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

林南星點點頭,開啟自己的電腦,放了一首justhis的《sell-the-soul》。

這首歌是justhis的專輯《2 MANY -HOMES 4 1 KID》裡的一首歌。

憑藉這張專輯justhis在半島這邊獲得了kha嘻哈專輯大賞,一舉成名,這首專輯也是半島這邊學習rap的人必聽的專輯了。

當初他也是從李光宰這個小子口裡聽到的。

因為李光宰對於半島這邊的嘻哈音樂也是極其喜歡,雖然他對於學習沒有興趣,但聽方面相當有經驗。

就是這張專輯裡面罵人的話有點多,讓林南星也學會了不少半島這邊罵人的話,比如說西吧什麼的。

“你喜歡這種歌嗎?”

金智秀一邊洗著菜,一邊轉頭看向林南星。

“還好,只是喜歡他的flow。”

林南星聳聳肩。

“那倒是很神奇,南星,我想請教你一下,我想吃火鍋怎麼說?”

金智秀轉過頭,好奇地問道。

“我想吃火鍋!”

林南星一邊說著,一邊走過去,開始炒起了火鍋底料。

“我想吃火鍋!我說的可以嗎?”

金智秀好奇地問道。

“差不多吧,還算標準。”

林南星點點頭。

畢竟,金智秀是半島這邊的人,能說成這樣還算不錯了。

“嘿嘿,我好像是語言天才。”

金智秀一笑,輕輕舞動身子,跟著那首歌律動起來。

“喂,你這也太自信了吧。”

林南星看了一眼金智秀。

“對了,你是沒有女朋友是吧。”

金智秀問道。

“對啊,你要給我介紹女朋友嗎?”

林南星看了一眼金智秀。

“沒有啊,就是隨便問問,有女朋友的話,我不好意思這樣打擾你。而且也不能找你學中文了。”

金智秀說道。

“原來是這樣,看來你還是一個很有分寸的好人啊,不過,你放心吧,我這個人沒有什麼女人緣的,應該交不到女朋友。”

林南星說道。

他當然不知道自己沒有女人緣,是因為自己總是在拒絕別人,只對rap感興趣。

“真的嗎?明明長得還算可以,而且rapper什麼的,女朋友不是很多嗎?”

金智秀好奇地問道。

“你的常識是從哪裡來的?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

林南星伸出手捏了一下金智秀的臉蛋。

“喂,你這個傢伙怎麼可以隨便亂摸女生的臉蛋,這可是很不禮貌的。”

金智秀突然拿起林南星的左手,在上面狠狠地咬了一口。

“啊!智秀大哥,你能輕點嗎?”

林南星發出慘叫。

“這是懲罰!”

金智秀咬完之後,稍微有些臉紅。

她平時可不這樣,不過林南星這個傢伙好像有點討人厭的感覺,所以就狠狠地咬了一口。

“都咬出血了,我的天。”

林南星看著自己手背上的牙印驚呆了。

半島女人的咬合力果然恐怖,特別是眼前這個女人好像有點兇殘。

“誰讓你捏我的臉啊,我平時可是很溫柔的,下次可不準這樣了,林南星。”

金智秀掃了一眼林南星手背上的牙印,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知道了,我真的不敢了。”

林南星只好點頭。

“你平時就一丁點愛豆的歌都不聽嗎?”

金智秀有些好奇地問道。

“沒有興趣啊,我平時只聽黑泡歌曲,半島這邊的和美利堅那邊的都聽,justhis、nafla、loopy什麼的,我倒是能和你聊聊,你想和我聊什麼愛豆,我沒辦法和你講。”

林南星說道。

“那你真是一個無聊的傢伙啊,怪不得,不過也很好,嘿嘿,我就喜歡和你這樣無聊的傢伙做朋友。”

金智秀拍了拍林南星的肩膀。

“哈?我哪裡無聊了?對了,你不是說想去大林洞那邊吃麻辣香鍋嗎?你什麼時候有時間?我最近可能會有一些閒錢,剛好也想消費一下,我請客。”

林南星說道。

到時候去弘大公演的話,他估計能拿到一筆不菲的演出費,能好好消費一下了。

“這麼大方嗎?AA吧,你還是學生啊,我有些不好意思。”

金智秀看了一眼林南星,這個傢伙倒是意外的大方。

“不用,我還是rapper呢,等我公演之後,就有money了。簡單請一次飯,還是沒問題的,對了,你喝酒嗎?”

