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聽好訊息,梁興立馬屁顛屁顛跑到大隊長辦公室彙報。

“李隊,朱偉看起來很生氣,表示要把黃毛關上個十天半個月!”

十天半個月?

李建國聞言眉頭頓時一皺,這時間稍微有點長啊,雖然他和朱偉平日裡不對付,但是在這種時候也不太方便出面調解。

怎麼辦?

是直接頂上去?

還是等等再找機會?

李建國心中不斷地衡量兩者之間的得失,沉吟片刻道。

“你回頭安排兩個弟兄,24小時盯著黃毛,過兩天再找個理由把他給放了。”

“是!”

梁興敬了一禮之後便匆匆走出辦公室。

翌日。

李傑接到朱偉的電話,計劃一切進展順利,李建國並沒有採取其他措施來‘營救’黃毛。

不出意外,對方現在還被矇在鼓裡。

沒有了黃毛的掣肘,丁春妹那邊要好突破的多。

關於丁春妹,李傑做了不少功課,她是苗高鄉本地人,苗高鄉地處偏僻,人均可支配收入非常低。

簡單來說,苗高鄉以前很窮,也就這幾年紡織廠開起來了,村民才稍微富裕一點。

丁春妹一家四口人,下面還有一個讀書的弟弟,為了供孩子讀書,父母均外出務工,而且她和家裡的關係並不是很好。

緣由是因為她之前那段失敗的婚姻,高中畢業沒多久,丁春妹就迅速的和男朋友結了婚,她前夫和她是同學,無業遊民一個,也是混江湖的。

丁春妹的父母極力反對這段婚姻,結果沒能扭過昏了頭的女兒,然後雙方的關係就開始疏遠了。

不幸的是,丁春妹的前夫恰好趕上了全國嚴打,免費領了一顆花生米。

自此,丁春妹就變成了一個年輕的寡婦。

算起來,她的前夫還是黃毛的前輩,當年的黃毛只是她前夫手底下一個不入流的小混混。

轉眼間幾年過去了,黃毛從一個小混混慢慢變成了一個大混混,後來更是搭上了卡恩集團這趟車,在當地混的風生水起。

混出頭了,黃毛也跟著膨脹了起來,盯上了這位美豔的‘前大嫂’。

丁春妹一個寡婦,沒權沒勢,哪能抵擋得住黃毛的攻勢,一來二去,兩人就勾搭到了一起,現在她經營的那家小賣部就是黃毛出資辦的。

儘管鄉里關於兩個人的風言風語不少,但是礙於黃毛的‘威勢’,倒也沒人敢當面嚼舌根。

苗高鄉。

丁春妹的小賣鋪位於鄉里車流進出口的位置,客流量遠比鎮中心要多得多。

不過這邊的客流量大多都集中在中午以及下午,上午人很少。

當李傑趕到小賣鋪的時候,店裡門可羅雀。

“買什麼?”

丁春妹正聚精會神的盯著櫃檯上的小電視,聽到動靜頭也不抬,機械的問了一句。

“你好。”李傑站到她面前,掏出自己的工作證件:“我是平康縣都察院的檢察官,今天來是有點事情要問你。”

“請問,哪裡比較方便問話?是這裡?還是在那邊?”

在這裡,李傑用了一個小技巧,直接給了對方兩個選項,強迫對方按照自己的節奏走,不給對方思考的時間。

當然,這是有限定條件的,如果李傑今天沒有穿著工作制服,沒有出示證件,即便用了,效果也不大。

丁春妹抬頭看到李傑的那一刻,眼神明顯有點躲閃,下意識的躲閃起來。

眼見目標人物沒有反應,李傑露出一個和煦的笑容,淡淡的重複了一遍問話。

“哪裡比較方便?”

丁春妹回過神來,指了指裡面,磕磕絆絆道:“去那裡吧。”

“好!”

兩人一前一後進入後廳,丁春妹慌慌張張的拿出一張椅子。

“您坐,您坐。”

落座後,李傑相繼從公文包中掏出一個隨身錄音機以及紙筆,而後在正式問話前,按下了錄音開關。

“好了,丁春妹,接下來全程問話都會進行錄音,將來會作為呈堂證供。”

話音剛落,丁春妹的臉上明顯閃過一絲慌亂,李傑權當沒看到,開口問道。

“丁春妹,2001年11月17日晚上,你連夜跑到派出所報警,說候貴平侵犯了你,這件事情你還記得嗎?”(劇中的時間線是00年,小說中是01年,這裡採用的是小說的時間線。)

丁春妹聞言心裡頓時咯噔一下,身體也隨之緊繃了起來。

‘來了!’

‘他們果然找來了!’

這個日期,她怎麼可能會忘?

一條人命就那樣沒了!

這輩子她都不會忘的!

時至今日,丁春妹還會偶爾夢到那天的場景。

那天發生的一切她都記得清清楚楚,原本他們只是想告候貴平侵犯自己,把他的名聲給搞臭,並沒有想要他的命。

結果,候貴平明明服用了chu藥,但是卻仍舊抵死不從,再之後,黃毛就失手悶死了他。

最令她難忘的是,自己再和候貴平做的時候,她根本就不知道那時候的候貴平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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