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

負責現場的聯邦調查局高階探員從普通探員手中接過了一個燒焦了的小卡片。

屋外此時正是深夜,路燈的光線只能勉強讓人看見,卻不能照得那麼亮。

略顯暗沉的夜色中,小卡片上有些模糊的東西,他看不太清。

作為領導者最大的好處在於他們不需要知道“為什麼”,只需要知道“這是什麼”。

普通探員立刻讓拍檔開啟了汽車的大燈,光線剛好照過來,“波士,這是我在裡面發現的.”

有了光線,小卡片頓時被照得格外的清楚。

它燒焦的一面看上去像是某種動物的皮革,此時還散發著一股淡淡的臭味。

當他把這張小卡片翻過來的時候,有一個半拉的證件照,在右側印刷著聯邦陸軍的徽章和標識,下面有軍官的姓名,軍銜,以及防偽簽字。

“這是一張軍官證.”

,高階探員說著話,嘗試把它從這個皮革的外套上撕下來,但顯然並不好弄。

有一些粘連的地方,為了確保它不會破壞,這些工作稍後會在實驗室裡進行。

“把報社的人叫過來……”

很快社長走了過來,他一臉的沮喪。

“你們這裡有退伍軍人嗎?”

,高階探員問道,“特別是退伍軍官.”

有一些軍人從軍隊退伍之後還是會習慣性的把自己的在服役期間的身份資訊證件保留下來,可以說是當做一種紀念,同時必要時也會有很大的作用。

社長愣了一下,隨後搖頭,“我們這裡沒有退伍軍人,更不可能有軍官.”

“如果你知道我們是做什麼的話,就應該知道我們這份工作即便給他們做,他們也不太願意做.”

這個時候退伍軍人多多少少還是有不少社會福利待遇的,比如說軍隊願意給退伍軍人們寫推薦信。

這些推薦信有一定機會讓他們進入他們想要進入的企業任職,即便是不能進入大企業,去當工人其實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而報社這邊主要的工作是寫文章,不是開槍,不是掄大錘,這對退伍軍人們來說可能薪資很有吸引力,但他們能力顯然不太能夠承擔得起這些工作。

高階探員沒有說什麼,只是點了點頭,“我們大概有了一點頭緒,你不用擔心.”

“聯邦是一個法治社會,只要有人犯罪,就不會逃過法律的嚴懲!”

社長聽完只能苦笑,這句話對普通人說一說可能稍微有點用。

對他這樣的人來說,簡直就和沒有說一樣。

目前聯邦的破案率只有不到百分之三十,兇殺案的破案率更是不到百分之二十。

如果說只要犯罪就肯定要被抓,這顯然是說給傻子聽的,也只有傻子相信。

很多案件發生之後地方警察局就是簡單的勘察一下現場,然後把案子登記入冊。

等以後抓到其他嫌疑犯時,會按例詢問他們是否知道這些案件,以及作案的人。

聽上去好像很扯淡,但這就是這個時期最真實的寫照。

但同時,它又具有可行性。

因為現在聯邦主要的罪犯群體還是以有幫派背景的黑幫分子為主,包括扒手竊賊這些,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會加入幫派。

加入幫派後為了提升自己在其他人心目中的地位,很多幫派分子很慷慨的分享自己的犯罪歷程,以獲取更多的尊重。

比如說有人往往在喝了酒之後會吹噓說自己曾經在某某時候槍殺了某人,搶奪了什麼東西之類的。

如果他吹噓這件事的時候,聽眾中有人因為犯罪被逮捕了,考慮到量刑標準,有可能他們會把自己知道的招供出來。

聯邦所有的監獄裡,只有直屬於監獄管理局的監獄,才能稱得上是“公立監獄”或“國立監獄”,其他的,包括不同政府機構成立的監獄,都屬於私人監獄。

在公立監獄服刑的好處是不需要從早到晚蹬縫紉機,但壞處是監獄裡幫派一樣橫行,而且關係複雜。

有時候檢察官們會以“把你關到……監獄”作為恐嚇,來要挾被告說出一些他們感興趣的內容。

有些幫派在公立監獄裡實力強一些,有些則弱一些,如果被關到了敵對幫派實力雄厚的監獄裡,後果可想而知!

