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長埔衝秦若男使了個眼色,秦若男對他點點頭,開口招呼失蹤孩子的母親:“你給我來一下.”

女人不太情願,臨走前狠狠的瞪了自己的前夫一眼,這才跟在秦若男身後走出了程峰的辦公室。

秦若男把她帶到自己的辦公桌前,示意女人坐下,開啟記事本,問道:“怎麼稱呼?”

“我叫錢玉玲.”

女人一旦從自己的前夫身邊走開,立刻少了幾分怒氣,更多的已經變成了對兒子遭遇的擔憂,“你們一定要幫我找到我兒子啊,我兒子一定不能出事!我就那麼一個寶貝疙瘩,他要是出事了,我都不知道怎麼活!”

“你們家是什麼狀況?孩子丟了為什麼作為父親的那麼久才之情,你作為母親也一點都沒有察覺?”

秦若男對此表示不解,她不是沒有聽說過、接觸過其他的離異單親家庭,即便父母分開了,並不是所有孩子都失去了來自父母的關注,至少還會有一方始終關注著孩子的一舉一動。

被秦若男問到這個,錢玉玲的眼圈瞬間紅了,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說起這件事我就傷心,我和方達離婚的時候,最開始是無論如何也要爭到兒子撫養權的,可是方達是他們家唯一的兒子,上下還有姐姐妹妹,但是老方家的孫子可就方萬這麼一個,我們倆誰也不願意放棄,爭到後來,我公婆都在我面前跪下了,求我別搶走他們的寶貝孫子,說他們一定會對孩子好,方達那個混蛋也是這麼對我保證的,我當時就傻啊,就相信了!加上我工作收入什麼的,各方面都不如方達,孩子跟著我可能會比較苦,所以才同意把撫養權給他們家。

可是想想看,男人的鬼話哪能當真啊!”

錢玉玲說著說著,眼淚就滑了下來,她連忙用手背娶抹:“我倆離婚不到一年,他就又結婚了,這男人有了新歡之後,怎麼可能有心思惦記著孩子!你瞧,現在孩子丟了那麼久,他這個當爸的居然都不知道!”

“就算孩子不跟著你一起生活,平時你和孩子不聯絡麼?”

“以前聯絡啊,後來方達不讓我們聯絡了,說是我挑撥兒子和他後娶那個小妖精之間的關係,按照協議,我一個月能見兒子兩次面,兩週一次,週五接孩子過去,週日送回到他爸家,這周要不是正好輪到我接孩子,那個混蛋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知道兒子失蹤的事情呢!”

說起這些,錢玉玲就一肚子的怨氣,眼淚又簌簌的落下來,她這回也顧不得擦,就那麼哭的滿臉淚痕。

秦若男嘆了口氣,遞一張面巾紙過去,錢玉玲接過來,沒有擦眼淚,把紙巾攥在手裡,一下一下的撕著紙屑。

“錢玉玲,我希望你能夠稍微控制一下情緒,我把你叫出來,不是想要單獨和你瞭解情況,雖然你和你前夫方達已經離婚了,不在一起生活,但是孩子失蹤的事情,很多需要了解的情況還需要你們兩個人共同回答,所以我希望你能夠宣洩一下情緒,一會兒面對方達的時候,別衝動,你能做到麼?”

秦若男看著她哭了一會兒,撕了一地的紙屑,等錢玉玲好不容易情緒漸漸平穩下來,才開口問。

錢玉玲對於作出這樣的承諾顯得不大情願,在權衡一番之後,才勉勉強強的點了點頭。

秦若男把錢玉玲暫時留在辦公室裡,自己到程峰的辦公室那邊看了看情況,安長埔正在做方達的思想工作,方達畢竟是個男人,無論是情緒的控制方面,還是在外人面前表現出的心胸,都比錢玉玲強上不少,很快就表態,可以平和並且用包容的態度面對同樣擔心兒子安危的前妻。

這樣一來,安長埔和秦若男才敢繼續讓這兩個人碰面,而這兩個人也表現的如他們承諾的那樣,總體說來還算平靜剋制,至於二人眼底的暗潮洶湧,他們就全當看不出來。

重新坐在一起的兩個人,在儘量維持心平氣和的情況下各自介紹了一下自己的情況,方達是某大型國有企業的中層主管,雖然沒有多大的權利,但是工作穩定,生活條件還算不錯,相比之下錢玉玲的狀況就稍微差了一點點,據她自己說,她原本是一家公立醫院的護士,工作和收入都還不錯,但是因為鬧離婚那段日子被折磨的神志恍惚,工作上頻頻出錯,結果被領導勸退,現在應聘到一傢俬立醫院,工作還是做自己的老本行,但是工資卻連原本的一半都不到。

這番話說的頗有些怨氣,惹來方達不滿的目光,不過因為有安長埔和秦若男在場,他倒也沒有說什麼。

被問到最後一次見到兒子方萬是什麼時候,錢玉玲這個兩週才能見到兒子一面的母親自然答不出什麼有價值的資訊,輪到方達的時候,他卻也支支吾吾的說不出來。

“反正據我所知,孩子的班主任說孩子四天沒去上學了,今天是第五天.”

