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對一個億萬富翁來說,一年花個幾十上百萬去賭,肯定不叫濫賭;但要對一個家裡只有幾百萬的人來說,一年賭掉幾十上百萬,很快就會將家產賭光,這就是濫賭了。

只是,跟三房剛分家時,生活水平降不下來,因為由奢入儉難一樣,週三老爺的賭資大小,也降不下來,在牌桌上,被人三言兩語一激,說“你家有錢,你還打這麼小”,就不好意思降低籌碼,繼續玩大的了。

於是表面上週三老爺雖沒越賭越大,但只是保持以前的水平,就讓他將家裡的錢敗光了。

也難怪承恩侯不想借錢了,因為借給週三老爺,他表面上說是借,但不會還的,就是白送,而承恩侯怎麼可能白送週三老爺上萬兩銀子,而且開了這個口子,指不定週三老爺覺得他好講話,以後還會繼續賴上他,他瘋了才“借”他錢,還借這麼多!

感覺週三老爺就是把他當肥羊,竟然好意思開口借一萬兩!他怎麼好意思開的口!而他又怎麼可能借!

不說一萬兩了,就算他沒借之後,週三老爺“勉為其難”減少的五千兩、一千兩,他也不會借。

三房沒借到錢,自然氣的不得了,但他們頂多在私下罵罵大房,對外卻是不敢說的,倒不是怕傳到了大房耳裡,對他們不利——反正他們無賴,哪怕大房對他們如何——而是他們做叔叔的一家子,打算靠侄子養,傳出去,別人會笑話他們,不會站在他們這一邊的。

既然說出去對他們沒什麼好處,他們自然不會說。

從大房借不到錢,他們沒錢要喝西北風了,於是又開始騷擾其他親戚,就連二房都被他們借了一遍,當然了,週二老爺可不像承恩侯那樣客氣,他直接派人將週三老爺打了出去。

當初周老夫人搶了所有的田地宅子,分給自己的財產也少很多,要不是大房願意讓他們一家一直住在國公府,那他們一家現在的日子肯定不好過。

當年那樣害自己家,現在還好意思找自己借錢,週二老爺不打他才怪了。

而因為大房不借錢,所以三房的日子便迅速衰敗了下去,因為他們那些親戚朋友,沒一家像大房條件這樣好,就算願意救濟他們,也只能給一點點錢,且,不可能一直給,頂多給一次,意思意思。

這樣一來,到各個親戚家打過一次秋風,再也打不了第二次的三房,生活自然就陷入了困境。

實在沒辦法,就只能從他們三房本身出手了。

但三房本身其實也沒什麼可弄的了,之前沒錢時,早已將家裡所有的下人,能賣的都賣了,只留了幾個必用的——他們當老爺太太慣了,讓他們賣掉所有的下人,自己洗衣做飯,肯定是做不到,所以家裡無論再怎麼窮,也還留了幾個洗衣做飯的。

下人沒法發賣賺錢後,週三老爺也曾想過賣了這套宅子,畢竟這套宅子位置不錯,能賣不少錢,但被家裡其他人否決了。

三房其他人覺得,搬到了不好的地方,他們想跟這裡上層的人來往,就更難了,到時就更落魄了。

再說了,在這裡居住,到時找其他親戚幫忙路近,方便,搬到偏僻地方住了,京城這麼大地方,走過來可不方便,也不方便打秋風啊。

當然了,最重要的是,大家都覺得,這套宅子,是家裡最後的財產,他們不想將它賣了,想等週三老爺死了,以後大家分,免得現在賣了,有錢了,又會被週三老爺拿去花掉了,這也是眾人不讓週三老爺賣房子的原因。

要不然,要按週三老爺的想法,這房子早賣掉了,賣掉之後的錢……週三老爺會改了敗家的性格,將它存著嗎?怎麼可能,也早被他花天酒地花光了。

所以三房其他人的想法是對的,就是不能賣,不能讓週三老爺敗光了。

——因週三老爺賭博,將家業敗了個精光,現在家裡上下,對他都仇恨的很,盼著他趕緊死,結果這人命硬的很,就是不死,就是一直糟蹋錢。

死不掉,大家的怨氣沒地方發,於是便只能在其他方面,找週三老爺的麻煩了,所以如今週三老爺,是家裡地位是最低的,比坐了牢的週三夫人,地位還低,說什麼話,既沒人聽,也不管用。

他從小被周老夫人慣壞了,養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倒是想擺家長的譜,不管不顧,就是要賣房呢。

結果幾個成年兒子集體威脅他,他敢賣,就打斷他的腿,讓他躺在家裡。

週三老爺被幾個兒子這樣威脅,知道他們真做的出來,怕了,就不敢提這事了。

倒也威脅過他們,說他們不孝,他要告他們。

結果幾個兒子根本不怕,說他想告就去告,看所有人都說他的腿是他自己摔斷的,衙門沒證據,他能告的了誰。

因被全家上下一致厭惡,不會有任何一個人站在他那一邊,所以他要在家裡出事了,家裡上下都說是他自己摔的,他還真拿不出證據,證明是幾個兒子不孝,打的他。

週三老爺被這樣一威脅,怕了,老實了,畢竟他可不想腿斷了。

眼看著房子不能賣,下人、甚至沒生兒子的姬妾都賣光了,沒來錢的地方了,最後賺錢的方法,週三老爺便打到了幾個女兒身上,準備將她們嫁到一些有錢人家為妾,撈點錢。

說是嫁,其實就是賣。

他說的頭頭是道。

“將你們送到王府為妾,生的孩子都有分封,跟做正室沒什麼區別,就咱們家這條件,你們也嫁不到好人家,所以還不如嫁給那些人為妾,前程不會差。”

對週三老爺這個話,三房的姑娘倒沒反對,因為她們也覺得,週三老爺說的不錯,所以就同意了。

看姑娘們願意,當下週三老爺便給幾個姑娘尋摸王府,哪家出價高,就將姑娘嫁(賣)給對方。

賣的錢,一拿到手,就被幾個兒子搶著分了,只給了他一小部分,說是不能全給他,免得又花光了,到時家裡又要喝西北風了,畢竟賣妹賣女的事,不是長久之計,賣光了又哪來錢呢,自然是得了錢要珍惜,不能馬上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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