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流氓又道:“聽說這肥羊身上帶了很多現銀,若是搶到手,咱們拿一半自己分了,另外一半上交,你們說……嘿嘿,還要我明說嗎?”

他一副“你們都懂的”的表情,眾人紛紛露出猥瑣的笑容,沒錯,他們不能再懂了。

如果肥羊身上帶的是銀票,他們拿了也不便去兌現,因為老闆跟各家銀莊都熟得很,他們去兌現的話很容易露馬腳,去外地兌現的話,最近的有錢莊的城市也要走幾天,他們哪能走得開。

所以,搶到攜帶大量現銀的肥羊是最好的。

只要有錢賺,他們連鬼都敢搶!於是他們不再害怕,不斷的轉動腦袋:“肥羊在哪裡?”

老大揮了揮手:“分頭找!一定要找出那隻肥羊!”

他頓了頓:“環境特殊,大家不要太分散,一定要保持看得到、聽得到、有事能快速相助的安全距離.”

眾流氓紛紛點頭,四下散開,仔細的搜尋起來。

找著找著,突然一陣劇烈的陰風從山谷那頭吹過來,捎來隱約的、詭異的“呼呼——”聲以及難聞的氣味,怎麼聽怎麼不舒服。

有一個小流氓大概是從小被大人在耳邊叨著“不聽話就丟你進鬼哭山谷喂鬼吃”長大的,聽到傳說中的“鬼哭”之聲,心尖不由一顫,有點神經錯亂的“咩——咩咩咩——”叫起來。

而且叫得很像,活靈活現的,不知情的還以為是小羔羊迷路了,在叫娘呢。

“操!”

一陣罵聲響起來,幾個大流氓衝過來就揍他。

“你他孃的叫毛叫?想引來野狼是不是?野狼來了就丟你喂狼好了……”“幾位大哥別打了,我知道錯了,誰叫我小時候是放羊的呢,現在又在找一隻大肥羊……”小流氓趕緊解釋,“一時緊張,大人不記小人過啊……”“這裡有肥羊嗎?”

突然,一個聽起來有些含糊,卻相當斯文的聲音問。

“當然有,還是好大一條肥羊呢……”眾流氓想都不想就回答。

“是嗎,我怎麼沒看到?”

那個聲音咕噥。

“沒看到就找唄,你瞎啊?”

說到這裡,流氓們覺得不對了。

這聲音怎麼這麼陌生?而且一點都不粗魯,明顯不是一條道的。

他們轉頭,看到插話的人以後,差點沒摔倒。

居然是他們正在找的肥羊?他們不用進鬼哭山谷,肥羊就主動冒出來,真是太好了!那麼,他們現在就一擁而上,將肥羊給揍了,然後搶錢走人?一群流氓冷靜下來,看著肥羊,手心有些冒汗,他們就這樣衝上去,真的可以嗎?在某種程度上說,這隻肥羊在荒郊野嶺遇到他們這種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東西的男人,應該會覺得害怕或者警惕吧,但他居然睜著漂亮的眼睛,略帶純潔的看著他們,感覺讓他們有點毛毛的。

這人是武藝高強,有恃無恐,還是腦子不好,天真無邪?還是流氓老大冷靜,笑道:“這位小哥,你也是來這裡找肥羊的嗎?”

他一邊說著,一邊暗示手下行動。

他們可是職業劫匪,專注打劫十幾年,而且實行的是團隊作戰,各有所長又互相配合,經驗豐富,高度默契,堪稱完美團隊,除非遇到最頂尖的高手,否則他們絕對不會輸。

年輕人似乎沒看出他們的企圖,搖頭:“不,我是來散步的,不是來找肥羊的.”

眾流氓一聽,又想倒了,他吖的來這裡散步?還挑天快黑的時候?果然是腦子不好是吧?流氓老大確定他是個傻子,當下也從容了許多:“小哥,相見便是有緣,你看天快黑了,這裡也沒地方休息,不如跟我們一起去客棧,咱們吃肉喝酒,交個朋友如何?”

年輕人搖頭:“我喜歡吃肉喝酒,但我不想交朋友.”

他連自己叫什麼都不知道,如何能交朋友?眾流氓都在心裡道,你需要在意的不是這個吧?流氓老大哈哈一笑,伸手想拍他的肩膀,但年輕人看出他的意圖,肩膀微微一移,讓他的手掌落空。

流氓老大毫不尷尬的收回手:“不想交朋友也沒關係,但好酒好肉嘛,要人多才更香,更好吃,咱們就一起好吃好喝,如何?”

這小子有點本事,若是不必動刀動槍,用蒙汗藥弄暈他,這就省事得多了。

自從上次狩王前來誼州查案以後,誼州的官場風氣變了許多,還有一些貪腐的官員被撤換過了,現在的誼州可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的,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年輕人略微低頭,認真的想了一想,抬頭:“好.”

他還沒有經歷過跟漢子們一起吃吃喝喝的事情,但他一路行來,經常看到男人們三三兩兩的吃吃喝喝,看起來就是比單獨吃喝的男人要痛快得多。

他想嘗試和經歷不同的事情,想充實自己空虛的腦子與人生。

“好極好極——”流氓頭子豪邁的大笑,“咱們趕緊回去,要不然城門一關,咱們就進不了城嘍.”

年輕人走的時候,不斷回頭看鬼哭山谷。

剛才,他沿著山崖邊走,看著偌大的山谷,仍然沒有任何感覺。

他是在這裡“被殺”的?他是在這裡獲救的?他是在這裡被帶走的?他沒有任何感覺和記憶。

他和流氓們都沒有注意到,他們剛走沒多遠,就有一個人從石頭夾縫裡鑽出來,默默的跟在他們身後,一直一直的看著他,不曾移開目光。

現在是四月底,雖然未進入盛夏,但南疆已經到了天亮得早、天黑得晚的時節,他們到達城門時天還沒黑,城門還開著。

他們前腳剛進城,跟蹤者後腳也進了城,城門隨後關上。

年輕人絲毫沒有懷疑流氓們的用心,跟著流氓們進了一條偏僻小巷的一間小酒館裡。

一起坐下來後,流氓老大隻跟夥計說了一句:“老規矩,快上菜.”

夥計立刻會意的退下,沒過一會就接連端上幾壺酒,十幾盤菜。

流氓老大很豪爽的道:“小哥,你別看這店小,但東西可是出了名的好吃,而且樣樣都是獨家秘製的特色菜,僅此一家,別無分店。

你隨便嚐嚐,包管不後悔走這一遭.”

年輕人聞到酒肉的香味,眼睛也亮了一亮,隨即抬起左手,將包住下半張臉的面紗揭開,露出完整的一張臉來。

瞬間,眾流氓都歪著嘴,呆了。

這傻蛋居然還是個……美男子?雖然看他的身材和鼻子、眼睛、眉毛,就知道他長得不會差,但是,這張臉長得也太傷害同性的自尊了吧?尤其是那面板,嘖嘖,比有錢人家那從不曬太陽的千金小姐還白,實在是太過分了!把他抓去賣了,會不會賺的錢更多?他們盯著年輕人的臉,半晌無語。

而坐在他們對面角落裡,背對著燈光的灰衣客人,看著年輕人的臉,已經淚流滿面。

真的是哥哥!哥哥真的還活著!而且,他們真的相遇了!然而,她就坐在他的對面,他卻不認識她,也沒有多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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