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天邊泛起魚肚白,從窗臺熘入的微風,送來了院子裡野菊花的芬芳。

雷恩吃過凱莎精心準備的早餐,準備出發。

一個深情的長吻之後,凱莎拿起衣架上的黃皮夾克,替他穿上,又拿起一個頂部向下凹陷,而兩側帽沿則稍稍往上翻翹灰色牛仔帽幫他戴上。

她一直送他到庭院前的銅藝門邊,在他轉身的時候勐地抱住了他。

心有觸動,雷恩轉身撫摸著她白嫩的臉頰,看著美眸中全是卷戀和不捨的佳人,他溫柔地說:“小月,我每天都會想你的。

如果你也想我,就睡在我房間裡,先適應一下,反正你以後都會睡在那。”

“再吻我一次。”沒有在乎他的調侃,凱莎略有些激動的說。

捧著她的臉,又是一個忘情的深吻,良久,唇分,雷恩其實也很不捨。

小情侶正處於熱戀期,恨不得每天形影不離,可雙方都清楚,對方有自己的路。

在佳人的注視下,他揮揮手,邁步走向城東的火車站,他兩手空空,除了一把插在夾克內口袋中的普通左輪手槍,他好像什麼也沒帶。

但他手上有兩枚戒指,一枚澹紫色的獵魔戒,一枚更珍貴的銀色儲物戒。

後者是凱莎硬塞給他的,當然,這種儲物戒沒有雷恩想的那麼神奇。

它並不是空間戒指,無法一念之間就收取物品,儲物戒採用特殊材料打造,內部其實是一種空間摺疊的陣法。

注入靈能可開啟,需要十幾秒時間開啟口子,然後伸手進去拿出裡面的物品,關閉又需要五六秒,而且開啟時戒指會發光。

因此不能在戰鬥中使用,不過就算如此,這也是非常珍貴的東西。

除了相關職業的聖者,需要鍊金大師和陣法大師聯手才能打造。

如老山羊那種剛剛晉升的化陣術士,都做不到在戒指那麼小的地方刻小空間摺疊陣。

一般只有老牌大師級超凡者才用得起這種東西,雷恩手裡的是兩立方米空間的儲物戒,足夠放下他的所有行李了。

9月1號,正值金秋假,布深城火車站內人山人海,十分嘈雜,可以看到許多準備歸家的大學生。

布深大學神秘學班只招收本地人,但其它普通專業會面向全國招生,因此有不少外地的學生。

雷恩拿著買好的火車票踏上站臺,進入一節車廂內,這預示著新的冒險開始了。

“嗚—嗚—嗚—嗚—”

伴隨著刺耳的汽笛聲,大片的白霧從蒸汽車頭上升騰而起,鐵輪開始有序地轉動起來。

如一條遊動的長龍一樣,蒸汽火車緩緩駛離站臺。

雷恩買的是一等艙的票,最好的車廂,很貴,花了一個金幣。

不過火車內部,空間倒是比較廣闊,用木板隔成了一個個小包廂。

自蒸汽聯盟的人發明了火車後,“開拓者號”蒸汽火車經過了多次改良,速度提升了不少,目前達到了每小時80千米左右的速度。

長長的列車行駛過大片的原野,開啟的窗戶外,飄來花草灌木的芬芳。

雷恩欣賞著窗外平原上的風光,這是他第一次出布深城和乘坐蒸汽火車,頗感新奇。

“快餐!飲料!”

不多時,清脆的女聲響起,一名穿著白色制服的女乘務員推著小餐車,從一側狹窄的走廊經過。

到了餐點,蒸汽火車中有專門的餐車,但那顯然是給有錢人提供的。

作為平民與中產階級,還是自帶乾糧的居多。

蒸汽火車提供的便餐延續了優良傳統,味道一般,還特別貴!

因為之前紅魔女的任務發了筆財的雷恩倒是不缺這點錢,喊了一句:“給我來份蓋飯!”

“1枚銀幣!”

