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時候,因為剛剛移防,許多人對未來並不怎麼看好,總感覺金海鎮有可能朝不保夕。

所以,很多人對於楊振提出的分田代餉的事情,也沒有真正當回事兒,起碼在當時並不打算要那些沒人的荒地。

可是現在,情況已然不同了,楊振率領金海鎮兵馬接連在北路和東路打退了清虜主力的兩次全面進犯,已經站穩腳跟了。

特別是鎮江堡保衛戰的最終勝利,更是讓金海鎮各路各團營的將領士卒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因為鎮江堡保衛戰的勝利,可不只是打退了清虜主力的圍攻而已,那可是打退了清虜偽帝黃臺吉的御駕親征啊!清虜偽帝黃臺吉親率十萬大軍來犯,都被當時守在鎮江堡一城內的金海鎮人馬萬餘人給打退了,最後損兵折將狼狽撤圍,這說明什麼?這說明金海鎮妥了,穩了,不再是朝不保夕的狀況了。

與此相應的是,金海鎮各路轄內的移民屯所越來越多,人口也漸漸多了起來,也不再是以前荒涼凋敝的模樣了。

在現如今天下大亂的情況之下,有金海鎮這樣一個可以避亂安居、安身立命的地方,對各大團營的將士們來說,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於是,過去對分田代餉以及軍功授地不怎麼在意的老兵們老將們,包括那些跟著楊振從松山城一路移防金海鎮的那些老部下們,也都動了圈佔土地的念頭。

既然存在這樣的問題,而且已經反映上來,楊振當然不能置之不理。

雖然楊振早就對自己的部下將領們說過了,好飯不怕晚,好戲在後頭,將來收復了遼瀋之地以及奪回被清虜佔領的全部地方之後,一定會給大家有個交代。

但是,楊振口頭上許諾的東西再多再好,畢竟遠在天邊,對很多人來說有點過於遙遠,無論如何也頂不住擺在眼前的實實在在的利益。

這個利益,就是土地。

對於各部士卒來說,這個事情好辦,執行分地代餉的辦法就可以了。

給他三十畝荒地的地契,由招募的營兵轉為徵召的屯兵,從此就不給他餉銀了,在楊振看來,這樣也挺好,省銀子。

但是,對於千總或者把總以上的武官們來說,包括對於守備以上級別的武將們來說,光是給地三十畝,恐怕就遠遠不夠了。

於是就在四月下旬釋出的春耕傳播令中,楊振就增補了這樣的規定,允許金海鎮各路將領在新收復和新佔領的地區圈地代餉,並明確了標準。

其中,把總官圈地代餉的限額是永業田六十畝。

而千總官限額是九十畝,守備限額為一百二十畝,都司限額為一百五十畝,遊擊限額為一百八十畝,參將限額為二百一十畝,副將限額為二百四十畝,總兵限額為三百畝。

所謂限額,指的是給你這樣的許可權,讓你圈佔土地代替餉銀,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接受的話,那就是發給加蓋徵東將軍印的憑證,從此以地代餉了,不給餉銀了,而且根據你的職司級別,你只能圈佔限額以內的土地。

如果想要得到更多的土地,就只能透過立功升職或者以軍功授田的辦法獲取。

而所謂永業田,就是世代相傳、永為世業,不得私自買賣和贈予他人的意思。

實際上就分給你家的地,你只能傳給你自己的子孫後代世代經營,既不允許私自轉賣他人,也不允許私自贈予他人。

楊振之所以特別提出這樣的禁令,為的並不是限制土地交易自由,他為的其實是預防土地兼併。

比如說,楊振麾下的協守總兵官一級,有的人可能並不滿足於只佔有三百畝的土地,他可能會利用自己手中的職權去佔有更多的或者更好的土地。

如果你允許分給移民屯戶們的土地自由買賣交易或者私自贈予他人,那麼土地兼併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

有錢有勢的人或者有權有勢的人,就會漸漸擁有成千上萬畝甚至更大量的土地。

如此一來,有錢的人、有權的人、有勢的人就會成為大地主,而普通的移民屯戶就又會變成權貴地主們的佃戶僱農,或者再次成為流民。

這可絕不是楊振想看見的局面。

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為了防止麾下將領官佐們侵佔移民屯戶的土地,他也只能未雨綢繆,乾脆一禁了事。

