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大爺站在大街上,雨不斷地下,水花四濺,有些灑在人的身上,不知為何,非常之冷,感覺。不能再呆在這個地方了,卻又無處可去,因為自己簡直身無分文,想去遠方,連車費尚且沒有著落,此時離開,豈非找死?

卻畢竟該離開這個鬼地方了,這便蜷縮在夜雨之中,在這大街之那頭,趁著夜色,一人走過來了,腳步踏在青石路面上,清空作響,淒涼萬分。馮大爺此時了無睡意,又無以離開,權且呆在此地,到了明天,天放晴了,太陽出來了,此時再找個車子,離開這個鬼地方,多好啊。

可是,那人走來了,而且這腳步非常之有力,直是有可能碾壓自己,不得不站起來,看了看前方,根本就啥也看不到。空曠大街上,依然無人,只留下煙雨濛濛,卻根本一個人也不見。

不能再呆在這個地方了,這便爬起來,正準備離去之時,馮大爺看到警察過來了,此時見其要走,一時喝問著,要他站住了。馮大爺根本就不曾幹下什麼壞事,一時之間,對此亦並不害怕,這便站住了,此時警察詢問,說他偷了人家的東西。

馮大爺在這大街上,已然是躺了一天了,雙腿動彈不得,行走不便,只好是權且蜷縮於此,姑且躲過了這陣大雨,到了天氣好轉了,再去想辦法也不為遲。馮大爺的雙腿,因為生了病,不要說站起來,縱使是稍微動彈一下,換個身姿躺下,此亦是非常之痛苦,因此之故,這麼多天過去了,亦只好是幹躺在這冰冷地面之上,否則定然會出大事。

自己這幾天哪兒也不能去,可是警察卻說自己偷了人家的東西,而失主,此時也是站在馮大爺面前,說馮大爺從一個破敗的窗戶鑽進去的,偷了他家的一些錢,不多,卻也不少。那人此時拿出了一隻鞋子為證,說這鞋子就是馮大爺的。

“你還有何話說?”警察喝問道。

“這……這不是我的鞋子,這分明是隻女鞋,怎麼可能是我穿的呢?”馮大爺如此分辯著。

“唉,管他女鞋男鞋,只要穿得進這人的腳,那這鞋子就是他的了。”失主如此說道。

於是,幾個人把這鞋子往這馮大爺的腳上穿著,分明是穿不進,小了很多,但是,警察此時找來了一個榔頭,見這馮大爺的腳不肯進去,耽誤了自己多少時間來著,這便不住地敲擊著,非要把這馮大爺的腳敲進去不可。馮大爺的腳,本來因為生了病,此時腫了,要穿進這麼小的一雙女式鞋子裡面去,此談何容易,根本就做不到嘛。

但是,在敲碎了一些骨頭之後,還真是奇了怪了,馮大爺的腳穿進去了,而且看上去,尚且可以說剛剛好,非常之嚴絲合縫。不過此時,看這馮大爺,已然是暈死過去了,雙腳此時也是無法動彈,更不要說走路了。

“你還有何話說?”警察此時喝問道。

“這……這根本就不是我的鞋子,這是隻女……女式的鞋子,而我……我是個男人,怎……怎麼能穿女式鞋子……”馮大爺此時悠悠醒轉,對著這警察如此說道。

“就是他的啦,你看看,這穿在他的腳上,不是剛剛好嗎?”失主信心滿滿地說道。

馮大爺於是被迫跟著這夥人走去了,得去警察局過夜了,不過這個地方,較比警察局應該也好不了多少吧,這便跟著這警察去了,而那個失主,因為覺得自己的東西就是此人所為,這便不住地打著。馮大爺已然是打得滿地找牙了,鼻子都流出血來了,失主仍舊不住地打著,不然的話,想好好出一口氣,此只怕是不成。

此時這幾位朝著失主之家走去,冒著大雨,不斷前行,不顧身上已然是渾身一片溼冷,依然匆匆走著。警察此時因為嫉惡如仇,尚且在這馮大爺的身上砍了一刀,如此之人,不學好之至,什麼事不好乾,偏偏要做這偷盜之事,不砍他砍誰?

不過,畢竟是警察,拿捏得非常之有分寸,只是略劃破了一些皮毛而已,傷不了骨頭。失主此時也是非常之氣憤,此人之如此使壞,要偷東西,這便不住地罵著這馮大爺孃,有時急了,尚且從身上抽出一把菜刀來了,這便真的要把這馮大爺大缷大塊。

當然,最終沒有砍成,因為有警察之勸說,不然的話,真砍死了人,亦是不好的。馮大爺就這樣,穿著一雙女式鞋子,跟著這夥人不住地往前走著,一時兩眼茫茫,不知到底往什麼地方走,只是這麼隨腳撂罷了,不然還能如何呢?

