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鬥氣運轉方法,介紹如何提煉鬥氣、壯大斗氣、凝練鬥氣、釋放鬥氣、附著鬥氣。一套包含十六個招式的戰鬥技巧。

五個身法動作,龍衝、龍躍、龍跳、龍飛、龍潛。

五個基礎招式,火龍刺、火龍撞、火龍砸、火龍扭、火龍鑽。

五個猛烈招式,火龍擺尾、火龍橫掃、火龍大風、火龍翻滾、火龍突襲。

一個究極奧義,火龍鑽之心。

這就是《火龍鑽》的全部,每個招式的名字起得都挺有意思,彷彿與自己的火龍馬坐騎,是一個系列。

此時。

李斯特騎在火龍馬背上,隨著火龍馬的賓士,身體微微上下起伏,幾乎接近於人馬合一。左手持著一面精鋼打造的盾牌,護在身前,也半遮著火龍馬身體。右手平舉著一杆超過三米長的騎士大槍。

城堡附近的荒地上,草已經被割掉,露出黃顏色的土地——貧瘠的黃土地。

火龍馬的馬蹄踩在還有些潮溼的地面,留下深淺不一的馬蹄印,身體化作一道紅顏色的火團,快速向遠處賓士。馬背上的李斯特,周身鬥氣四射,附著在盾牌和騎士槍上,也附著在火龍馬上。

很快一騎人馬就完全被火焰籠罩。

伴隨著李斯特一聲大吼:“火龍鑽之心!”

火龍馬高高一躍,騎士大槍迅猛衝刺,霎那間有無數人馬合一的虛影隨著這一道攻擊,快速閃過,筆直撞向前面一塊巨大的石塊。

驚天一擊!

轟!

有一人高的石塊,瞬間被炸得粉粉碎,周天火焰亂射,和碎石一道化作雨點落下。等塵埃落定,騎著火龍馬的李斯特,已經走出爆炸範圍。他被包裹在全身甲中,火龍馬也包裹著全身甲。

銀白色的全身甲,上面有大量的擦痕和黑跡。

推開臉上的面罩,李斯特俊朗的面容露出,嘴角一如既往的微微帶笑:“威力不錯,這一招,打中了,應該能把暴土狗這種魔獸,打個半殘吧。”

噠噠噠噠噠噠。

馬蹄聲由遠及近,馬庫斯與高爾泰,各自騎著馬趕來,身後還有李斯特的四名扈從騎士。

“哦,天啊,李斯特,你真是一個天才,我已經看到了,這一招就是《火龍鑽》的究極奧義火龍鑽之心嗎?你只用了不到一個星期,就把這本秘籍全部學會了?”高爾泰總是喜歡用驚訝的口吻說話。

馬庫斯繞到散落的碎石地上轉了一圈,同樣詫異:“打擊面很均勻,沒有一塊碎石超過拳頭大小,證明這一招你已經運用成熟了,一般大地騎士,都很難做到。”

說完,他有些不敢置信的打量一眼李斯特。

往日,這位伯爵家的三子,可是標準的廢柴,雞魚肉蛋奶管夠,連魔獸肉都吃過,但鬥氣修煉連平民騎士都不如。沒想到進階大地騎士之後,只用了不到一週時間,就把一本中級鬥氣秘籍完全掌握。

讓他想起自己修煉《逆風破》時,整整花了一個半月,才掌握最後的究極奧義。

心中一時百味雜陳:“難道這就是平民和貴族的真正差距?”

李斯特將手中的盾牌和騎士大槍遞給扈從騎士,順便把頭盔也脫掉,呼吸著新鮮空氣,興奮勁還沒消退:“我原本以為一本《火龍鑽》,就得耗費我幾個月時間去掌握,沒想到並不難。看樣子,我可以抽時間把《烈焰波》也學一學,技多不壓身。”

“你有這樣的天賦,當然要多學幾本秘籍,李斯特,我就說過,你有你父親的風采,未來的你,肯定會讓鬱金香家族大放光彩。”

“借你吉言,高爾泰老師。”

回去的路上,高爾泰與李斯特高談闊論,這是他的擅長。馬庫斯則有些心思飄遠,不知道想些什麼。

直到進入城堡吃晚飯,稀裡糊塗的吃掉自己面前的那份晚餐,又被李斯特送出門,他才回過神來。

等高爾泰騎著馬,哼著小曲離開。

他看向依然站在城堡門口,彷彿等待自己開口的李斯特,語氣鄭重:“男爵大人,我能知道,你的目光落在哪裡嗎?”

“我的目光麼……”

李斯特心道,馬庫斯這是在詢問,自己有沒有建功立業的野心。一心想成為貴族的馬庫斯,自然不會甘心蜷縮在鄉下小鎮,追隨一位胸無大志的男爵。

不過李斯特並未正面回答:“馬庫斯老師,一個人,不要聽他說了什麼,要看他做了什麼。說過的話,有真有假,但做過的事,一目瞭然,不是嗎。”

“我明白了!”

馬庫斯忽然單膝下跪,右手扶胸,行了一個效忠禮儀:“願為大人前驅!”

“馬庫斯老師請起,領地還很弱小,需要你幫我一起建設。”李斯特平靜的扶起馬庫斯,心裡很有成就感,能讓一位大地騎士效忠,這就是個人魅力。

回到城堡裡。

洗完澡。

他又看到了煙霧蛇文:“完成任務,獎勵一匹微薄血統龍種馬。”

須臾,煙霧扭曲,新的任務釋出:“任務:新鮮水嫩的苜蓿,不僅奶牛喜歡吃,馬兒們也喜歡吃,這是開闢馬場的基礎,也是建功立業的起步,請為苜蓿蟲安置蟲草。獎勵:三株野生玉米。”

看完蛇文,李斯特相當激動。

龍馬已經來了,只是還不知道在哪,又被誰發現,他準備明天一早就去尋找。不過現在,他激動的不是龍馬,而是新任務獎勵的玉米。

這個世界是沒有玉米這種作物的,至少珊瑚島上絕對沒有,前身的記憶中也沒有任何跟玉米有關的植物。

“玉米啊,這可是高產作物,據說單產世界第一?而且不需要怎麼管理,種下去就能自己長。據說還是神授植物,天然C4易去雄,未來穀物將是玉米的天下。《星際穿越》裡,快要滅絕的人類,就只種了玉米。”

李斯特小時候種過田,知道玉米產量很高,只是口感沒有小麥、水稻好吃。

但是,在這裡,不需要多好吃,只要能填飽肚子,就是最好的莊稼。鮮花鎮的小麥,畝產才一兩百斤,一旦栽種玉米,不需要畝產幾千斤,只要畝產超過五百斤,就能養活更多的人口,衣食無憂了。

到那個時候。

廣泛栽種玉米,為平民提供粗糙的玉米麵。少量栽種小麥,為自己提供精細的小麥面,豈不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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