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3章 我有錢,然後呢?

《變形金剛3》真的沒意思!

劇情一開始,汽車人登場,口號就是幫著美國人清除“危險勢力”。

徹底淪為美國人走狗…

還好意思有畫外音“我們幫助人類停止相互傷害”。

幫你妹!

人類的事要你賽博坦人幫忙?

你調停的手段就是滅掉其中一方?

整個故事的基調就是霸權主義!

各種膈應人!

你這麼吊,砸了兩萬億,幹嘛灰溜溜走人了?

這玩意純靠特效還有變形金剛四個字賺的票房。

烏而善:“我就不明白,威震天這個堪稱梟雄的角色,為什麼成了腦殘!”

沈林也無語:“…我都沒分清楚哪個是威震天!”

“那個半拉腦袋的…就是被女主角成功挑撥的!”

“哦,確實挺腦殘!”

烏而善:“你說咱們能不能拍《變形金剛》?”

沈林搖頭:“不可能…咱們沒有這種汽車文化,拍了之後沒有共情,很難拿到高票房!”

“倒也是!”烏而善點頭。

其實,本身來講,科幻就是一個舶來品!

我們不管是美學系統還是文化系統,這部分我們是缺失的。

我們沒有汽車屬性,工業革命時期,我們缺失了!

對科技、對機械、對結構這些東西是陌生的。

當文化核心和美學系統都是中國的時候,觀眾才會更容易產生共鳴感,然後才會覺得導演講的這個故事、要表現的情感、人物、文化跟他有直接關係。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科幻片有一個很重要的屬性,它需要以國家作為背書。國家要強大,觀眾在影片中看到科幻或者科技元素時候,才會有信心去相信。

……

《畫皮2》拍攝,沒什麼難點。

基本就是工業流程,前期籌備十個月,確定特效鏡頭、繪製概念圖、寫分鏡頭指令碼、做動態演示,然後確定拍攝方案!

特效佔了劇情的60%以上。

最難的有7段重場戲,冰底、換皮、掏心、雀兒的翅膀、熊、合體、攻城大戰…

這些難點都是針對特效組的。

對演員來說,拍攝沒什麼特別的難點。

沈林飾演的霍心很憋屈,甚至安排了一段閉著眼睛射的床戲…

確切地說,很單純的**戲…

和靖公主相比,他就是個愛情裡的懦夫。

一別八年,是為了放逐自己,懲罰自己,日日懺悔曾經的失職,把愛默默放在心裡,祝福靖公主找到別的男人…

但是,他明明知道靖公主愛他!

還尼瑪日日飲酒沉溺在過去的錯…

沈林還是第一次演這種角色呢!

從角色屬性來講,有點像《青蛇》裡的許仙,有膽子草蟒,沒膽子承認自己很爽…

非常窩囊!

但沒辦法,劇情就是這麼設定的…

你如果改了,那還拍個屁?

霍心什麼都懂,性格直爽,敢愛敢恨,那就不叫《畫皮2》了…

……

時間進入九月,娛樂圈也沒什麼新鮮新聞,除了出軌、偷情、嗑藥啥的…

這玩意三天兩頭來一遭,都不算新聞了!

跟沈林有關的大概是時光微博成功上市,9月10號,微博正式登陸港交所。

ipo 定價為 69 港元,按總股本 億股計算,市值億港幣…

約莫80億美元。

開盤報 港元,較 69 港元發行價上漲 %.。

一天後,微博股價漲 %,報 港元,目前市值655億港元,僅次於bat,相當於兩個搜狐——此時,搜狐的市值處在巔峰,億美元…

這玩意跟沈林最大的關係就是他的身價暴漲117億港幣!

一堆媒體報道,微博也把這個事弄上了熱搜。

為什麼要炒作沈林?

很簡單,他有名啊…

就跟很多影視公司上市都要整什麼名人入股一樣——名人效應拉高股價!

他自己沒什麼想法,但是劇組想法多啊,尤其是偶像,三天兩頭下了戲往他房間跑,傻子都知道有問題…

劇組倒也沒人說什麼——這個社會道德上對男人寬容得多,即便是出軌劈腿,年輕時候浪蕩幾年,只要拿得出成績,大眾總能夠口下留情。

才子風流嘛,也是一件美事。

只要不是罪大惡極,沒有觸犯法律,都能說得過去。

大林子最初還擔心會不會流傳出去,被人拍下照片啥的,他想多了…

壓根沒人說什麼,媒體也沒有任何報道!

想想也正常,沈林並不只是演員,他屬於資本方,資本跟演員之間,這些幕後的py交易,誰報道?

呃,也不是一點影響也沒有…

財經頻道推出的《網際網路時代》過來專訪,沈林不得不在下班時間加了個班!

……

《網際網路時代》屬於紀錄片,央視財經頻道獨家出品。

微博屬於風口產品,而且成功上市,央視一直跟沈林關係不錯,專門安排了一個團隊過來。

主持人是沈林以前特喜歡的王丫。

後來,她退居二線了,沒有站錯隊啊…

她嫁人了,嫁的還是按察使司…

沈林特意換上了牛仔褲+白襯衫還有無鏡片的黑款眼鏡,顯得比較網際網路…

握手,簡單看了下臺本,然後直接開始。

“大家好,我們是在浙江象山,今天要採訪的是沈林,我們採訪過微博、陌陌的管理層,他們的說法沈林才是創始人…”

開場白之後,王丫直接問了:“你知道自己有多少錢吧?”

沈林點頭:“當然!”

“能說出大概數字嘛?”

“如果加上未披露的股票投資,大概有110億美元上下!”

王丫驚訝:“這麼多?”

“我07年開始買蘋果、亞馬遜、藤訊的股票,這些漲的都很厲害…”頓了頓,沈林接著道:“…其實我不是很在乎自己的身價,我該花多少錢還是花多少錢,我個人生活也很簡樸,是消費不了那麼多錢的…”

“那你為什麼要做微博?而且是從娛樂行業跨界?”

“就是覺得移動網際網路時代需要一個媒介的東西…這個東西包括娛樂資訊、新聞資料…我的用意很簡單,我需要一個不需要媒體七嘴八舌傳話的媒介,我可以自己說話,而且最好所有人都能聽見,不需要第三方轉述!”

“部落格不行嗎?”

“部落格肯定不行,時間碎片化的趨勢,智慧手機與移動網際網路的興起,決定了部落格模式肯定走不遠!”

當年方興東還在電腦報發了篇文章說部落格是網際網路的第四大里程碑…

過了三年,部落格徹底淪陷…

“你很有創業思維!”

“…也不是,其實大家都看到了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電腦端能不能直接平移到手機端?誰也不知道…至少現在還是個平等的機遇…”

“所以,你介入了移動社交,做了陌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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