馮大爺走得有些累了,這便坐了下來,而那幾位,一時也不忙著回去,此時也坐在一邊,吸著煙,相互閒聊著一些陳年往事。失主看了看這馮大爺,蓬頭散發的樣子,直是相當之令人噁心,此時不顧一切地衝上前來,二話不說,把這馮大爺的一塊肉咬掉了,而且當作這馮大爺的面,生生吃了下去。

這也難怪,因為失主的錢是用來提親了,可是自從這錢被偷了之後,女方一時不同意這門親事,當時就改嫁他人,使這失主一時之間,成了個單身漢了。想到這事,失主怎麼會不憤怒,此時還好,不過只是咬下了馮大爺的一塊肉吃,尚且沒有取了他的性命,此直是太便宜他了。

馮大爺此時幾乎暈厥過去,不過,他最終還是撐過來了,此時想起了劉寡婦,覺得自己在那天夜裡不該爬進她的屋子,現在倒好,出了大事了,可能這也是人們說的報應吧。不過,回想起這劉寡婦的音容笑貌,使馮大爺此時,臉上漸漸地露出笑容來了,有那一夜,此生足矣。

這夥人此時沿著大街不住地走著,不久,這便穿過一片曠野,無人區,成片的荒墳下,有人幽幽哭泣,及至走近了,偷眼看去,卻一個人也看不到。雨不斷地下著,曠野之上,除了雨聲,幾乎什麼也聽聞不到。

這夥人,一時之間,因為走路太累了,畢竟路途遙遠,一路下來,馮大爺的鞋子尚且走得不成樣子了,看上去,竟然大了不少。與這馮大爺的腳,這便非常之相合,似乎這雙鞋子就該是馮大爺的了。

“殺了他。”此時在這片荒墳叢中,突然傳來了這麼個聲音,一時之間,警察亦有所害怕,看來自己真的沒有做錯事,就該抓了這人。

而這失主,這便拿著菜刀又悄悄地湊上前來了,似乎不聽那人的話,這便是對不住祖宗,此時看來,非殺了這馮大爺不可。況且此時荒野無人,殺了這馮大爺,警察也不會多說什麼吧,這便撲上前來,準備在這馮大爺的頭上再補上幾刀,也算是出出氣吧,不然的話,還真是如那人說的,此人尚且要在無人的夜裡,與自己的未婚妻偷情來著,這不是比偷了自己的錢來得更毒嗎?

本來這麼一想,覺得自己的那門親事已然是吹了,那個女的想和誰偷情都不關自己什麼事了,可是不能與這該死的賊偷情,不然的話,自己情何以堪?此時聽見在這荒墳之中有人說話,說此人不久之後,如果不死,必然與他的未婚妻上床,這便撲過來了,非殺死馮大爺不可。

但是,失主之不理智行為受到警察之批評,打人可以,但是私自殺人,於理不合,暫且饒過此人,自會有法律之嚴懲,不至於在此時急著動手。失主在警察勸說之下,這便放過了馮大爺,繼續往前走去,到了自己的屋子,再說吧。

馮大爺見不是個事,此時想逃走,卻不行,因為自己腳上有病,無端長了個瘡,生在腳板上,非常之疼痛,不然的話,就憑這幾個人能抓住自己?一時沒有辦法,只好是跟著這夥人不住地往前走著罷了。

天上不住地下著雨了,其他之人,人手一傘,而馮大爺,作為偷東西的人,自然是淋著雨了,往前不斷地走著,走著。不過此時,想起了劉寡婦了,而且這劉寡婦定然會在家裡等著自己,只要自己逃過此劫,回去之後,定會是有所收穫,不至於使這劉寡婦不要自己了吧?

但是,不成了,看來,這幾位是想取自己的性命了,一時之間,亦只好是往前不斷地走著了。不然的話,該怎麼辦呢?

見馮大爺挨在最後面,似乎是想溜之大吉,失主此時湊上前來,這便又要打人了,卻不小心,在溼滑的路面上摔了一跤,一時久久不能爬起來,不然的話,這馮大爺可能又會吃他一刀。當失主從地面之上爬起來時,馮大爺已然是跟著警察往前走去好遠了。

失主此時跟上來了,覺得自己之摔了一跤,此亦是拜馮大爺所賜,這便咬著牙,罵罵咧咧著,此時不顧這警察之同意不同意,非要剁了他不可了。不過這馮大爺亦非等閒之輩,自有自己的逃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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