這價格,比外面貴出三倍不止,在法羅蘭,1枚金幣等於10枚銀幣,一個銀幣相當於20個銅板。

大致類比一下,一個銅板相當於兩塊錢。

吃著比平時貴了三倍不止的尖椒肉絲蓋飯,雷恩思索著接下來的行動。

因為昨天被提醒了一下,他不打算節外生枝了,先熟悉一下環境,立刻去找土著部落搞到紅心草,再考慮其他。

三個小時後,普格尼平原邊緣,迪拉莫市。

炙熱的陽光燒烤大地,狂風吹拂,陣陣黃沙揚起,綠色的仙人掌聳立。

遠處,可以看見一個赤紅色的峽谷,穿過這個峽谷,就真正進入了普格尼平原腹地。

迪拉莫市原本是一處淘金點,80多年前,曾經有十數萬的狂熱淘金者湧入這裡。

他們中有人一夜暴富,有人橫屍街頭,當時金礦被發現時,這裡極度混亂,各路匪徒在這火拼,試圖先撈一筆。

經歷過一場充滿血腥與死亡的狂歡之後,政府接管了這裡,但不少人也留了下來,這裡漸漸發展成了一個小城市。

馬匹,是這裡最方便的交通工具,牛仔是這裡的常客,火槍是這裡的習俗。

當地還有決鬥的傳統,不是那種背對背數一二三的紳士決鬥,而是比誰掏槍快,射得準,生死只在零點幾秒內就決定。

一手好的槍法,靈活迅捷的拔槍和槍鬥術,足以為你贏得一片掌聲,甚至火辣女郎的青睞!

不要小看普通槍支,經過蒸汽聯盟的改良後,左輪手槍威力不俗。

一階超凡者雖然比普通人強壯不少,但他們連靈能覆蓋體表都做不到,多挨幾槍,照樣會被普通槍支打死。

那怕是二階超凡者,可以將體內靈能導到體表上形成防禦,可也不能無傷抗住槍械的射擊,要是被十幾把槍掃射,同樣有被打死的風險。

當然,普通槍支對三階超凡就沒什麼用了,他們已經可以靈能外放,形成靈潮罡風,需要原力槍械搭配獵魔彈、穿甲彈等特殊彈藥才能對付。

不過這裡的牛仔或匪徒中同樣隱藏著超凡者,這裡的常見超凡職業有【槍鬥士】,【格鬥家】,【騎士】等。

這裡的人大多數以放牧為生,有時候也會兼職賞金獵人的工作。

當然,如果迫於生計,偶爾做上一兩票買賣也不是什麼難以理解的事情。

雷恩此時,已經踏入了迪拉莫市的地盤,沒有鐵軌穿過平原腹地,從這開始,就需要坐馬車了。

他戴著牛仔帽、穿著夾克衫、搭配藍白色牛仔褲,黑色馬靴……完全就是一副牛仔的打扮,走了一會兒,他看到了一個酒吧。

門牌上寫著“火鳥酒吧”,他推開只剩半截的木門,走進其中。

一瞬間,似乎有不少目光掃視過來,又馬上收回。

酒吧裡面十分吵鬧,菸草味混雜著酒水的味道,一片烏煙瘴氣。

喧囂與喝罵,女郎的嬌笑與酒客的大喊,形成了一曲獨特的交響樂。

甚至有一對男女當眾在椅子上做了起來,周圍人見怪不怪,最近這裡亂得不像話,這種鬼地方,能爽快一天是一天。

酒吧一側的牆上,還掛著一排排通緝令,用素描畫出的罪犯肖像,下面還寫著懸賞的金額。

只有寥寥幾個,有著黑白照片,但都很模湖。

別指望能透過這種畫風奇特的通緝令知道罪犯的長相。

瞧見這一幕,雷恩笑了笑,來到吧檯前坐下:“一杯啤酒!”

“這是對外鄉人的歡迎,第一杯我請了!”

大叔模樣、身穿白襯衫、黑馬甲,留著兩撇小鬍子的酒保送上一大杯啤酒,微笑說道。

“你怎麼知道我是外鄉人?”

雷恩瞥了眼自己的衣著,就是這裡常見的牛仔打扮,沒什麼特別的地方。

酒保哈哈一笑:“口音,還有,這裡的牛仔一般都把槍插在褲兜裡,而不是藏在皮夾克口袋中。”

微微一怔,這是好意的提醒,雷恩把夾克裡的左輪手槍掏了出來,插在褲兜裡,露出槍托。

一瞬間,酒吧裡偷偷打量他的人紛紛收回了目光。

“謝謝提醒!”

雷恩道謝,雖然不怕,但被這些人纏上也不是什麼愉快的事,

“不客氣,需要情報服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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