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麒還躺在病床上昏迷未醒來,市醫院的醫生已經把檢查報告做出來了。

衛麒肋骨斷了三根不假,身上也有多處軟組織挫傷,臉上更不用談,被喬念照著臉招呼,那張臉早就腫成豬頭,連親媽來都未必認識。

只是就是那麼神奇。

衛麒被打成這樣,按說怎麼也該是個幾級傷殘,可該做的檢查都做了,CT、腦片,心電圖,全部做了個遍,做出的檢查結果就是輕傷!

喬念就像是會找地方打人似的,完全避開了傷情鑑定裡容易被定性為傷殘的地方。

衛麒那個狀況,明眼人看過到知道起碼要在病床上躺上個十天半個月才能下床,肋骨還斷了,沒個三個月好不了。

可按照鑑定結果就是個輕傷,連中度都算不上!你說氣不氣人?

蔡剛也是拿到這個結果才硬鬆一口氣,也有底氣跟衛東山叫板。

“你什麼意思?”

“按照你的說法,她把衛麒打進醫院,她還沒錯了?”衛東山冷笑一聲,怒容滿面的看向他:“呵,簡直是笑話!”

蔡剛面色鎮定,站在他面前,看態度很恭敬,說的話卻無比強硬。

“衛局長,您可能不大清楚這種狀況,一般這種輕傷構不成刑事案件,最多是個民事訴訟。喬念應當承擔衛少的醫療費用以及一定的精神撫慰金,至於其他的,恐怕有待商榷。而且這件事我們還在調查,還沒查清楚雙方鬥毆的原因…”

喬唸的行為在衛東山口中屬於‘故意傷人罪’的級別,到了他嘴裡救變成了‘雙方鬥毆’。

看起來只是幾個字眼的差別,實際上影響著整個事件的性質定性。

如果按照衛東山的說法,喬念這次鐵定要吃牢飯。

但按照蔡剛的說法,喬念最後賠不賠錢都不好說。

互毆。

你一個大男人被女高中生給打了,你還沒打過,你丟不丟人,好意思問人家要賠償金?沒有夾著尾巴灰溜溜的自認倒黴都算好的了。

衛東山沒想到他竟然有如此大的膽子硬跟自己槓上,非要包庇那個打人的女生,眯著眼睛跟他對視了幾秒鐘,率先靠在椅子上,目光犀利看著‘不識趣’的蔡剛。

“行,你可以說她只是打人了,不算犯法,但你否認不了她打人的行為,她當街尋釁滋事,影響惡劣,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像這種學生,學校有權力對她做出取消學籍的處罰。你們調查你們的,我可以慢慢等,但這種品行惡劣的學生我絕對不會讓她繼續上學!我要取消她的學籍。一個人品行都學不好,讀出書來也是社會毒瘤。與其讓她浪費教育資源,不如把教育資源留給更多需要的學生!”

取消學籍可不是個小事,被取消學籍的學生沒辦法參加高考,也沒辦法被大學錄取,相當於毀掉一個學生未來的前途。

喬念今年高三,正是要高考的時間,這個時候被取消學籍,這件事就大條了。

蔡剛急了,揚聲道:“衛局長,這件事鬧大對誰都沒好處,您這麼做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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