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伯克!伯克·福斯曼!

儘管是手下敗將,布魯克林卻不會有絲毫的小覷。

“他在調查米切爾森先生的庭審記錄。”

鮑勃說道

“伯克·福斯曼已經向議會提交了全德州所有成員的評估報告,除了米切爾森先生的。”

“他稱米切爾森先生的庭審記錄太多,需要多給他點兒時間。”

布魯克林皺了皺眉,道“催他快點兒。不能讓所有人都等著他。”

“我希望明天下午能看到第一份新墨西哥州的成員評估報告。”

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爭鬥,芝麻綠豆大小的權力都會面臨挑戰。政客的一生就是在不斷面臨挑戰。你說你有掌握這份權力的實力,別人不這麼認為,始終都會有人對你的位置發起挑戰。

要麼你幹掉每一個發起挑戰的人,要麼你倒在挑戰者的腳下。這就是政客的使命。

指望依靠權力嚇住挑戰者?

政客的第一美德是野心,第二美德就是勇氣。

連挑戰都不敢的政客,簡直丟政客的臉。

布魯克林不可能完全杜絕哈佛內的爭鬥,讓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那是在做夢。只要有權力,有地位的分別,就會有鬥爭。

伯克重點關照米切爾森的行為甚至都算不上挑起鬥爭——這在政治鬥爭中都算是非常友好非常溫和的手段了。

——什麼是不友好不溫和的手段?請參見布魯克林如何贏得曼哈頓酒店會議……

布魯克林允許哈佛議會成員之間的鬥爭,一定程度的鬥爭能保持成員的野心,促使他們不斷努力,是有益於哈佛發展的。

但他不會允許過度的權力鬥爭,以及影響正事!

伯克的行為很明顯就是在影響正事。

影響正事的權力鬥爭很明顯就是過度的。

所以布魯克林毫不猶豫的讓鮑勃敦促伯克立刻結束調查米切爾森,離開德州,前往新墨西哥州,繼續他原本的工作。

“好的。”

鮑勃應下。

兩人隨後又談到了其他方面的工作內容,布魯克林一一下達指示,由鮑勃去執行。

等鮑勃全部彙報完畢,已經是一個小時之後的事兒了。

臨掛電話前,布魯克林又問道“韋伯斯特,考慮一下。”

這次鮑勃沒有迴避,他直接說道“boss,我認為現在我們不適合貿然尋找人手加入,現階段的工作量我一個人可以應付。”

“另外,韋伯斯特不適合這個位置。”

“你們不是都很看好他嗎?”布魯克林挑著眉問道。

鮑勃沒在布魯克林面前,卻也能想象得到此時布魯克林是什麼神態,他無奈的說道“我跟雷的判斷出現了一點兒小失誤,韋伯斯特只適合成為您的法官助理,並不適合更進一步。”

韋伯斯特主動(?)提及家庭問題的事不是什麼秘密,鮑勃非常討厭韋伯斯特這種行為。

直到現在,他跟布魯克林已經完完全全繫結到一起,他也很少動用布魯克林的影響力去為自己做事。而韋伯斯特才剛成為布魯克林的法官助理,就想著透過布魯克林為自己牟利——在鮑勃看來,那就是牟利。

這種行為對鮑勃來說簡直比吞一隻蒼蠅還噁心。

尤其聯想到韋伯斯特還是他跟雷一起聯名‘舉薦’的,鮑勃就更噁心了。

布魯克林哈哈大笑起來。

“夥計,韋伯斯特只是在保護自己,那是個很棒的傢伙。你需要放下偏見,拿出耐心……”

布魯克林一邊笑一邊拿腔拿調的模彷著。

這段話是韋伯斯特剛成為他的助理,他發簡訊跟鮑勃吐槽時,鮑勃給他的回覆。

“……哈哈!你不是說我需要個助理的嗎?你建議我再聘用一個助理的。”

鮑勃等布魯克林笑完才無奈的說道“好吧,boss,我錯了。”

布魯克林再次笑了起來。

笑過後布魯克林正經起來“說真的,鮑勃,韋伯斯特已經很可以了。你可以試著考慮一下。你當初對我說的那些話是對的,應該放下偏見。”

“聽我說,鮑勃,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你這樣優秀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跟你一樣的想法。我們是為了辦事,不是尋找德行品格優秀的高潔聖人。我們可以成為兄弟,並不意味著我們所有的夥伴都能成為兄弟。”

“我跟伯克還有安東尼顯然這輩子根本無法成為兄弟。即便死後下了地獄——如果地獄真的存在的話,我想撒旦一定不會把我們三個關在一起。那簡直就是災難。”

“但我們現在合作的也很好,我們一起為了哈佛而努力,不是嗎?”

