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種馬。

李斯特絲毫不陌生。

因為他的生身父親,珊瑚島伯爵李威廉·鬱金香,目前在宮廷中擔任的身份,就是宮廷馬伕,為藍寶石大公餵養他心愛的寶馬,一匹混合了龍之血脈的神駒。

這個世界有龍。

不是東方的神龍,跟西方的惡龍也不同,而是瑰麗無匹的天地之精華。這種龍本質上是沒有性別之分,更不會交配留下後代。但如同它們可以生產寶石與金屬一樣,它們也會感染其它物種,具備龍之血脈。

有好事者,根據珍貴程度,將龍、精靈、魔獸等做了分類。

最珍貴的,當然是龍,是一國之象徵。

其次珍貴的,是龍精靈,是大貴族的權柄。

再次珍貴的,是大精靈,是中等貴族的權柄。

然後珍貴的,是龍種魔獸,混合了龍之血脈的魔獸。

接著珍貴的,是小精靈,是小貴族的權柄。

繼續珍貴的,是龍種野獸,混合了龍之血脈的普通動物。

最後珍貴的,是精靈蟲,是生產力的基礎代表。

其實還有一種精靈,珍貴程度和龍相等——精靈王,傳說中龍精靈進化的終點,它的本體蟲草無限之大,一棵樹就能繁育一片森林,無數魔獸、精靈甚至龍,都在它的本體蟲草上生活。

只是,大部分人,都把精靈王當作一個傳說。

精靈蟲進化為小精靈,幾十只當中可能會成功一個;小精靈進化為大精靈,上百隻當中可能會成功一個;大精靈進化為龍精靈,數百隻當中可能會成功一個;龍精靈進化為精靈王,迄今為止未曾聽聞。

李斯特無聊時,做過機率換算。

他假設精靈蟲向上進化機率是150,小精靈向上進化機率是1100,大精靈向上進化機率是1500,龍精靈向上進化機率是11,000。那麼,一隻精靈蟲進化成精靈王的機率,是12,500,000,000,二十五億分之一。

二十五億分之一的機率,幾近於零,難怪精靈王沒人見過。

看著眼前的煙霧蛇文。

李斯特心頭火熱再起,龍種馬,理論上是比精靈蟲更珍貴的存在。或許從本事上來說,龍種馬可能打不過任何一頭魔獸,因為它不會魔法。但作為稀罕的龍之血脈,它的身價就不會低。

這個世界上,凡是跟龍扯上關係的,都會受到熱捧。

而且本身,龍之血脈會改善物種的資質,一匹駑馬混上了龍之血脈,立刻就能成為千里馬。

龍種馬,絕對是戰馬的極佳品種。

藍寶石大公對他的那匹龍種馬為何如此珍愛,連珊瑚島伯爵都爭搶餵養?就是因為,那匹龍種馬,乃是藍寶石大公國最精銳騎士團、有著兩百四十年曆史——藍血騎士團的標配的藍血寶馬。

藍血騎士團為藍寶石家族征戰四方,戰功赫赫,座下藍血寶馬出力甚多。

藍寶石大公當然要騎乘一匹藍血寶馬,以此籠絡騎士團,表示與騎士們同在。

“龍種馬啊,如果我有了一匹龍種馬,繁衍下去,我是不是也可以組建藍血騎士團一般精銳的騎士團?”

想一想,就會很激動。

不過鮮花鎮目前有鬥氣的,只有李斯特、馬庫斯、高爾泰三人,即便給了他一大批龍種馬,騎士團也沒影子。

任重而道遠。

片刻後,他回過神,眼前煙霧蛇文消失。看著回到小窩開始睡覺的抖森,忽然覺得,騎士團太遙遠,但是騎著龍種馬、牽著魔獸狗、四處溜達去打獵,這樣的生活,還是很容易實現的。

“明天馬庫斯回珊瑚城,還要去一趟獵鷹鎮,大概三天後回來。到時候,我就能修行鬥氣秘籍完成任務。”李斯特起身,離開了娛樂室。

……

馬庫斯再次離開鮮花鎮。

李斯特不會幹等在城堡裡,身體養好後,他已經閒不下來。大清早就來到鮮花農場,黑色鬱金香的花朵上,鬱金香蟲已經快要完成同化。

“大概還要兩個小時。”看了看鬱金香蟲,李斯特翻身上馬,直奔花生屯,他的花生蟲還在孕育中。

卡爾·鐵錘正在這裡站崗:“大人!”

“我的花生蟲怎麼樣了?”

“還在沉睡,老喬治每天都帶人給它澆灌很多糞水,花生蟲草長勢很旺。”

“嚴格保護花生蟲,我不希望它出現任何意外。”

“請大人放心!”

離開花生屯,返回鮮花農場,等待半個小時後,鬱金香蟲順利完成同化。取回鬱金香蟲,李斯特可以感受到它的歡快,以及它身上多出來的一絲氣息,這絲氣息就是黑色鬱金香的氣息,表示鬱金香蟲已經可以影響到黑色鬱金香。

從出生開始,鬱金香堡就已經安排所有的精靈蟲,儘可能的去同化能同化到的品種,增加它們的實力。

李斯特的這隻鬱金香蟲,早已經將鬱金香家族種植的所有品種鬱金香,都同化過。

“同化了黑色鬱金香,我怎麼感覺,鬱金香蟲有些‘亢奮’?它該不會是想要進化了吧?”心頭飄過大膽的想法。

很快就自己否定了。

他獲得的這隻鬱金香蟲,是鬱金香家族幾隻鬱金香蟲中,比較弱的一隻,進化可能性非常低。

一棵新品種的魔藥,還不足以讓它進化。

取回鬱金香蟲,交給管家卡特餵養——蟲草已經種下去,精靈蟲哪怕不吃不喝也不會死了,很好餵養。

李斯特很快匯合高爾泰,來到奶牛農場。

“苜蓿的種子很多,我打算從這裡開始,將原本的兩葉草逐漸剷掉。種植苜蓿。等規模起來了,苜蓿蟲就能種下蟲草,奶牛們也能適應新的牧草,還有馬匹,也可以集中牽來這裡餵養。”

蟲草周圍必須有同品種的植物,否則蟲草無法汲取養分,會枯死。

苜蓿蟲草的種植,很好解決,李斯特沒什麼要補充的:“就按高爾泰老師的方案執行,不過,粟米蟲和荊棘蟲的安排,你怎麼決定的?”

“粟米蟲,我的想法是先開墾一片荒地,種上粟米看看能不能活過。荊棘蟲的話,只能往荊棘嶺的荊棘林想辦法了,李斯特,我覺得荊棘蟲沒有什麼作用。”

荊棘,一種帶刺的小灌木。

通常用來作柵欄,很多貴族的莊園,都喜歡種上一圈荊棘,作為莊園的綠籬。李斯特也覺得荊棘蟲沒什麼用,頂多是為城堡培育一批帶刺的籬笆,保護莊園不受小動物的侵襲——至於魔獸,風刃狼的一道風刃,就能砍倒大片荊棘。

火龍馬悠閒的吃著兩葉草。

李斯特看著不遠處幾頭瘦巴巴的奶牛,道:“不管怎麼樣,精靈蟲是重要生產力,要給它們找到合適的地方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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