林南星接著問道。

“不行,我的酒量超級差,喝一杯就不行了,你根本不知道,我發酒瘋的樣子有多麼蠢。”

金智秀像是撥浪鼓一樣搖頭。

“那倒是讓我有些好奇,我酒量的話能喝三瓶燒酒吧。”

林南星摸著下巴說道。

半島這邊的燒酒度數也不算很高,但喝多了還是容易醉。

“那你酒量還可以啊,你一個學生不知道學習,天天喝酒?這可不好啊。”

金智秀一副教訓的口吻。

“你比我大嗎?”

林南星忍不住問道。

“嘿嘿,真的比你大,你應該叫我努那。”

金智秀一笑。

“我怎麼知道你比我大啊?我們那邊可沒有這種禮儀,我可不想叫你姐姐,你還是叫我歐巴吧。”

林南星一翻白眼。

“明明比我小,我怎麼可以叫你歐巴?我可是95年的,而且還是一月份生日。”

金智秀雙手抱在胸前,盯著林南星。

“不是吧?你是95的?完全看不出來啊。”

林南星忍不住說道。

原來這個女人竟然比自己大,真是太令人吃驚了。

“可能是我比較年輕吧,算了,既然你是外國人,我也不和你計較了,先吃飯吧。”

金智秀看了一眼林南星,嘿嘿一笑。

被人誇讚還是很開心的。

“好吧,雖然我不怎麼相信你,但能不叫最好。”

林南星鬆了一口氣。

幸好金智秀性格比較大大咧咧,也沒有太為難自己。

想起自己學校的那些前輩,可是難纏的很。

他上次聚餐的時候,就被一個學姐逼著叫了努那,當時的感覺相當讓人不爽。

明明才比他大一歲而已。

“那個,你明天回來的時候,能不能幫我買一些可樂餅?我突然想吃可樂餅了,就是明洞那邊的那家。”

金智秀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

“可樂餅?明洞那家嗎?味道確實還可以,你吃什麼口味的?不過你怎麼自己不去買啊?智秀,你這是使喚我嗎?因為你的年紀比我大?”

林南星斜睨了一眼金智秀。

“喂,哪有啊,我是明天有事情,但突然又想吃,而且也不是白白讓你請客,我會給你money的。而且麻辣香鍋我請吧,畢竟我是姐姐,怎麼樣?可以吧?”

金智秀說道。

“那可以,明洞的話很久沒去了,我明天晚上的弘大公演你來不來看?”

林南星問道。

“既然是你讓我去,那我就去看看,看看你到底有多厲害!弟弟!”

金智秀嘿嘿一笑。

“喂,不是說好不叫弟弟嗎?你怎麼又叫我弟弟了,你的年齡除非給我看身份證,否則我可不信啊。”

林南星說道。

“哈哈,我反正比你大,快吃飯吧,一會去我房間打遊戲,我今晚要熬夜,你要不要陪我熬夜嗎?”

金智秀問道。

“看看吧,我很少熬夜的。”

林南星想了一會說道。

眼前的女生性格倒是有點像是男生啊,比起李光宰那個臭小子倒是更適合當哥們。

畢竟,那個傢伙沒事就喜歡往外跑,他這個人比較宅,倒是和金智秀頗為相似。

“年輕人就該熬夜,你都比我小這麼多歲,怎麼就和小老頭一樣呢?這可不行啊,我得教教你怎麼熬夜,這樣你才能找到女朋友。”

金智秀語重心長地說道。

“……熬夜能找到女朋友?”

林南星很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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