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賺錢計劃

回到家。

掏出口袋裡的東西,準備洗澡休息的林正義,在掏出口袋東西,一張隨之而出的紙,卻是吸引了他的注意。

這是一張發票。

正是在福鼎海鮮酒樓吃完飯,付完賬後收銀員給的。

一共三千!

雖然福鼎海鮮酒樓人均一千,可人均不代表真正的消費,這次林正義吃的多一點,再加上臨走前又打包了幾個大菜,價格自然就上來了。

這,也差不多是他半個月的工資——普通人的工資只有三四千,可他是見習督察,自然不可能跟普通人一樣,工資達到了八千。

“說起來,是時候賺點錢了啊!”望著發票,林正義不由呢喃道。

兩輩子為人的經歷,讓他深刻的理解一個道理.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因此,在來到了這個世界之後,雖然林正義走上了差佬的道路,但也想過用超出時代的目光,找一點他知道的,必定能賺錢的專案搞搞,讓自己財富自由。

即使當差,他也想當個有錢的差佬!

但後來,因為年紀小,學業繁忙,以及工作繁忙等等各種原因,這想法一拖再拖。

不過,現在工作已經逐漸穩定了,也沒有什麼學業和年齡的考慮,賺錢的事情也該提上日程了。

只是

“該做什麼專案賺錢呢?”林正義呢喃著,思索了起來。

眼下的世界雖然是港綜世界,很多事情跟真實世界不一樣,但總的來說,時代背景是差不多的,而眼下的世界其時代背景大概處於八十年代中後期,快進入九十年代這樣子。

在這年代之下,林正義能想到很多能賺錢的生意。

不過,他是差佬,其身份對於他有所限制。

那些需要經營的生意,他基本不能做。

差佬內部條例禁止這點,一旦違反就是開除!

另外,做生意是要本錢的,而他現在最沒有的就是本錢了。

這些年在曹達華的支援下,他生活費不愁,再加上因為是學霸,學費全免,生活費有補貼,還有獎金,所以林正義手頭上有不少的錢,大概五十萬香江幣-——主要是因為是在劍橋拿到的,補貼和獎金都是櫻鎊,櫻鎊換算成香江幣自然看起來就比較多。

而這錢放在這年代香江的普通人家裡,也算是一筆大數目了!

但做生意的話,還差億點。

除非林正義想做小生意,賣個街頭小吃什麼的,開個小飯店什麼的,那還差不多。

可別說差佬內部條例本身不允許這些,就算允許,有超出時代目光的他,去做小生意,那跟用屠龍刀切菜有什麼區別?

還有!

經營生意需要的是時間。

可作為一名差佬,還是重案組的,平常就很忙,他哪裡來的時間去經營生意?

“所以.眼下我要賺錢,最好需要找一些不用太多時間,太多精力,需要本錢低,或者乾脆不要的,並且最重要的是,不能違反差佬內部條例的!”

林正義呢喃道,“至於經營生意嘛眼下是不行的,或許以後有機會可以找個合適的代理人,幫自己做,自己把握大概的脈絡,這樣就不違反條例,也不需要太多精力。”

“但眼下我沒有什麼可以信任,又合適的人,所以現在肯定不行。”

呢喃著,他又一次思索了起來。

不違反條例,不需要太多時間,太多精力,需要本錢低,甚至不要本錢的,這麼多前提條件下,要找到一個合適的專案,還真就有點困難。

不過,超出時代目光也不是開玩笑的。

仔細想了想,很快林正義就想到了辦法。

寫童話!

在限制不能違反差佬條例,需要太多時間,太多精力,本錢又要低的前提下,他能做的事情有限,無非就是跟他穿越前看過的諸多小說內的主角一樣,當個文抄公或者炒股之類的。

這些不違反條例,需要的本錢低,甚至不要本錢。

像炒股這種事情,五十萬作為起步資金也夠了。

只是炒股這玩意,林正義上輩子沒有接觸過,也沒有這方面的記憶,更不清楚這年代股市的行情,只是記得幾個大事件而已,就算讓他炒他也不知道怎麼炒。

真炒,估計五十萬撐不了兩天就完蛋了。

所以!

思來想去,文抄公才是王道。

文抄公所需成本極低,低到甚至一支筆,一個本子就可以。

而且,他屬性列表之中高達九的智商可不是開玩笑的。

在這智商的作用下,他記憶相當的好,上輩子看過的一些經典文學作品,音樂,電影劇本什麼的,現在都能回憶個七七八八,基本都能複製出來。

當然!

複製是可以複製,可也不能隨意的複製!

因為文抄也是有類別的。

抄文學作品,抄音樂,抄電影劇本等等,都可以算是文抄公。

但不同的類別對於林正義來說複製出來的難度不一樣。

而在這年代,也不是每個類別的都能賺錢的。

就比如音樂。

他不會五線譜,哪怕記得歌詞和音樂節奏,想要複製出來可以,但難度相對的高!

而且,就算複製出來了,在這年代音樂想賺錢,一個字,難!

這年代沒有網路,音樂無法透過網路渠道傳播,他想透過音樂賺錢,只能加入某家音樂公司,讓其幫忙出唱片,宣傳唱片。

最後唱片賣出去了,才能賺錢!