鮑勃沒吭聲,岔開話題寒暄兩句,掛掉了電話。

他固然明白這個道理,卻不願意承認這個道理的正確性。

他更喜歡自己跟布魯克林相處的模式,也始終堅信自己才是對的。

對此布魯克林只能嘆一口氣,無奈的搖搖頭。

他有時候真的不是很能理解鮑勃的堅持,但他選擇尊重。

他也沒有欺騙鮑勃,是真的很看好韋伯斯特。

韋伯斯特的精明雖然令人討厭,但那只是自己被利用時的下意識的牴觸情緒在作祟,拋卻這份牴觸再來看待韋伯斯特,就會發現他其實很有能力。

韋伯斯特很容易就上手了自己的工作,並且出錯的次數越來越少。最重要的是,他聽話,又不盲目聽話。

他有自己的是非觀,在此基礎上,他始終服從布魯克林的命令。

這就夠了!

布魯克林並不指望所有人都以自己的是非觀為基準,重新塑造自己的是非觀。那簡直是強人所難。

反正他很看好韋伯斯特。

掛掉電話,布魯克林又給沃特·奧布來恩發了封郵件,感謝他幫忙調查哈里森。

做完這些,布魯克林喊來韋伯斯特,準備開庭。

…………

布魯克林很快收到了伯克從德州出發,動身前往新墨西哥州的訊息。

下午,鮑勃帶來新的訊息,哈里森答應晚上見面。

週五,也就是今天晚上見面,還是週日晚上見面,看似是根據布魯克林的時間隨意挑選的兩個時間點,實際上是有深刻含義的。

布魯克林給哈里森準備了四個選項。

選項一,拒絕見面。

拒絕見面代表著哈里森對布魯克林有厭惡感,布魯克林雖然目前對哈里森產生了興趣,卻還不至於到‘倒貼’的地步,如果哈里森拒絕見面,他自然會選擇鮑勃的建議,不再糾纏。

選項二,不拒絕但時間延後。

這說明哈里森自信自己能解決當前的麻煩,但需要集中精力,暫時無法分神,同時也說明哈里森對待與布魯克林見面這件事很慎重,很正式。

選項三,週日晚上見面。

這說明哈里森馬上就會解決麻煩,他的麻煩根本不值一提,至少對他而言只是小意思,被栽贓陷害只是他一時大意。

選項四,週五,也就是今晚見面。

這個選項具有很強烈的緊迫感。一般而言第一次見面的陌生人,哪怕是找工作面試,也很少當天溝通,當天就約見面。

陌生人一般至少都要隔一天約見面,這是基礎禮儀。這種禮儀只有在非常熟,非常要好的朋友身上才會失去作用。

哈里森選擇今晚見面,不是他看重與布魯克林的會面,也不是他有多崇拜布魯克林,迫不及待,想要立刻見到布魯克林。而是他需要抓住一切可能出現的助力,就像溺水者不顧一切抓向四周一樣。

哈里森的情況不容樂觀!

布魯克林答應了今晚的見面,當鮑勃開車趕到約定地點與布魯克林匯合時,發現韋伯斯特竟然也在場。

不用鮑勃主動問起,布魯克林就解釋說他原本準備讓韋伯斯特跟自己去的。

這個決定讓鮑勃一陣無語。

“好了,走吧。”布魯克林接收到了鮑勃散發出的怨氣,及時道“我們只是去見一個人,其實用不著這麼興師動眾,驚動我們的鮑勃·艾倫先生大駕。我跟韋伯斯特就足夠了。”

鮑勃撇撇嘴,沒有吭聲,只是在經過韋伯斯特時,哼了一聲。

韋伯斯特還像個傻小子一樣,好幾次想上前跟鮑勃‘親近’一下,被鮑勃這聲‘哼’整的一愣。

布魯克林隨後跟上,在韋伯斯特身邊停下,指著鮑勃的背影道“搞定他,讓他接納你,真正地成為我的助理。加油,小夥子,我看好你。”

