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受欺負

在離開克朗林部落的前一日,馬寶終於從哈姆親戚的口中,套出了一點重要訊息,那就是蘭克斯在離開部落之前,結交了一個好友,那好友是從別的部落來的,年紀不大,只有十一二歲,不過功夫不錯,能打過已經二十歲的蘭克斯。

據蘭克斯透露過,那少年是離家出走的孩子,因此死也不說自己的家在哪兒,就怕被蘭圖派人送回去。

而在克朗林部落的那一個月,那少年都和蘭克斯在一起,都陪著蘭克斯一起摔跤,因為有他在,蘭克斯的功夫提高的很快,蘭圖也就沒想過把那少年趕出去。

只是,誰也沒想到,蘭克斯會和那少年一起離開。

這勇士賽會,都快要開始了,蘭克斯還沒回來,蘭圖就有些著急了,派人出去找他們了。

等到啟程的這一日,克朗林部落去的人一共有一百多人,有九十多個男人,只有十來個年輕的小姑娘。

而讓夏梓晗驚訝的是,這十來個小姑娘和她相差不過三兩歲,但每個人的騎術都十分了得,就連哈雅的騎術,她拍馬都趕不上。

“子漢,你快些,你騎的太慢了。”哈雅還時不時的回頭催促他,怕他會落隊迷路了。

不知道她再說什麼,夏梓晗窘窘的看了她一眼,不過,見自己落到了最後面,她還是拿起鞭子,狠狠抽了一下馬腹,使勁趕上車隊。

到了晚上,馬隊總算找了一個小村落旁的草地上落腳。

夏梓晗跳下馬,就可憐兮兮的癱在地上,揉著自己的小蠻腰,揉著自己的小腿肚,還有自己酸酸的手臂。

其他人則燃起了火堆,還有人去了村子裡找吃的。

一盞茶功夫,馬寶就拿著一個牛皮水袋走過來,擰開蓋子,遞給她,“這是從前面村子裡換來的馬奶,還是熱的,你先喝些,我還換了一隻羊,哈姆和哈雅正在收拾,你先歇一會兒,等羊肉烤好了,我就會叫你。”

然後從他馬背上的包袱裡掏出了一床小被子,墊在地上,低聲解釋道,“小主子說過,姑娘家的身子骨不比男人,不能直接躺在地上,地上潮溼,對姑娘家的身子不好,奴才就帶了哈姆家的兩床新被子來。”

這兩床新被子,是他用了吃剩下的四隻羊和一根銀條換來的,還是哈姆阿媽新做不久的,打算等哈姆娶媳婦用的。

夏梓晗感激他的細心,用蚊蠅般大小的聲音,說了句,“我一床就夠了。”

“奴才身子粗鄙,不怕的,郡主就好好休息。”馬寶貼心的給她鋪好被子,就去幫哈姆一起烤全羊去了。

有了馬寶幫忙,哈雅就縮了手,走到夏梓晗身邊,見她跟個娘兒們一樣,還鋪著被子睡覺,就一臉鄙視,“嘿,子漢,你一點兒也不像個勇士,勇士怎麼能鋪著被子睡覺,你看其他人,除了女人外,哪一個勇士鋪被子的?”

這兩床被子,還是她阿媽新作的,選的被芯花樣新穎喜慶,她很喜歡,卻被子漢的阿哥換了來給子漢用。

她哼哼了兩聲,十分不高興。

“子漢,你阿哥對你真好,我阿哥……他就是一隻牛,什麼也不懂。”

夏梓晗見她坐在她的被角上,一個人嘰哩咕嚕的不知道說了什麼,她聽不懂,正好跟個傻子一樣,應景的笑一笑。

哈雅以為她同情她,就撅了嘴,又道,“我阿媽就對我阿哥好,我想要個新被子,阿媽都不給我做,卻給我阿哥做,子漢,你說,阿爸阿媽會不會真的拿我去給阿哥換個阿嫂回來?”

哈雅一臉認真的問她。

夏梓晗聽不懂,就又笑了笑,還點了點頭。

其實,她真的只是應景,隨意的一個動作而已,她是擔心她要是一點兒動作都沒有,就會被人看出她聽不懂,那就糟糕了。

哈雅卻以為她是確定了。

哈雅的眼睛就紅了,眼淚都掉了下來,倔強的道,“我會自己選一個勇士嫁,我不想成為給阿哥換阿嫂的物品。”

要是換到個跟子漢這樣,是個啞巴,又柔弱,連騎馬都累的癱在地上連個女子都不如的男人,那她豈不是要被毀了一輩子。

見她哭了,夏梓晗就懵了。

呃,她就是笑了笑,點了一下頭而已,哈雅怎麼就哭了?

是不是她表錯態了呀?

