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方舟不是想當聖父了,也不是把曲茵茵當成了親生女兒,他只是想為他的親生女兒贖罪。

弄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他就明白了,曲茵茵是被他女兒給坑了。

雖然曲茵茵是謝文楠養大的,他偶爾休假回那個家,也會和曲茵茵生活在同一個屋簷底下,可他對曲茵茵並沒多少感情。

可是,他可憐曲茵茵肚子裡的孩子。

那個孩子還沒出生,母親就進了拘留所。

如果曲茵茵被判刑,那個孩子還沒生下來,就有了一個罪犯母親,那個孩子多可憐?

這是他女兒做的孽,他不能不管。

於是,他幫曲茵茵找了律師。

律師看過曲茵茵的精神狀態之後,建議幫曲茵茵做精神鑑定。

只要精神鑑定證明曲茵茵的精神出現了問題,情緒不穩定,再加上她是個孕婦,就有可能不用入獄服刑。

法律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予以監視居住。

醫生說,這兩者相加,他有很大把握幫曲茵茵申請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讓曲茵茵先免於牢獄之苦,再然後,視曲茵茵精神鑑定情形,再決定是否為曲茵茵做無罪辯護。

如果無罪辯護可以成功,曲茵茵就可以不用被判刑。

曲茵茵肚子裡的孩子,也就不用一出生就有一個罪犯母親。

他請了長假,先找了兩個律師,把曲茵茵的事情全權委託給他們。

然後,他又約了凌越見面。

他已經很久沒見過凌越了。

哪怕十年前,他因工作原因,調動來了京城的研究基地,他也沒見過凌越幾面。

凌越不喜歡和他見面。

兩人即便見了面,也相對無言。

他說來說去,就是關心凌越的衣食住行,其他的,他不瞭解凌越,凌越也沒興趣瞭解他。

這麼多年過去了,想到凌越,他內心的悔恨一直都在,沒有減少一絲一毫。

凌越的親生母親是因為救他而死,他卻沒能照顧好他們的兒子。

他總對自己說他愛凌越的母親、愛凌越,可他最對不起的卻是他們母子倆。

當年,他和謝文楠離了婚。

可也就只是領了一本離婚證而已,為了他和謝文楠生的一兒一女,他仍舊和謝文楠住在一起,仍舊和她一起撫養他們的一兒一女。

在不知情的眼中,他們就是正常的夫妻。

那本離婚證,更像是他為自己扯得一塊遮羞布,只是他為了讓自己心裡好受一些,給自己的一個交代。

其他的,什麼都沒改變。

他什麼都沒給過凌越。

他先欠了凌越的親生母親一條性命,又辜負了他們的兒子。

現在,他又要為了凌承露,求凌越高抬貴手,放凌承露一條生路。

他為了事業奉獻一生,如今在事業上,算是小有所成,是被很多人尊敬、敬佩的人。

可面對凌越,他一輩子都抬不起頭。

坐在凌越對面時,他最大的感覺只有四個字: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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