韋伯斯特有些困惑地看看鮑勃,又看看布魯克林,連忙追了上去。

鮑勃定的與哈里森相約的地點是一家餐廳。

本來哈里森約的地點是一家酒吧——事實上不管哈里森想要約定的地點是什麼,鮑勃都不會同意。

這是一種氣勢上的壓制。

鮑勃用習以為常的,略帶強硬的語氣,直接無視哈里森的意見,問道“下午七點四十分,xx大道xxx號,xxx餐廳,17號桌。沒問題吧?”時,哈里森就已經在氣勢上矮了一截。

因此,當布魯克林一行趕到餐廳,卻沒有看到哈里森出現,並且一直等到距離約定時間只有不到一分鐘才看到哈里森的身影時,布魯克林沒有生氣,而是立刻對他產生了性質。

把見面地點定在餐廳不僅僅是為了營造氣場,還有他們真的餓了有關。因此,當哈里森如約而來時,發現17號桌上正坐著三個人,桌面上則擺滿了菜餚。

哈里森有些遲疑地走近,布魯克林招呼道“傑森·哈里森?”

他一邊招呼,一邊放下手中的餐具,指指對面,韋伯斯特往裡面挪了挪,鮑勃則直接起身讓了讓位置。

“坐吧,要吃點兒什麼?”

布魯克林熱情的介紹道“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慣東方菜。可以試試。”

“這家店是我的助理介紹給我的,就在他家樓下,沒想到能在紐約吃到這麼正宗的東方菜。”

說著,他拿起選單翻了翻,又問道“哈里森——這樣稱呼你可以嗎?”

哈里森點點頭。

“哈里森,以前嘗試過東方菜嗎?”布魯克林問。

哈里森搖搖頭、

“那我建議你先從這個糖醋裡嵴跟熘肉段開始。”布魯克林說著,回頭喊來服務生,點了一道糖醋裡嵴跟一道熘肉段,又加了一份酸辣湯。

等服務生走了以後,布魯克林笑道“相信我,應該會符合你的口味。”

哈里森沒有按照想象中那樣,戰戰兢兢地,提前到達。哈里森是壓著截止時間來赴約的。

布魯克林則是在17號桌旁坐下後就點了菜,並叮囑服務生,七點四十一到,他們就要開動。

因此,哈里森進來時,才會看到布魯克林等人已經在擺弄餐具,準備開吃了。

“也許有時間可以邀請你來我家裡做客,我本人就是個非常不錯的東方菜大廚。”布魯克林自豪地介紹道“吃過的都會被我做的東方菜征服。”

哈里森點點頭,身體坐的筆直。

布魯克林不想繼續為難哈里森——他是來試探虛實,考慮是否向哈里森丟擲橄欖枝的,不是來買奴隸,死命壓榨的。

菜很快就上來了,眾人開動。

哈里森看著熟練地使用快子的三人,有些為難。

布魯克林本身就會用,鮑勃是跟布魯克林接觸多了,耳濡目染之下學會的,韋伯斯特則是因為愛吃這家餐廳的菜,慢慢學會的——布魯克林口中住在這家餐廳附近的同事就是韋伯斯特。

布魯克林沒有笑他,而是放下快子,又要來一雙,然後給哈里森展示握法。

快子之所以難學,關鍵並不在於握,而在於發力。

刀叉是整個手掌包裹住握柄,整隻手發力,可快子只需要拇指、食指跟中指三根手指發力,三根手指發力還各不相同。

快子對力道掌控的要求要遠高於刀叉,用習慣刀叉的人已經習慣將整個手看做一個整體,一起發力,很難做到細緻地區分三根手指的不同發力時機。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第一次使用快子的人明明握子正確,學習的也仔細認真,卻依舊不會使用的原因。

但哈里森顯然不在這個行列之內。

他仔細觀察著布魯克林的手,從各個方向,然後模彷著,不斷調整手裡的快子的位置。

當終於與布魯克林的握姿一致後,他沒有立即嘗試掌控,而是細細觀察著布魯克林手掌間的發力。

布魯克林演示完畢,哈里森嘗試著動了動快子,用快子去夾一塊排骨。

剛開始動作顯得很笨拙,姿態明顯還留有使用餐叉的痕跡,排骨也理所當然的沒有被夾起來。

哈里森沒有氣餒,回想著布魯克林的示範,又試了試。

這次就有模有樣多了。

他不斷調整著三根手指的發力,嘗試讓手掌放鬆,竟然很快就學會了使用快子。

而且他用快子的方法姿態與布魯克林簡直一模一樣,完全超越‘能夾得起來就行’的鮑勃跟全靠自悟的韋伯斯特。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剛重生,就把未來老婆嚇暈了?

飯桌C位

戴著假面的人

每日一杯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