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送上門的大功勞

“將這個押到一旁,我問問這個!”

將最後一個抓到的小偷教到張強手上後,林正義又指著第二個小偷說道。

“是!”

張強連忙上前,將其押到了一旁。

但他剛把人押到了另一邊。

第二個小偷便立馬錶示道,“啊sir,你問什麼我都說!”

“哦?”

林正義似笑非笑的看著他,道,“這就說了?不頑抗一下嗎?”

“這不已經有人說了嘛,我頑抗那沒有意義啊!”

第二個小偷訕訕一笑,解釋一句後,隨即又正色道,“不過,我還有點小要求?”

“小要求?”

林正義冷笑道,“你當我這是許願池呢?能讓你隨便提要求啊?我告訴伱,你說不說都一樣,不說也無所謂!”

頓了頓,他指著不遠處,被關在車內的第一個小偷,道,“就剛剛,那邊車內那個已經將你們的事情都說出來了,所以我才能抓到你們兩個!”

“但說實話,我不相信他,所以我才問你一遍,可你要有要求的話,那抱歉了,我就當他說的是真的,他剛剛也說了,是你負責指揮他偷的,你是主謀!”

“什麼!?”

第二個小偷先是一驚,隨即惡狠狠道,“吳二五那撲街,真是人如其名,是個二五仔,不僅招了,還他喵的把罪責栽贓到我頭上?不就是上次吃飯的時候逃單,讓他買了單嗎?他至於記恨這麼久嗎?”

說話間,他不由的用憤怒的目光看向了第一個被抓的小偷,也就是吳二五。

至於被關在車內的吳二五.

雖然透過車玻璃看到了第二個小偷憤怒的目光,但因為裡的遠,再加上在車內,根本什麼都沒有聽到,所以對於這憤怒,也是一臉的茫然。

這時!

第二個小偷在惡狠狠的瞪了吳二五一眼後,轉頭朝著林正義,道,“sir,我說,我什麼都說,什麼要求都沒有!”

林正義眼中閃過了一絲喜色後,表面上卻是不動聲色,淡淡道,“行吧,說罷如果你說的好的話,我也不是不可以考慮滿足你的小要求,當然前提是真的小要求!”

一開始,他之所以不答應滿足對方的小要求,是因為不想讓對方真的那麼容易得到想要的,太容易得到想要的,對方可能會以為自己的口供真的很重要,從而得寸進尺。

而現在之所以這麼說,是給對方一點甜頭。

讓對方更加盡心的把口供說出來。

“謝,sir!”

第二個小偷眼睛一亮,在滿臉感謝的說了一句後,又張了張嘴,剛想說點什麼。

但忽然!

他卻又訕訕一笑,撓了撓頭,道,“那什麼,我不知道從哪裡說起!”

“不知道從哪裡說起?”

林正義眉頭一挑,隨口道,“那就從你的姓名說起吧!”

“我姓石,叫山,大家都叫我十三。”

“那背後有沒有老大?”

“有,我是跟長樂飛鴻哥的!”

長樂飛鴻?

聽到這裡,林正義眯起了眼睛,心中不由的浮現出了長樂以及飛鴻的資料。

長樂是香江一個三流的社團,總共有三四百號正式成員,加上掛名的成員,大概一兩千,因為社團實力弱,其地盤基本都在香江一些沒有人要的邊邊角角。

飛鴻則是長樂幫之中最有實力的揸fit也就是話事人。

地盤在慈雲山一代,手下有上百號正式的小弟。

而其主要的業務就是偷。

沒錯,偷!

像偷這一種事情,但凡點大點的社團,都不屑於做。

一方面是影響自家社團在江湖上的名聲,另一方面也影響社團的生意。

社團的生意,一般來源於在地盤上收茶水費,也就是俗稱的保護費,以及代客泊車,開酒吧,舞廳,洗浴中心等等,再加上黃賭毒之類的。

但這些生意,無一例外都會受到小偷的影響。

這年頭,沒有什麼手機支付,出來玩基本帶現金,而一旦地盤上有小偷,人家到你的地盤玩,還沒有玩呢,錢就被偷了,不僅沒玩到還損失一大筆錢,那誰下次會願意再來?

