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劉福生,是隔壁雲橋大隊的村民,比原主大兩歲。

原主和劉福生是同一屆的同學,兩人一同在鎮上讀初中。

初一那年,有一天原主在放學的路上崴了腳,是劉福生送她回的家,路上他還多次關心原主的腳傷,讓原主對他印象很好。

之後,在學校,劉福生也多次維護原主,關心原主,讓原主的心一點一點的沉淪下去。

在初中畢業時,劉福生就找了一個時機表白。

原主同意了。

兩人就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一個月後,就在原主要去縣城報名上高中時,劉福生突然出現在她面前,要求她和他結婚。

原來,半個月前,劉福生的父母發生意外死了,家裡的重擔,一下子壓在了他的身上。

而他,原本報名參兵,並且錄取上了,再有半個月就要走,可弟弟妹妹還小,他不放心弟弟妹妹,就想讓原主嫁給他,替他照顧弟弟妹妹。

原主是真心喜歡他,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秦家卻不想讓寶貝女兒去別人家當牛做馬,給人養弟弟妹妹,秦家人拒絕這門親事,還把原主鎖在屋裡。

可原主收拾了幾身換洗衣服,從窗戶爬了出去,直接住進了劉家。

因為劉福生父母還沒過七七,兩個人連酒席都沒擺,就請了村裡幾個幹部吃了頓飯,算是過了明路。

等秦家人發現女兒人不見了,趕來時,兩個人都洞房了,一切都晚了。

秦家人還想拉女兒回家,可原主死活不同意走,還以死威脅,氣的秦家揚言要和原主斷絕關係。

而原主,這個傻子,就真的和孃家人斷絕了關係,結婚之後,再也沒回過孃家。

結婚五天後,劉福生當兵去了。

他這一走,八年毫無音訊,留下原主在劉家當牛做馬,起早貪黑的幹活賺工分,養小姑子小叔子,還得供他們讀書。

原主比小姑子只大一歲,在孃家也是被寵著養大的,嬌滴滴的沒幹過農活,可到了劉家,她什麼活都得學著幹,家裡家外都靠她一個人支撐著,小姑子和小叔子除了上學,什麼也不幹,回家就跟個大爺一樣,等著原主伺候。

原主賺回來的糧食,大部分都被小叔子小姑子交去學校換飯票,家裡剩下不多的糧食,也要留著小姑子小叔子回家吃,他們要是吃不飽,就會跟原主鬧,又罵又打的,還出去說原主是惡嫂,不讓他們吃飯,敗壞原主的名聲。

逼的原主經常餓肚子下地幹活。

原主心裡苦,卻從來不說,因為,這條路是她自己選的,她跪下也要走完,她也是想等丈夫回來,好給丈夫一個交代。

直到高考恢復,小叔子和小姑子都考上了大學,去外地上大學了,原主的日子才好過了許多。

原主以為,自己終於苦出頭了,然而,她卻被小姑子小叔子給賣了。

賣進了大山,給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光棍做媳婦。

原主試圖逃跑,被老光棍打斷了腿,直到三年後老光棍死了,原主才一瘸一拐的回了雲橋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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