你發現整個洗手間只有第一排3號隔間有人時候,你就可以安心地動手了。

\t“於是你進入4號或者2號隔間,從頂上翻過去用鋼尺殺死了他。然後你躲在隔間裡,擦掉指紋,處理兇器。

\t“兇器可以藏到別的隔間,比如插在另一個隔間的捲紙桶裡,這樣就很容易能留下別人的指紋。後來事實上你也是這麼做的。

\t“最後你躲在某一個隔間裡,等待有其他人進來之後,你再出去就行了。

\t“即便你進出的時間有點可疑,也很難有強力的證據來指控你。懷疑會落在在兇器上留有指紋的人身上。

\t“但你沒想到的是,死者在臨死之前按下了衣袖上的緊急呼救按鈕。這讓你慌了神。

\t“你擦掉指紋,翻越到4號隔間,習慣性地按計劃把鋼尺往捲紙桶裡塞想藏起來。所以捲紙桶上留下了血跡。

\t“你的衣服上有撕咬痕跡。有可能是搏鬥的時候留下的,也有可能是你自己想撕掉有血跡的部分往馬桶中沖掉。

\t“但時間太短,太多證據無法處理,而且更嚴重的是你無法解釋為什麼只有你一個人有作案時間。

\t“所以你被我抓到了。”

\t兩個攝像頭直直地盯著孟飛,就像在緊盯著一個連環變態殺人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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