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

周言噌一下的就差蹦起來了:“你們......你們能確定麼?”

“當然能.”

小陳道:“今早我們將張三帶到警局去的時候,就已經提取了dna,剛才已經做了比對,100%不可能搞錯的.”

“dna比對這麼快就能搞出來麼?”

“正常來說,應該是需要24小時,但是基礎比對,只需要10分鐘。

剩下的時間,都是用以排除其他干擾項......而張三嘛......結合這個案子的情況來看,肯定就是他的,沒跑了.”

“行吧......”周言點了點頭。

“還有,我們還在裝斧子的消防箱上,發現了指紋,也是張三的.”

小陳又道。

“臥槽?!消防箱上還有指紋?”

周言真的是沒招沒招的了,這些證據,簡直就是擺明了,張三就是兇手啊。

“好吧,如果還有別的發現,第一時間告訴我.”

“好的.”

說完,小陳就又走回人群中了。

周言把手機再次拿起來,剛扣到耳朵上,就聽著對面三哥喊著:“咋地了?咋地了?”

“額......”周言猶豫了一下:“那個三哥,你要是還不說那毛巾是咋回事,你就等著被槍斃吧.”

“???”

張三愣了一下:“我怎麼就要槍斃了,我真沒殺人,再說了,剛才不是還說,爭取無期徒刑的麼?”

“無期徒刑是說你只是殺了人,而先奸後殺......那就肯定是槍斃沒跑了啊!”

“先奸後殺?”

三哥也是懵了:“怎麼又冒出來先奸後殺了啊?!”

“dna啊!”

周言解釋道:“死者的腦袋上,警方檢測出了你的dna.”

“dna?”

“對啊,其實就是你的小蝌蚪!”

“......”三哥一下子傻了,他自然是明白【小蝌蚪】是個什麼玩意,所以,一秒鐘之後:“不可能啊!我只是打了個飛機而已,怎麼可能跑到死者的腦袋上去啊!”

“打飛機?!”

周言直接就抓住了重點:“你拿什麼打的,手?還是別的什麼玩意.”

哎,咱有一說一,這種事情,在其他人的面前去討論,真的是尷尬的要死,特別還是兩個大男人,哦對了,張三旁邊還圍著一群警察呢。

但是此情此景之下,不討論也是不行了。

張三咬著牙:“我......我用的毛巾.”

“就是旅店的毛巾麼?”

周言還追問道。

“是的.”

張三回答:“我還在上面塗了一厚層的潤膚乳,這潤膚乳也是旅店的.”

張三就說著,旁邊的一圈警察就聽著,哎,咱三哥感覺自己都快要社會性死亡了。

“那你打完飛機呢?”

周言還加了把勁,繼續追問道。

“我......我......”張三的臉啊,真的是沒法要了,不過小命要緊,他只能回答道:“我把毛巾藏到消防箱裡了.”

“消防箱?”

“是的.”

三哥回答道:“我當時擼完,那毛巾上又是潤膚乳,又是我的......咳咳,反正就是已經沒法要了,我覺得,就這麼放在房間裡,實在是有點噁心,被保潔的人發現了,說不定還得扣我幾十塊錢的毛巾錢。

所以,我就索性的,想要把毛巾藏起來。

那之後,我就出屋了,並且在樓梯間裡,發現了個消防箱。

我就趕緊把毛巾塞到裡面.”

張三哥這麼說著。

雖然很丟人,但是這一番話,也真的就能稍稍的,洗脫一下張三哥的嫌疑了。

那麼......這個毛巾被塞到了消防箱裡,那兇手拿消防斧的時候,自然就可以將毛巾一起拿走。

周言稍稍的在腦子裡梳理了一下這個腦回路,就對著手機道:“好了,這些證詞已經足夠了,如果你真的沒殺人的話,我保證,沒有人能夠冤枉你,也沒有人能夠嫁禍你.”

周言說完,電話那邊也立刻傳來了一連串的感激之詞,但是周言也沒工夫聽,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現在,解決了小蝌蚪的問題,那就又回到了案件最初的疑問了。

誰是兇手。

兇手是用了什麼辦法,在電梯裡,砍掉了死者的腦袋的。

周言閉著眼睛,思考了一會兒,發現依舊沒有頭緒,只得再次翻開書。

之前的留言太多,他還沒有看完,所以現在繼續看。

【我還是■■:去找胡一統,這一切最不違和的就是胡一統。

但倘若張三真的用完毛巾丟掉了,那最後可能隨意拿到毛巾的就是充當酒店保潔的胡一統。

而且藉著打掃房間的由頭,可以出入各個房間並且毫無違和感,這就有了先決條件。

不過如何在短時間內直接斷頭,這個手法我還沒想通,總之我們的原則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調查一下胡一統的社會背景】“嗯......的確,如果是胡一統的話,他的作案條件是最充足的,因為他可以隨便出入任何房間,但是這個殺人手法,實在是很難搞啊.”

【20171101185545412:關鍵是為什麼?】“為什麼?什麼為什麼?”

周言皺了皺眉:“是在問,兇手為什麼要砍頭麼?當然是為了殺死死者了啊......等等!”

突然的,周言愣了一下。

對啊,為什麼要砍掉腦袋?如果只是為了殺死死者,有的是其他的方法啊。

幹嘛非要去找一把斧子?還要砍掉對方的頭?要知道,砍頭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而且,看兇手前前後後的忙活,很顯然,他是有一定的準備時間的,那麼既然這樣,他完全有時間去買個小刀啊之類的東西的。

這方便又好帶,往脖子裡一捅,不是比掄斧子砍容易多了,死的也不慢啊。

所以......為什麼兇手非要用極其不方便的【斧子】呢?頭也是......為什麼要扔到對面樓頂上去。

就放在電梯裡還能咋地,難道還怕死者開口指認殺人兇手麼?難道是兇手知道,那毛巾上黏糊糊的東西是什麼,所以為了嫁禍三哥,才非要弄出這麼多事情的麼?也不對啊,如果要嫁禍,你就把毛巾上的東西,往死者身上蹭一蹭就好了嘛,用不著非得砍腦袋啊。

周言就這麼想著,想著......漸漸地,他混僵僵的腦子似乎想到了什麼。

與此同時,他也注意到了筆記上的一條留言......【洛安瀾:10點了,建國與富貴開的房間,到了三小時。

入住天數從‘半天’變成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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