當然了,對於各路轄內普通移民屯戶的墾荒限額,楊振的態度是相對開放的。

也就是說,楊振允許他們超出限額墾荒耕種,但是超出限額的土地,就要繳納重稅,即繳納所有超額田畝三成的收穫。

而這三成的額外收穫,楊振自己也不多要,而是由所在屯所留下一成,然後留給所屬協守總兵府一成,最終上交總鎮府一成。

這樣做,為的就是屯戶所在屯所以及屯所所屬的協守總兵府能夠在這個問題上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到目前為止,楊振對金海鎮各路屯戶的糧食問題,採取的並不是無償徵糧的辦法,而是出錢收購的辦法。

但是接下來,為了配合即將到來的擴軍計劃,楊振已經下定決心,要擬定條令對家中無人從軍入伍的屯戶,強制徵收糧食了。

當然了,現在移民行動以及墾荒耕種仍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之中,楊振決定等一等再提這個事情,所以四月下旬釋出的春耕令裡對此一字未提。

相反,四月下旬的春耕令裡,最令老移民們高興的是,他們可以向出新移民們出售和貸出番薯種苗並從中獲利了。

也就是說,崇禎十四年過海的新移民屯戶,所獲得的番薯種苗、農具等物,不再是完全無償的。

如果你有錢,你可以向所屬協守總兵府以及相鄰的老屯所屯戶那裡購買農具和種苗。

如果你沒錢,你就需要以借貸的方式從所屬總鎮府以及相鄰的老屯所屯戶那裡獲得種苗,然後等待墾荒耕種的土地有了收成之後,用收穫的糧食來支付。

包括崇禎十四年招墾來的流民,到達指定的墾區屯所之後,也不再由各路協守總兵府向他們提供無償的糧物資助了。

除了每戶分給的三十畝墾荒限額是無償的之外,其他一切,包括生存所需的糧食、墾荒所需的農具以及種植所需的種苗,都是有償的了。

所有借貸的或者賒取的農具、種苗,以及其他一切生存所需,都要用秋後收穫的糧食來抵償。

當然了,新來的屯戶們也可以給老屯戶們扛長工,先替老屯戶們完成春耕,然後從老屯戶那裡得到一些錢、糧或者種苗。

對於這種事情,楊振的春耕令裡只是明確了一些基本的原則,許可各路協守總兵府這麼去做,至於更具體的東西,那就只能由屯戶們自行去處理了。

楊振的這個做法,等於是推掉了總鎮府的責任,起初他也擔心會不會影響移民屯戶們開荒耕種的熱情。

但是總鎮府協理營務處從各路統計上報上來的情況,完全消除了他的擔心。

楊振下令這樣做,並沒有影響到春耕春播的進度,而且才到六月,完成春耕栽種的田畝數就已經達到了六十萬畝以上。

這裡面有沒有水分,或者有多少水分,說實在的,楊振也不敢保證。

好在他擬定之中的秋糧徵收計劃,也不是按實際墾荒耕種的田畝數來的,而是按照每戶墾荒的限額來的。

也就是說,凡是家裡沒有抽丁為兵從軍入伍的屯戶,就要根據當地平均畝產,按比例繳納公糧。

楊振目前與協理營務處商議的比例是,三十畝以內十稅一,三十畝以上超出墾荒限額的土地則是十稅三。

目前他只公佈了超出三十畝以上限額土地的十稅三徵收計劃,為的主要是防止各路屯戶們貪多嚼不爛,防止他們只佔地,不墾荒,也不肯精耕細作,最後導致畝產達不到預期。

至於三十畝內十稅一,則是一律按照三十畝的限額十稅一,也就是說只要在三十畝的限額以內,不管你實際開荒墾種了多少畝,十畝也好,二十畝也罷,全都按三十畝徵收。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變相強制移民屯戶們儘量按照給定的限額完成墾荒的數量,不要讓分得的土地閒置浪費。

當然了,類似安頓移民開荒墾種這樣的事情,楊振也沒有辦法真正沉下身子,跑到各路屯所的田間地頭去一一瞭解更詳細的春耕情況。

因為春耕的事情雖然非常重要,但是它再重要也比不上楊振馬上就要著手實施的擴軍計劃。

崇禎十四年六月初九,就在金海鎮各路的春耕墾種工作已經接近尾聲,特別是本土的幾路已經告一段落之後,楊振正式下達了擴軍整編的命令。

楊振這次擴軍整編的命令,要求金海鎮所屬各個團營一律做到齊裝滿員。

也就是要求一個團營要按照一二三四五的次序或者前後左中右的方位,編列五個營。

而每個營也要按照一二三四五的次序或者前後左中右的方位,編列五個滿編的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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