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暝沒有特意甩掉沈霽的車,雖然不一定是如莫酒所說的“瞎了眼”,但她這人乾淨利落,從不拖泥帶水,過去的事,看來她是真的都能放下。

至於她“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地提一嘴的其餘幾人,姜暝不禁內心嘆息:他這任重道遠啊。

誰叫莫家和她都是香餑餑,是路過的人看到了都想分一口走的程度。

看來,他要再努力一些,再快點將姜氏恢復元氣,這樣才能站在和她一樣的高度,真正匹配。

“既然你知道我這麼受歡迎,你怎麼還不擔心我被追走,不答應我呢?”

莫酒還是忍不住問姜暝,“你真的不再想想?先確定名分,感情可以慢慢培養,反正我就覺得你挺好的.”

姜暝笑了笑,多少帶了點悵然,只是“挺好的”而不是“喜歡”,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他想要的,又不是她莫家千金的身份,更不只是她這個人。

要不然,就算現在靠她一時興起得到了她正牌男友或是丈夫的身份又如何?不是他的,都不用外邊的人處心積慮,就會自己走掉,守不住的。

“我曾看到過這樣一句話——不要墊著腳尖愛人,會站不穩.”

莫酒琢磨了下這話,明白了幾分,但她又吸了口氣,不服氣地道,“這世間哪有絕對的平起平坐,那如果你衝得太猛,最後成了我踮著腳尖看你呢?你會因此嫌棄我,讓我知難而退離開嗎?”

非要追求公平的話,這世上哪裡來的公平?她生來是魔,而神生來便高高掛在天上,受萬物敬仰,得後世歌頌。

她卻是註定要被神除掉的魔頭。

誰生來就是該死的呢?只不過是出身不同,便要面臨截然不同的待遇和地位。

所以她最看不慣的便是高高在上的眾神,才潛心修煉,要和他們一較高低,將他們都打趴下了,這世間的規則,便就能由她來重新書寫定義。

成為王敗則寇,不到最後一刻,她都不想放棄和認輸。

“你說得也有道理.”

姜暝頓了頓,然後卻堅持道,“你就當我可笑的自尊心在作祟吧,小酒,我想憑藉自己的實力站在你身邊,能夠保護你,幫助你,同時,也能讓所有人祝福我們。

我沒想過要超越你,我只是要和自己比,人,總是不進則退的,為你的話,再拼一拼又何妨?”

所以,在他還沒有沉淪情愛,迷失自我之前,更應該努力拼事業,掙出一份漂亮的成績來。

至少這樣,等他到了她父親莫董面前時,也不是什麼哪家的富家少爺,而是姜暝,一個值得對方記得和尊重的名字。

莫酒沉默了一會後,扯了扯薄唇,“行吧,倔得很.”

不過,她欣賞這份倔,走捷徑多簡單啊,靠自己也不難,這世上難的是拒絕捷徑。

一條康莊大道鋪在他面前,他卻還能忍住誘惑。

莫酒:功德值他替我掙了吧,要不?閃閃:你算盤響得我都跟著響了。

莫酒:就說行不行吧。

閃閃:當然——也不是不行,你倆成了一對後,夫婦是一體,那他積攢的功德值,自然也算你的。

這樣嗎,那還是得早點將姜暝變成真正的自己人才行啊。

燒烤攤前。

姜暝細心地將莫酒的碗筷都用熱水刷洗一遍後,才擺放到她面前。

他看了眼她的腳,莫酒縮了縮,“做什麼?”

“給你買鞋.”

“哦.”

“你在這坐著,我去對面買好了拿過來?”

莫酒坐的凳子不算高,所以她的腳不想碰到地面,就得大腿支起來,微微懸在地面上,這姿勢吧,有些累。

她最近懶怠得厲害,於是,淡定地點頭,答應了。

“去吧.”

姜暝目測了下莫酒腳的長度,用手虛比劃了下,大概得出一個概念後,就起身過了馬路,去對面的鞋店給她買鞋。

莫酒目光炯炯地盯著正在忙碌的燒烤攤老闆,微微咽口水。

姜暝都不用問她喜歡什麼,就替她點好了菜,就等著老闆烤好了送過來。

這攤子就在街邊,地處嘈雜的商圈,人來人往的,煙火氣十足,但看著還算乾淨。

當然了,莫酒壓根就沒忌諱這些。

她只關心好不好吃。

沈霽下車時,卻是一再猶豫的。

還以為姜暝要帶莫酒去吃什麼高檔餐廳,最差也該是個音樂烤吧之類的,沒想到他居然帶莫酒來這種髒兮兮都沒有店面的路邊攤。

他臉上的嫌棄掛了好久,但看到莫酒一個人坐在那,鞋子都沒穿,身上還披著姜暝的外套……就鬼使神差地走上前了。

皮鞋踩在有油的地面,他立時不適地抬手掩鼻,忍耐著,索性快步上前,來到莫酒身前。

“小酒,你怎麼沒穿鞋?你一個人在這?”

沈霽露出關懷的神色,說著還要上車給她拿他的拖鞋。

莫酒在看到這人出現時,就表情淡淡的,聽到他這明知故問的話,也沒拆穿。

直到對方說要給她拿鞋,還是他的鞋時,她忙伸出一隻手,做了個制止的動作。

“別,不用,你別白忙活.”

沈霽卻爽朗地笑著,“這算什麼白忙活,還是,你嫌棄我啊?我那雙鞋是新的,沒穿過。

你以前不是最討厭這樣的攤子,最怕髒的嗎?要不……我抱你去我車上吧,換一家乾淨的店.”

他揚起從前征服少女時期莫酒的笑,一副不會被莫酒的冷言冷語傷到的模樣。

莫酒噎了噎,一時還真說不出什麼話來。

不是她不忍心,而是,這人怎麼臉皮這麼厚哇,還好像聽不懂她說的話?沈霽卻以為這招有用,雖說他之前還在想,她喜歡得不到的男人,那他就再讓她感受一下他的魅力……但誰知道這路子已經被姜暝搶去走了,他就只好靠回憶以及前任的身份試著殺出來了。

於是,他笑得更加燦爛,“我知道一家店,和你以前說過的那家幾乎一樣……我帶你去?”

莫酒真不想聽這些以前,她自己都被迫“好漢不提當年勇”了,再說了,這人提的所謂從前,都不是她,那是原主經歷的。

原主對這個沈霽的確有些情愫,也是因此,莫酒用了這身體後,就更不想和沈霽有什麼來往。

說是這身體本就是為她準備的,但萬一有點什麼古怪,見到白月光前任就忍不住靠近呢?容易壞事,還是不走情敵助攻這套路了,主要是她還沒學會什麼渣女欺騙感情的套路,情敵助攻這招對情感經歷幾乎為零的莫酒來說——超綱了。

閃閃:難得你有自知之明啊!莫酒:我驕傲啊,我越是戀愛白痴,越說明我不會為情所困,只要我離情愛遠,我殺得就必然快!閃閃:……大意了,是它想多了,她的思維模式怎麼可能轉換過來呢?“不用了,小酒想吃燒烤,沈總不喜歡這樣的攤子,還是別沾染了煙燻味得好.”

這次,卻不是莫酒趕人,而是買好鞋子回來的姜暝,他長腿幾步就邁到了莫酒身側,和沈霽對立而視,聲音低沉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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