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刑警隊開始整理魏榮生案件。

龔正的試驗結束了,雖然沒有得到最終資料,不過好在已經完成了百分之九十。

這一天正好要去法醫大隊拿生物檢材報告,順路把自己弄好的資料列印一份帶給韓雨欣。

“哇,你記錄了這麼多,真的是太棒了.”

韓雨欣接過來對他稱讚道。

龔正憨笑著撓撓頭。

“以後我還要對各季節做不同的測試.”

“是嗎?那真的很不錯,到時候別忘了還跟我分享一下哈.”

“沒問題.”

兩個人的關係終於得到了緩解,從“仇人”走向朋友。

三天後劉蕊被肖紅他們帶回到衡魯市人民醫院接受治療。

對於殺害魏榮生一案她交代了全部過程。

劉蕊和劉志兩個人原本是打算敲詐魏榮生一筆錢,可是他一個剛從監獄出來的人壓根就沒有任何收入來源,根本支付不起他們說的數字。

價錢沒談好,從而引發打鬥,劉志一怒之下將他殺害。

臨出病房門前龔正側頭看了一眼劉蕊,問道:“劉志是不是左撇子?”

劉蕊點頭應證了龔正的推測。

本以為魏榮生被殺一案已經結束,大家可以短暫休息片刻。

結果人還沒有出醫院大門就收到了陸濤打來電話,要求他們火速歸隊。

“師姐我師傅這語氣像是有大案子發生啊.”

“不一定,也可能有大麻煩.”

“大麻煩?”

“你忘啦,劉志的父母.”

“難道......”這幾天他們一直銷聲匿跡,龔正以為已經接受了這件事,沒想到他們卻在找律師,想要跟衡魯市城北區刑警隊打官司,與此同時還將這件事發布到網路上面,企圖用社會輿論給陸濤他們製造壓力。

現在網路確實發達了,稍有點事情就會大肆流傳,再加上有一些不懷好意的人以訛傳訛,讓事態持續發酵。

目前網路上對於劉志死亡最新版本是“警方將嫌疑人引上有急轉彎路段,導致嫌疑人衝出彎道死亡”。

看到這裡,龔正忍不住叫罵一句:“這幫鍵盤俠是不是天天閒的沒事情幹?這麼能編不去當編劇真他麼可惜了.”

“師姐,我強烈建議用謠言誹謗來抓.”

肖紅很無奈的努下嘴:“等隊長做決定吧.”

汽車在路上疾馳,經過四十分鐘左右回到刑警隊大院。

院子內還有一輛外地牌照私家車,龔正他們幾人相互對視一眼,誰也沒說,心裡都清楚肯定是劉志父母。

推開門走進辦公區,李娜娜趕快跑過來攔住他們:“隊長在會議室,那個劉志的父母帶著律師來的.”

小聲的做出提醒。

“隊長有說過讓我們進去嗎?”

“這倒是沒有,他只是讓你們把劉蕊的口供拿過去.”

“好.”

龔正攔住了肖紅,提議道:“師姐我去吧.”

肖紅遲疑片刻,將口供遞到他手中:“小心一點,不要亂說話.”

“放心.”

站在會議室門外,聽到裡面還在因為劉志死亡事件而爭論不休,龔正深吸一口氣,調整好心態敲響房門。

“報告.”

喊了一聲。

“進來.”

得到陸濤批准之後推開門走進去,一邊往陸濤所在的位置走,一邊看著劉志的父母和那個看上去就很不專業的律師。

“這裡是劉蕊的口供.”

陸濤翻開看完之後交還給龔正:“行,你先出去吧.”

龔正並沒有打算離開,這種時候怎麼能給師傅一個人扔在這裡孤軍奮戰呢:“師傅我想留下來聽一聽.”

“出去.”

“是.”

龔正抱著口供拉著臉小聲嘟囔著離開會議室。

關上門走到辦公區。

吱,有人推開了辦公區房門,所有人的目光齊刷刷看過去。

兩位身穿警服的領導一前一後走進來,龔正並沒有見過他們,只能透過警銜來確定這是領導。

肖紅快步迎上去:“高隊長.”

稱呼道。

“陸濤他們在什麼地方?”

“會議室.”

“好,你們繼續工作吧.”

高隊長簡單的兩句話說完直奔會議室,等他離開之後龔正才敢湊過去問來的人是誰。

肖紅回到了四個字“法制大隊”。

法制大隊,一個專門負責的執法部門法律支援的隊伍。

上午十點鐘快遞員送來了一份快遞,肖紅拿到之後立刻送往會議室。

這裡面裝的正是劉志駕駛車輛中行車記錄儀,它清晰的記錄了所有過程以及劉志和劉蕊期間的所有談話內容。

“哥,哥,別衝動啊哥,哥千萬別衝動啊.”

“有個鳥希望啊,我們是殺人,殺人你懂不懂,我就不信這幫警察不怕死,媽的,老子跟你們拼了.”

隨後畫面之中出現了多次撞擊警車影片......影片播放完畢,陸濤關閉了投影儀。

此時劉志的父母和那名律師全都低下頭。

“你們還有什麼要說的?劉志涉嫌殺人,偷盜客人車輛,多次撞擊警車襲警,拒捕,這些罪名足夠他把牢底坐穿,但因為他自己駕車對路線不熟悉出車禍死亡,我們不得不撤銷對他的刑事責任.”

“如果要說賠償,不是我們賠償你們,而是你們要賠償我們以及車主車輛損失,我想很快二位就會收到律師函.”

高隊長一臉嚴肅的對他們呵斥道。

“轟然在網路上製造輿論,謠言,詆譭警察,這些都是你乾的吧?”

高隊長側頭看向律師質問道。

“我沒有,我只是就事論事發表了一些個人看法.”

“個人看法?個人看法之中包括警察引誘嫌疑人進入彎路?個人看法中包括在出車禍後警察不積極救援導致錯過最佳時間?你的個人看法說的如此堅定,既然你是一名律師,我想你應該很清楚造謠誹謗罪如何定刑.”

同一資訊被瀏覽高於五千次,同一資訊被轉發超過五百次就可以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網路絕非法外之地,千萬不要逞一時之快在上面胡言亂語,更不要成為壞人手中的武器。

劉志的父母可以離開刑警隊,律師只能說來的時候好好的,回不去了。

他所編造的文章瀏覽量超過了五萬條,轉發也是高達三千多次,已經構成了造謠誹謗罪,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判罰。

身為一名律師卻在明知犯法的情況下觸犯法律,實在讓人捉摸不透。

後來才知道,他壓根不算是律師,只是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幫忙整理檔案,剛開始劉志的父母確實想要請一名專業律師,可當對方聽到訴訟要求之後果斷拒絕,這才選擇了一個連二把刀都算不上的傢伙。

錢沒有賺到,反而把自己給搭進去了,想想都可笑。

(電腦連線你我他,話可不能亂講呀,你以為沒人能知道,只是警察還沒有找)近幾年因為散步謠言被判刑的已經數不勝數,對於小道訊息大家看看就好,不要盲目跟風,盲目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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