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發第四天。

上午九點, 10號法庭。

全體起立,安娜法官一臉嚴肅地入場,宣佈庭審繼續。

法官助理宣讀著法庭秩序。布魯克林則看向了原告席。

今天的檢察官隊伍多出一個陌生人。

那是個精幹的老頭兒,有些禿頂,穿著剪裁得體的正裝,坐在科爾森身旁,神情專注。

老頭兒似乎感受到了布魯克林的目光,轉過頭來與他對視一眼,衝他微微點頭。

“我是檢察官助理,本·斯通。”

老頭兒起身做了個簡短的自我介紹,然後代替科爾森起身發言。

“法官閣下,檢方提請43號證物。”

布魯克林翻了翻檢方的證據清單,正襟危坐。

43號證物,是一把刀,一把插在死者腹部的刀。刀上有布魯克林的指紋。

這個本·斯通給布魯克林一種很危險的感覺。

他應該就是科爾森背後出主意的那位“高人”。

在發現血跡沒有起到作用後,當機立斷,不再繼續糾纏,捨棄血跡,準備提請下一個大殺器。

單從魄力上來看,科爾森就照這位差了十萬八千里。

昨天休庭時,科爾森還在冥思苦想,不甘心放棄血跡,想要繼續圍繞血跡做文章,與布魯克林繼續糾纏。

今天本·斯通就出現了,並且當機立斷地捨棄了血跡,開闢新的戰場。

安娜法官准許了本·斯通的請求。

刀子被裝在證物袋裡,送到本·斯通手上。

他提著證物袋慢悠悠地轉了一圈,讓每個人都看清楚。

刀身上還凝固著深紅色的血漬,褐色的刀柄上則有幾道血手印依稀可見。

“我們從刀柄上提取到大量指紋,經過比對,指紋大部分屬於死者。”

斯通來到陪審席前,說道。

他的發言與科爾森截然不同。他發言時語調不快不慢,自帶一股自信從容,讓人不由自主地信服。

“另一部分則與布魯克林的指紋吻合。”

“我們對刀柄上的血手印進行了比對。也與布魯克林相吻合。”

“不僅如此,我們透過刀柄上殘留的痕跡進行了模擬,發現兇手是反手持刀,也就是這樣。”

他掏出一支鋼筆,用右手握住,鋼筆大部分埋沒於手掌之間,只有一小部分從尾指後露出。

本·斯通反握著鋼筆,突然朝自己腹部刺去。

“就像這樣。”

“這與死者身上的傷口相吻合。”

布魯克林靜靜地聽著本·斯通的發言。他並沒有因為本·斯通露出這麼明顯的破綻而沾沾自喜——

本·斯通最後的動作,是自己握著鋼筆,往自己腹部刺下的。

這實際上並不符合檢方的說法,反而更貼近布魯克林的“死者系自殺”的推論。

布魯克林不認為本·斯通會留下這麼明顯的漏洞給他。

“我們將兇器與死者腹部的傷口進行了比對,經過大量試驗,我們發現,如果死者自己反握兇器自殺,造成的創口應該成一定角度的傾斜。”

“但驗屍報告顯示,死者腹部的創口是平直的。”

他轉身拉起科爾森,自己站在科爾森身後,雙手從腋下穿過,握住鋼筆,朝科爾森腹部刺下。

“如果自己動手,手臂會有很長一段富餘,為了方便發力,手臂必然會彎曲,這將直接造成刺入的創口產生一定的角度。”

“如果像這樣,懷裡抱著人動手,手臂富餘的長度可以透過雙方的距離進行調節,便於找到合適發力的長度,造成的創口更平直。”

演示完畢,他鬆開科爾森,站在原告席上,最後總結道

“從兇器及創口可以看出,死者要想自己造成這麼平直的創口,她需要重複自殺許多次,才能找到合適的角度。”

本·斯通最後看了一眼被告席,款款坐下。

布魯克林立刻站了起來,連安娜法官維持法庭秩序的機會都不給,直接開口。

“我昨天說過,刀柄上的痕跡是為了搶救死者時留下的,但在我準備拔出刀時,確認死者已經死亡,所以我放棄拔出刀子。”

他必須立刻發言。

在本·斯通發言完畢後,現場已經響起不小的議論聲,陪審團們甚至有不少人在自發地模彷他的動作,然後跟相鄰的陪審員交流意見。

如果他不立刻發言,將局勢扭轉的話,本·斯通的推論將持續深入人心,在所有人腦海中留下印象,到那時他說什麼都晚了。

這與昨天不同。

昨天是科爾森告訴他們是怎麼回事兒,人對別人的描述往往印象不深。

今天是陪審團自發地跟隨本·斯通的講解,自己實驗得出的結論。人對自己試驗探索出的結果可要印象深刻的多。

布魯克林從桌上拿起一張紙撕成五份,其中四份用鋼筆做下記號,一份則空著。他將五張紙團成一團,捧在手心。

“我這裡有五張紙,其中四個紙團上留有記號,一個紙團則是空白的。”

他捧著紙團來到陪審席,伸到40號眼前。

“挑一個。”

40號選了一張展開,上面有一團黑色的墨跡。

“從機率學角度分析,選到有記號紙團的機率是4/5,選到空白的機率是1/5.空白的機率遠遠高於記號。”

“看,這位先生選到的就是帶記號的。”

他將墨跡向眾人展示後,重新團起,將五個紙團混合後,來到39號面前。

“選一個。”

這次依舊是帶記號的。

他不斷重複著,很快大半陪審團都選擇完畢,他們所選的紙團無一例外,全是帶墨跡的。

布魯克林來到1最後一位陪審員面前。

“選一個。”

9號陪審員隨意拿起就近的一個紙團展開。

裡面空空如也。

“看來我們的9號陪審員很幸運。”

布魯克林向大家展示空白的紙團。

“這個小遊戲中,選到記號的機率是空白的4倍。”

“我想很多人都買過彩票。根據機率計算,雙色球中獎的機率為1/17721088,也就是%。”

“如果你每天都買,命中一次一等獎平均需要1180年。”

“1180年,女士們,先生們。人類的壽命能有它的1/10就很了不起了。”

“可為什麼我們還是能經常聽到有人中獎?”

“每個幸運的一等獎獲得者都有1180歲嗎?”

“我們之所以稱呼他們為幸運的傢伙,不正是因為他們選中了1/17721088的機率嗎?”

“本桉同理。”

“我想只要存在可能,就不應該將它排除,理由僅僅是可笑的‘它是小機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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