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愛不愛我,是他們的事。”

經歷了兩個書中世界,內心已經變得堅強起來的何甜甜,沒有被何勝男的惡意傷害到。

她無比冷靜的說,“就算他們不愛我,也要對我履行撫養義務,否則就是違法!”

“大姑,我剛才說了,我不會去省城,我就留在縣城,直到高中畢業!”

說到這裡,何甜甜故意掃了眼這棟收拾得差不多的房子,“這套房子,我已經住習慣了,我要繼續住著!”

何勝男瞪大眼睛,彷彿聽到了什麼荒唐可笑的事兒,“你要繼續住?哈!何甜甜,你以為你是誰?”

何勝男伸手劃拉了一圈,“這房子是我買的,房產證上是我的何勝男的名字,別說你一個小拖油瓶了,就是你爸、你奶都沒有資格做主!”

何勝男是重男輕女的受害者,她怨恨父母的偏心,也怪自己沒有託生成一個男人。

後來結了婚,又因為生不出孩子被婆家趕了出來,她的心性愈發扭曲。

她格外看重錢財,覺得誰都靠不住,只有攥在自己手裡的東西才是自己的。

所以,替弟弟養孩子的時候,何勝男沒少找藉口跟弟弟弟媳要錢。

對此,何勝男的爹媽非常不滿,覺得何勝男這個當姐姐的,一點兒都沒有當姐姐的自覺。

給自己親弟弟養孩子,她也不缺吃穿,怎麼還跟弟弟要錢?

何爺爺何奶奶覺得他們沒讓何勝男拉拔何勝利已經很不錯了,結果何勝男還得寸進尺!

真真是個不孝女,不懂事,更沒有手足愛。

何家老夫婦嫌棄何勝男不像個好姐姐,何勝男還怪父母重男輕女呢。

她愈發把自己的財產看得緊緊的,唯恐父母跳出來,幫著弟弟來算計她。

她現在終於熬死了男人的黃臉婆,馬上要結婚了,她要趕在兩人領證前,將縣城的這些財產全都變現!

這些可都是婚前財產呢,是她的嫁妝。

何勝男很有主見,她連父母、弟弟、未來的丈夫都防備,又豈會被一個便宜侄女兒佔了便宜?

“我沒想做你的主,我只是爭取屬於我的權益!”

“我再說一遍,我現在沒有年滿十八歲,養母也好、親生父母也罷,都對我有撫養義務!”

“如果你們不履行,我就可以去法院起訴!”

“對了,還有電視臺,這種家庭矛盾,估計咱們當地的電視臺最喜歡報道了!”

何甜甜擺出了騙子的無賴架勢,竟讓何勝男有種棘手的感覺。

當然,她不怕被告,也不怕上電視。

她要是顧忌臉面,當年就不會給人當小三。

可何勝利和何家怕啊。

何勝利可是他們村兒第一個大學生,也是第一個公職人員。

雖然只是個小科員,但在他們老家已經是了不起的人物。

說句“全村的希望”都不為過啊。

何勝男雖然痛恨父母的偏心、嫉妒弟弟的受寵,但她骨子裡還是受到了重男輕女思想的荼毒。

她覺得,孃家、弟弟,才是她的依靠,會給她撐腰。

她即便能夠嫁給老情人,搬去城裡生活,但她也不想跟孃家斷絕來往。

而,如果因為她而讓何甜甜鬧出了麻煩,連累了何勝利夫妻的工作,別說何家老兩口了,就是老家的那些親戚都不會輕饒了她!

被孃家厭棄,甚至是被驅逐,是何勝男絕對不能承受的結果。

“你、你個死丫頭,你翅膀硬了啊,敢威脅我?”何勝男心裡有了忌憚,但嘴上還是不停的咒罵著。

她在試探。

“是不是威脅,大姑,您等著看就是了!”何甜甜才不怕她的試探,無所謂的說了一句。

這人啊,只要自己率先擺出一副“豁出去”的架勢,對方也就慫了。

“甜甜,我可是你親大姑啊,從你這麼小的時候,我一口奶一口飯的把你喂大。養個孩子多不容易啊,等你當了媽,你就知道——”這裡面的難處了。

何甜甜沒說話,只是淡淡的看著何勝男。

何勝男自己都有些說不下去了,因為看到何甜甜那眼神,她耳邊又響起了那句話:“我爸媽給了你錢!”

……麻蛋,這個死丫頭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伶牙俐齒、軟硬不吃了?

“你到底要幹什麼?甜甜,你大姑苦了大半輩子了,好不容易等到了幸福,你不說好好祝福,怎麼還——”拖後腿?

乖乖的回省城找自己的親生爸媽不好嗎?

非要留在這麼一個小破縣城幹什麼?

“大姑,我祝福你啊,我祝你有情人終成眷屬!”

不就是說句好聽的話嘛,何甜甜不拒絕。

但該要的債,她還是要的,“大姑,我捨不得咱們這個家,你去市裡嫁人,我一個人留在家裡也挺好!”

“……”何勝男算是看出來了,她這個倒黴侄女兒啊,是非要從自己身上咬下一口肉來才甘心。

何勝男終於體會到了當年弟弟的感受:為了避免麻煩,還是掏錢吧!

咬了咬牙,何勝男說道,“一萬塊錢,我把當初你爸給我的一萬塊錢給你!”

雖然現在的一萬塊錢跟當年的一萬塊錢沒法比,但,對於把錢看得比什麼都重的何勝男來說,她能拿出一萬塊錢來,已經非常不容易了。

“好叭!”何甜甜非常瞭解自己這個大姑,見她這般,便知道一萬塊錢就是極限了。

其實,何甜甜也不是非要錢,她就是想給自己曾經黑暗的童年要一個說法。

不只是何勝男,還有何勝利夫婦。

“……大姑和你們說了嗎?我不想去省城,我要留在縣城讀高中!”

何甜甜從何勝男那兒拿了一萬塊錢,自己開了個賬戶,把錢存了進去。

然後,她又找來親爸親媽的聯絡方式,撥通電話,開門見山的說道:“你們是我的親生父母,在我年滿十八歲之前,需要對我進行撫養義務!”

“我查過了,你們的月收入加起來一萬三,而按照法律規定,你們需要向我支付收入的20%作為撫養費。”

“每個月給我2600塊錢,一直到我十八歲。否則,我就去法院起訴,告你們遺棄罪!”

何勝利聽到這些,拿著手機的手都有些發抖。

這、這是個什麼忤逆不孝的玩意兒?

居然張口閉口就要告親生父母?

她、她難道就不知道感恩,不懂得什麼叫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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