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你真以為是中彩票?
“他是我認識的那些男人中,唯一一個會逗我開心的人。”
唐三彩看向窗外,溫柔甜蜜的揚起嘴角。
“以前……….跟趙卓在一起,處處都是我遷就他,聽他的,他說什麼就是什麼。我怕他不高興,怕他有情緒,而他卻從來沒有這樣對過我。”
“這也是我最近才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唐三彩埋下頭,看向腳底,一臉委屈的說著。
“以前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也許是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
她的聲音低啞中透著哀傷。
“可是現在,認識馬四寶之後,我才發現,這世上也是有人願意哄我開心的。我不回他訊息,他不會生氣,我在他面前表現不高興,他也不會生氣。”
“哪怕是,我偶爾耍一下小性子,他都能包容我。”
說到動情處時,唐三彩眼裡又出現了一種深邃而又遙遠的東西,也許那也是一種帶著希望的光,但好像又帶著類似低頭認命的成分。
宋知知一時分辨不清。
“當然了!因為你比他好!”
宋知知猛的從沙發上彈起身體,戰鬥的靈魂也歸位了。
“他找不到像你這麼優秀的女人了。他當然要處處讓著你,哄著你,將就著你。”
宋知知默默聽了好一陣,才接話。
是時候開始發作了。
她決定拍醒她!
她不會真以為那是中彩票了吧?
她現在還不知道幾年後有個大熱門詞,叫“殺豬盤”。
在宋知知看來,這算什麼好?
只會點頭哈腰,沒有真本事?
那是公公們才愛乾的事。
“所以,這也是我以前遷就趙卓的原因吧。”
“哎……….”
唐三彩一聲苦笑,接著一聲悲嘆。
宋知知本意是想扭轉局勢,把“好”誇在唐三彩身上,結果卻又觸動到了她的傷心事。
這趙卓都死了多少年了,怎麼在她那裡還是以優秀的標籤存在?!
他好在哪兒了?
就因為父母健全?
還是因為他的性別比我們多幾個比劃?
真是!
恨鐵不成鋼。
不等宋知知開口安慰,唐三彩又繼續說了起來,
“這就是你告訴我的那個道理。我覺得很對。”
“我?………..我、我說什麼了?”
宋知知奇怪。
怎麼還有我的“功勞”?
我告訴你了什麼道理,是讓你這樣用的?
“你說,人都是趨利的。”
哦!
原來是這個。
原來你聽進去了。
可是,…………
“你知道馬四寶他是……….,那你還?”
宋知知更奇怪了。
哪有明知是火坑還往裡面跳的?
他趨利,你就成全他?
腦子瓦特啦?
“其實,我也很想有這樣一個人,有這樣一段感情。覺得我好,願意事事以我為先。”
唐三彩似笑非笑努了努嘴角。
承認這點很難,但這卻是真實的心聲。
人們不就是常常這樣嗎?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明知是錯也任他去之。
就為了自己的某一點私心。
當這個答案擺在宋知知面前,她卻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
唐三彩說的沒錯。
或者說她想的也沒有錯。
不光是她想,每一個女人都會這樣想過。
不光是女人,男人也想要這樣的感情。
處處讓著你,遷就著你,以你為中心?
這不就是皇帝的待遇嗎?
誰不想啊?
但是女人跟男人始終還是不一樣的。
女人總是容易感性,哪怕一開始是抱著清晰的目標進入這段感情,久而久之,她自己也會忘掉初衷麻痺自我。
所以,才有那些人明明是因為開心進去,最後變得不開心了,依然也捨不得出來。
因為愛走進去,最後沒了愛,也不願意出來。
宋知知咬咬牙。
你最好是真的這樣想。
別最後反倒把自己給賠進去了。
宋知知沒有辦法否定她的這種觀點。
她只有去否定馬四寶。
“嗯。敢想是好的,想得很好。”宋知知清了清嗓子,點頭表示同意。
“但是!趨利的人,都是帶著目的性的。”轉折來了。
“紅顏易老,男人善變。”
“你就不怕他以後露出真面目嗎?”
宋知知就差直接把馬四寶的真面目直接說出來了。
唐三彩就像料到她要這樣說一樣,語氣極其淡定,“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我想先感受一下現在。”
這話一出,宋知知一整個愣住。
好傢伙!
這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啊?
及時行樂——這不就是自己經常給唐三彩灌輸的觀點嗎?
她不光聽進去了,還用來反駁自己。
還把我給整不會了呢。
這點值得表揚。
宋知知是一個從來不會憂慮以後的人,更不會因為擔憂以後而辜負現在。
所以當唐三彩說出這樣的話,她不想反駁。
可是,她真的是聽進去了嗎?
還是隻是她用來說服她自己接受馬四寶的藉口?
宋知知無法求證。
“那你也可以挑選一個更好的人。你看市場部那幾個,不都………”
“我知道他們好。我也想要。”
“…………”宋知知期待的眼神。
想要?
那還愣著幹嘛?
我給你安排呀。
“可是,我要得起嗎?”
“他們真的會像馬四寶那樣對我嗎?我又有什麼資格去要求他們像馬四寶那樣對我?”
“也許他們也只是另一個趙卓呢?也需要我去遷就和討好。”
唐三彩的話讓宋知知心裡一陣震動,她驚訝她說出來的話,她也驚訝於她的這些想法。
她是因為看出來唐三彩有意開始新戀愛的心思,所以才開始給她張羅物件,因為出於對唐三彩的偏愛,所以她精挑細選出這一群質量不錯的目標。
可是她卻真的沒有想過,唐三彩要得起嗎?
她怎麼會要不起!
在宋知知心裡,唐三彩就是最好的,她值得最好的。
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開心。
想要開心,就得盲目自信。
管他三七二十一還是五十一,我就是自己心中的第一。
要不起?這是什麼話?
選擇,是我的權利。拒絕,是他的權利。
大家各自行使各自的權利。
再說,也是先有了我去選擇,他才能拒絕。
所以,他人連拒絕的機會,都是我給的。
我還怕什麼要不起?
要不起,下一個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