甚至直接送去私立監獄,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威脅,畢竟從早到晚被當做消耗品的壓榨勞動力,這種日子對於幫派分子來說還不如死了輕鬆。

一旦有人扛不住壓力,謀求很好的量刑或者可選擇服刑監獄,他們就會說,我在某某時候聽某某說,他曾經在什麼地方,做過什麼案子。

於是一樁陳年舊案,就破獲了。

這種情況其實很普遍,不是所有人都能撐得住刑訊和後續在監獄裡的折磨,但想要透過這樣的方式去鎖定某一件案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社長就很清楚,如果想要依靠誰沒有管住嘴洩露了他們打砸這裡的訊息,然後聽眾再因為犯罪被捕,扛不住壓力說出這些事情。

至少也得是幾個月之後,甚至更久。

他嘴唇動了動,從懷裡掏出了一個支票本,寫了一張支票遞了過去,“我出一萬塊錢懸賞線索……”

兩萬的支票,一萬的線索,剩下的一萬塊自然是用來感謝調查局的探員們辛苦的好處費。

高階探員看了一眼,裝進了口袋裡。

這種做法其實很違規,但誰又會說呢?

高階探員自己不會說,社長更不會說,那為什麼不收?

這筆錢也不會只落進自己口袋裡,出外勤的探員都能分潤到一些。

只是高階探員想到如果社長知道這件事的背後可能是軍方的人在插手,他會不會後悔掏出來這麼多錢?

第二天上午,衛星城的聯邦調查局透過聯邦調查總局的關係,查閱到了這名軍官的確存在。

按照國防部提供的協查反饋,這位軍官現在應該正在東大洋的某個小島上執行任務。

想要再追下去,國防部就以“拒絕提供機密情報”為理由,拒絕更深程度的資訊交換。

這件事,好像到此為止了。

不過越是這樣,越是有一隻幕後黑手在推動這一切。

稍晚一點的時候,負責這樁縱火案的高階團員接到了一通電話。

他的表情先是很驚訝,但緊接著變得有些緊張,有些嚴肅起來,直到電話的結束,他總共也沒有說上多少話。

電話是總局長的侄子打來的,他要求高階團員實話實說,然後剩下的事情,交給報社社長去做。

對此高階探員全部答應了下來,包括他要把錢歸還這件事。

雖然有點不捨,但上面有人發話了,他只能這麼做。

案發的第三天晚上,高階探員找到了社長,把支票退了回去。

“發生了什麼?”

在社長的書房裡,社長看了一眼支票,沒有收。

他很清楚這些調查局探員的做法,表面上懸賞一萬塊,但他支付了兩萬塊。

其中一萬塊是給他們局長和助理局長的,因為最終提供有力線索的匿名好市民就是他們兩個,或者他們的家人。

剩下的一萬是分潤給辦理這個案件的人的,每個人大約能分到幾百到一千。

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否則每個地區的聯邦調查局都積壓了很多案件,人家憑什麼先督辦你的案件?

只是今天錢被退回來,讓他感覺到了有些棘手。

很多時候“受害者”懸賞的錢發出去幾年都不會偵破,最終不了了之。

這些錢聯邦調查局可不會退!

退了,不是說明他們辦不了這個案子,而是他們不敢辦,或者不能辦,這裡面有可能牽扯到了什麼大人物。

高階探員搖了搖頭,“沒有發生什麼,懸賞會繼續掛著,等有人提供線索並且我們成功抓到人時,你再來支付這筆錢.”

社長不相信,他猶豫了一會,把支票又推了過去,“我生了什麼.”

他之所以願意花錢,其實道理很簡單。

如果能抓住這個人,或者這群人,他今天支出的兩萬塊,連同報社的損失,能成倍的從那些人的身上追討回來。

現在情況有些意外,可能出現了超出調查局能力範圍的事情,那麼繼續想要尋求真相,就不一定能彌補損失,反而有可能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這兩萬塊比起未知的危險和更大的損失,顯然算不上什麼。

高階探員看著桌上的兩萬塊錢的支票,搖了搖頭,“這麼大一筆錢,我不敢拿.”

社長立刻就領悟了,“是我考慮得不成熟……”,他說著重新簽了五張兩千塊的支票,推了過去,這樣就合理多了。

高階探員看著這些支票,把它們裝進了口袋裡,然後從懷中掏出了一個牛皮紙袋,遞了過去。

在他的示意下,社長開啟了牛皮紙袋,從中取出了那張外面一圈已經燒焦了的軍官證。

高階探員此時補充道,“這是在你們報社內發現的.”

社長的反應很快,“你是說是軍方的人縱火燒了我的報社?”

高階探員連忙否認道,“我可沒有這麼說,我只是把我的發現轉交給你,你怎麼做是你的事情,和我沒有關係.”

“看在……的份上,我建議這件事還是算了吧.”

“畢竟他們的身份很特別,你鬥不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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