他搬出方萬班主任的話作為依據。

“那你自己見到孩子是什麼時候?請仔細的想一想!”

秦若男不放棄。

方達為難的皺著眉頭想了半天,慚愧的說:“我這個人工作性質決定的,平時應酬比較多,晚上經常晚回家,我應抽完回家的時候孩子都睡了,第二天早上等我起床的時候,方萬又上學已經走了,所以我們爺兒倆見面其實不多⋯⋯不過我剛才想了想,我記得就是四天前,晚上我應抽完回家,看我兒子那屋的燈已經關了,就問我愛人孩子是不是已經睡了,我愛人說早就睡了,我就沒過去打擾,我覺得我愛人那個人是不會說謊的,所以最後知道我兒子行蹤應該算是那個時候吧!”

方達的話說到這裡,錢玉玲在一旁發出了一聲清晰可聞的冷哼,方達不滿的瞪她一眼,沒有回應。

看樣子方達自己對這個答案也並不是十分確定,安長埔看看時間,是下午四點多的時候,於是他對方達說:“方不方便給你愛人打個電話確認一下這件事?”

方達也看看手錶,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答應了,他剛起身就又被安長埔叫住。

“請你順便也問一下她有沒有接到過奇怪的電話或者資訊,有沒有人向她索要過任何形式的贖金.”

安長埔叮囑道。

方達答應著,示意自己要回避一下,就一邊撥號一邊走到辦公室外面去了。

“問了也白問!就是一個小妖精,她怎麼可能把我兒子的事情放在心上!”

方達剛一走,錢玉玲立刻表達自己的不屑。

秦若男沒有興趣去追問錢玉玲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對方達現在的妻子,其實這種事情想一想也知道,有哪個男人的前妻會對自己前夫後找的老婆有好感的呢!“你這邊也確定沒有接到任何勒索電話麼?”

安長埔問錢玉玲。

錢玉玲果斷的搖搖頭:“誰會勒索我啊,我每個月的工資都還沒有掙扎出貧困線呢,我們家也不是什麼有錢的人家,綁架我們家孩子有什麼用啊!”

說完,她忽然意識到了什麼,立刻緊張的拉著秦若男的胳膊問:“你們說我兒子會不會是被人給拐賣了啊?”

這個問題,安長埔和秦若男都沒有立刻作出回答,因為他們心裡也畫著問號,依照通常的情況來說,男童被拐賣的機率普遍大於女童,但是十歲大的男孩,對於拐賣兒童的“市場”而言,已經略顯大齡。

拐賣一個年紀大的孩子,無論是風險還是收益,對於人販子來說都十分不利,所以說拐賣的可能性不大,可是話說回來,可能性不大又不代表這種可能性不存在,在沒有進一步調查之前,不能夠草率的進行肯定或者否定。

“平時生活中,你有沒有什麼關係比較不好的仇家?”

秦若男想到了另外一種可能。

一個年僅十歲的小男孩兒,莫名其妙的失蹤大體上只有三種可能性,第一種是遭人綁架,如果是綁架,大部分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勒索錢財;第二種是錢玉玲所猜測的那種——拐賣;最後一種,也是現在最有可能的一種,那就是藉由孩子來報復大人。

並且在通常情況下,以勒索為目的綁架會很快開始向人質家屬索要錢財提出條件,但如果是最後一種可能如果發生,那麼生還的可能性就十分渺茫。

一會兒的功夫,方達打完電話回來了,告訴安長埔和秦若男,他現任的妻子也說不出最後見到方萬是什麼時候,更沒有接到過任何形式的勒索,被詢問起方達生活中有沒有得罪過什麼人,方達也連說沒有。

“我又不是什麼大領導,手裡也沒有什麼權利,就是想得罪人都沒處得罪去!不可能存在打擊報復的可能!”

他斬釘截鐵的回答。

這兩個人別看心急火燎的跑來報案,關鍵的東西卻一問三不知,安長埔沒有辦法,只好決定趁著下半時間還沒有到,抓緊時間到方萬所在的學校去了解一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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