不過!

作為新人,哪怕你唱片賺錢了,其中大部分收入還要給公司。

什麼?

你不給?

那公司憑什麼捧你,宣傳伱的唱片呢?

而給了,那公司拿走大部分,剩下的或許可以讓他比一般人有錢,但也僅僅只是比一般人有錢而已。

有這兩三年的時間,他去幹點別的,以他那超出時代的眼光,早發了,何必給公司吸血呢?

更別提他的差佬的身份,無法讓他加入什麼音樂公司了!

至於給別人唱,只賣歌,先不說一個無名小卒的歌會不會被人看上,就算被看上了,一開始因為沒有名氣,人家也不知道你的歌市場反應怎麼樣,能給的價格也就一般。

到時候收入估計也就比一般人好一點!

哪怕最後熬到了,靠著強大的音樂質量,成為了頂級作曲大師,可就算頂級作曲大師,從穿越前的世界來看,其最多也就比一般人有點錢,算不上富豪。

電影劇本什麼的就更不用說了。

自己拍,拍攝需要成本,上線需要和院線分成,人家還不一定願意給你上,就算上了,最後院線還可能拖你的分成,拖個一兩年這是這年代,院線的常規操作。

你要告它,那你以後的電影都別想上映了!

至於給別人拍,這年頭在香江劇本編劇的收入,還不如作曲人呢!

思來想去,他覺得真想當文抄公,只有走文學作品這一行列。

但文學作品之中,林正義所記得的,大部分是動輒幾百萬字的小說,想複製出來,太浪費時間了。

他作為差佬,哪怕只是交通執行及管制組的,日常也是很繁忙的。

少部分經典文學作品則是在這時代已經有了,他也沒有辦法抄。

最終!

在幾番思索後,去掉複製浪費時間的文學作品,再去掉這時代已經有的經典文學作品,再再篩選出剩餘文學作品之中最賺錢的,林正義總算鎖定了一個目標-——哈利波特!

作為未來銷售超過五億冊,電影也火的一塌糊塗的童話,只要寫出來,絕對賺翻!

而且,雖然總字數也有兩三百萬,可有七部,平均下來也才幾十萬字。

幾百萬字林正義沒有時間,可幾十萬字他還是有的。

“羅琳大媽,對不起了!”

林正義默唸了一句後,又忽然想起來,這是個港綜世界,指不定沒有什麼羅琳呢。

頓時,他就沒有什麼愧疚了。

隨即!

“但話又說回來了,哈利波特作為西方童話,其如果在香江出版的話,八成火不了!”林正義呢喃著,分析道。

穿越前,林正義看過不少遍英語版哈利波特,知道作為西方的文學作品,哈利波特內的用詞習慣,語癖什麼的,都和東方不太一樣。

如果在香江出版哈利波特,那就需要將其翻譯成為中文,而哈利波特翻譯成為中文的話.就像看譯製腔的外語片一般。

哪怕內容再精彩,可一旦翻譯了,看起來就讓人感覺索然無味。

當然!

也可以不按原劇情翻譯,而是自己進行適當化的修改,讓其用詞習慣,語癖什麼的,更符合東方化。

但這樣,情況也好不了多少。

畢竟,整本書的背景就是在櫻國,其各種設定也都是基於櫻國本身各種風土人情,神話傳說而來,再怎麼改,東方人看了也不會太習慣。

到時候,甚至都可能出版不了,更別提爆火了。

所以!

哈利波特要出版,只能在歐羅巴大陸各國用英文出版,這樣才能保證火。

“不過,據說最開始的時候,哈利波特並不被出版社看好,才印刷了幾百本,後續是因為故事的精彩,吸引了許多人,透過口碑傳遞,慢慢的才火起來!”

林正義摸著下巴,琢磨道,“若是換做是我的話,在不被出版社看好的情況下,說不定就出版不了了畢竟,我是龍國人!”

“雖然不想承認,但這年代有不少白皮看不起龍國人,歐羅巴大陸各國的出版社考慮到這點可能影響到銷售,很可能就不會出版了。”

“那就只能.找艾德了!”

他是劍橋畢業的,在劍橋,也認識了不少人。

艾德就是其中一個。

兩人之間的關係還不一樣般!

不僅是室友,還是同專業的同學,在多重身份的加持下,兩人每天一大半都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學習,一起玩耍,自然而然就成了關係很鐵的兄弟。

同時,對方也是櫻國最大出版公司裡德公司的繼承人。

找他,哪怕是再不看好,看在他的面子上,出版也是沒有問題的,而且也不會只印刷幾百本。

唯一的缺點就是林正義會欠下人情!

不過,真要出版了之後,火了,未來只要同等價格,待遇,甚至在低一線的待遇之下,優先給裡德公司出版,這人情也就算還上了。

當然!

在這之前,主要是要先寫出來。

“接下來,空閒的時間就寫,等寫完了找艾德,藉著他的面子出版!”林正義呢喃著,心中有了決定。

隨即!

他卻沒有立馬行動,而是去洗澡,然後就去休息了。

忙了一天,他確實累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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