夏梓晗不敢再隨意點頭搖頭了,就怕弄巧成拙,哈雅哭了一會兒,見夏梓晗也不理她了,她就起身,“我去幫他們撒調料,”抹著眼淚就走了。

夏梓晗一臉莫名其妙,然後整個人所在被子裡,佯裝睡著了。

哈雅再來時,見她睡著了,也不好打擾他,就去找了其他女子

聊天。

夏梓晗睡的迷迷糊糊中,被馬寶喚起來,“快起來吃東西,羊肉烤好了。”

烤的是全羊,時間久了一些,此時,已經快子時了,但夏梓晗醒來後,見大家的心情都不錯,都圍著火堆,熱情激奮的說著什麼,有人還圍著火堆跳舞,拍巴掌,十分熱鬧。

夏梓晗睡覺,是唯一一個特例,不過,馬寶告訴人家,夏梓晗受過傷,不但傷了嗓子,還傷了筋骨,身體不好,大家也就沒覺得她一個大男人,騎了一天馬就受不了有什麼詭異之處。

哈姆哈雅,還有幾個夏梓晗不認識的人,正圍在一個火堆旁,大口吃肉,大口喝奶酒,笑笑鬧鬧,十分熱鬧。

而火堆上的架子上,烤全羊正散發出一股濃郁的香味,撲鼻而來,讓夏梓晗的肚子不爭氣的咕嚕嚕叫喚了幾句。

可等她走到火堆旁,才發現,烤全羊上面的肉,早已被人切了下了,如今,已經剩下一個骨頭架子了。

馬寶見到,眼裡閃過一絲不悅。

羊是他換來的,是他和哈姆兩個人辛辛苦苦收拾出來又烤好的,這幾人,撿現成的吃到罷了,居然連一點兒肉也不給他和郡主留著,實在是太欺負人了。

馬寶臉色拉長,恨恨的瞪著那幾個不速之客,哈姆卻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們餓了,過來吃,我也不好拒絕。”

都是一個部落的人,大家都認識,只是一些烤肉,他也拒絕不出口,只是沒想到,這幾人這麼能吃,還故意一點兒也不給馬寶兄弟二人留。

一共有四個人,都是粗狂的漢子,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他們挑釁的看著馬寶,其中一個壞笑的笑道,“怎麼,這麼小氣,沾了我們的光,跟我們一起去烏爾噶,就只是吃你一隻羊而已,還便宜了你。”

“以後,每日晚上都烤一隻羊給我們吃,不然,就把你們趕出我們的馬隊。”

“聽說你身上有不少銀條呢?”

“還有多少,拿出來給我們看看。”

在草原上,每個人的地位,除了看各自的家世外,還有強弱之分,弱肉強食,弱者,就得敬強者為老大,被強者欺負,供強者驅使。

就因為這些人崇拜強者,草原上才會每年在冬日之前,舉行一次勇士賽會,由最厲害的勇士帶兵去攻打水暮城,沒有韃子會不服。

而這幾個人,看出了夏梓晗是弱者,也看出了馬寶一個人不是他們的對手,不敢跟他們打,就想在路上欺負欺負他們。

馬寶氣急了,剛要發火,夏梓晗就拉住他,對他搖了搖頭。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現在,處於他們的境況,只能忍。

一切小心為上。

他們的本意是混在韃子人群裡,不惹人注目,低調的去賽會場上找褚景琪,不是來鬧事的。

一旦鬧出事,馬寶的武功路子和韃子們不一樣,一旦出手,就會被人發現異樣。

而這群人,當初也和蘭圖一起去攻打過水暮城,對戰過大盛人,馬寶一出手,就會被人瞧出一二,到時候,被人發現了他們的真實身份,那就糟糕了。

一時之氣,忍了就好。

馬寶小聲在她耳邊道,“郡主,你等等,我在弄一些肉來烤給你吃。”

夏梓晗也餓了,也沒客氣,嗯了一聲。

馬寶重新燃了一個火堆,安排夏梓晗坐在火堆旁,就跑去了村子裡,不出一會兒,馬寶手上就拎著幾斤醃製好的羊肉出來,還有一個牛皮水袋。

等馬寶烤好肉,已經是子時末了,而那幾個人,可能是吃飽喝足了,倒是沒再來找馬寶的麻煩。

哈姆哈雅走過來,一臉抱歉的道了歉,哈姆還小聲囑咐馬寶,“那幾個人是我們部落裡的惹不起,他們都跟蘭圖首領去打過仗,功夫十分厲害,這次去烏爾噶,他們就是去參加勇士比賽的,你要是不想讓你弟弟出事,你就忍一忍,路上也就這幾日,大不了,一天烤一隻羊給他們吃就是。”

被人欺負到這境界了,馬寶十分氣憤,可又不敢真的鬧出事。

馬寶只好忍下這口氣,在後來幾日,每次落腳歇息,馬寶都會換一隻整羊扔給那幾人自己去弄,他說什麼也不給他們烤。

那幾人看馬寶不順眼,就想動手,哈姆笑的一臉諂媚,“我來,我來烤,馬漢還要照顧他弟弟,這個我和哈雅來就好。”

那幾人這才收了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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