而沒有人來玩,商家自然完蛋,商家完蛋自然也就沒有什麼茶水費。

代客泊車,酒吧,舞廳,洗浴中心之類的,就更不用提了,沒人來哪來的車讓你代客泊車?沒人來,酒吧,舞廳,洗浴中心怎麼開的下去?

至於黃賭毒之類的也一樣。

人家錢都被偷了,怎麼玩?

這些玩意全都違法的,要的就是現金,而且誰也不知道第二天會不會被抓,所以除了很熟的客人,基本都不能賒賬。

因此,大社團基本都不屑於偷。

對於他們來說,比起偷所賺的那點小錢,偷所帶來的隱性損失更大!

但飛鴻不一樣。

長樂幫本來就是三流社團,沒有什麼實力去搞黃賭毒,飛鴻的地盤慈雲山又是香江有名的貧民區之一,日常的茶水費也收不了多少。

基於這,再加上飛鴻手下有一百多正式小弟,這些小弟要養也是要很多錢的哪怕社團不用像公司一般,給員工繳納什麼五險一金,發工資的。

可作為正式小弟,你起碼要給人家吃飽飯的錢吧?

連飯都吃不飽,誰跟你?

而要一百多號小弟吃飽飯,其所需的錢就不少。

光憑慈雲山這種貧民區地盤上那三瓜兩棗的,根本滿足不了消耗。

沒辦法,為了賺錢,飛鴻就不得不開展偷這項大社團看不上的業務。

這項業務雖然大社團看不上,但對於長樂這種小社團,其所帶來的收益,還是有點誘惑力的。

至於影響生意

長樂壓根就沒有什麼生意,怎麼影響?

以上,是林正義從差佬內部資料瞭解的。

而根據他穿越前所看的電影,他還知道,飛鴻手下有一個特別的人,小結巴!

古惑仔之中的女主。

當然,現在陳浩南雖然已經是b哥手下的紅人了,但江湖上並沒有流傳他殺掉巴比的訊息,所以自然跟小結巴也還不認識。

想著!

林正義又繼續問道,“出來偷是缺錢,還是有什麼別的目的?”

“飛鴻哥說要做一比什麼大生意,只要做完了,就會給我們每人一大筆錢,但因為資金不足,所以他安排我們一百多號手藝人,到油麻地這邊偷東西,偷車,每個街道按照人流量分一個到四五個人!”

“一旦偷到東西,我們要統一上繳到一個人手中,由他記錄後,然後由飛鴻哥安排去賣,賣完的錢飛鴻哥拿去做生意,最後生意做完了,再連本帶利的還給我們!”

石山解釋道,“我和軟腳貓也就是你們最後抓的那個人,被分配到了正德街,榮華街車流多,但人流少,所以也就吳二五一個被分配到了那裡!”

頓了頓,他有些氣憤道,“那小子估計是怕供出飛鴻哥來,回頭會被飛鴻哥教訓,再加上和我有點過節,所以才說是我指使的!”

手藝人?

好吧,行竊也算是門手藝了,說是手藝人也沒有錯大概?

不過,他這麼一說,林正義也總算明白了,為什麼系統沒有結案,但剛剛吳二五卻是說自己沒有同夥了,林正義也沒有發現對方有同夥。

在吳二五的認知之中,所謂的同夥就是一起行竊,像石山這樣子的,哪怕是同一個堂口的,根本不算,而林正義的認知跟吳二五差不多,他認為的同夥也是一起配合行竊的。

但在系統的認知之中,同一個堂口,被安排了同一個任務,就是同夥。

所以,系統沒有結案。

弄明白之後,林正義心中有了一絲小興奮。

為什麼?

因為石山說了,他們有足足一百多好手藝人啊!

他們幕後的長樂飛鴻,透過石山的話語,大概能猜到對方最近一定在搞大事情,但無論再大的事情,最後肯定不會讓林正義去抓,甚至參與。

畢竟,他只是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

但是眼下這一百多號手藝人,他可以抓啊!

小偷這種角色,如果只有一個沒什麼,但幾個就算團伙了,十幾個稱得上是大團夥,一百多號人那就是特大團夥!

一個小偷不足為道,可若是一百多號人的特大團夥,那妥妥的是一個送上門的大功勞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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