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叔叔,你們去吧,我就不去了。”

回過神來,郝冬梅第一時間就拒絕了拍照的提議,雖然她有點心動,但她和周秉義現在只是物件關係。

兩人既沒有訂婚,也沒有領證,人家拍全家福,她跟著去算什麼回事?

此刻,最尷尬的人莫過於周秉義,一邊是他老爹,一邊是他物件,他夾在中間,怎麼做好像都不對。

儘管他也想帶著冬梅一起去,最好是藉著這個機會和冬梅確定關係。

但眼下的時機不合適。

結婚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冬梅父母現在被下放到了外地,別說見一面,就是通訊也不容易。

聽冬梅說,她和父母之間的信,無一例外都會被拆開來檢查,而且還得注意用詞。

一次兩次倒好,每一次都這樣,誰也不知道會不會不小心用錯了詞。

久而久之,不論是她,還是她父母,都不怎麼寫信了,一個月頂多寫一次,報一聲平安。

正因為如此,周秉義反而不敢著急和冬梅確定婚姻關係了。

這時候提結婚,難免有趁人之危的嫌疑。

愛情,應該是純粹的。

他們之間的結合也應該是純粹的,起碼得和冬梅爸媽見上一面吧?

如果就這麼直接結婚,不夠正式,也不夠莊重。

另一邊,眼看郝冬梅拒絕了提議,一時間周志剛也不知道該怎麼接話。

酒勁上頭,腦子確實遲鈍了一些,這是其一。

其二,他也知道是自己說錯了話,但他是一家之主,怎麼能在小輩面前主動承認錯誤呢?

“冬梅姐,你就跟著一起去唄。”

這時,李傑適時的開了口,他一開口,恰好讓周志剛擺脫了尷尬。

只見他默不作聲,一邊吃著餃子,一邊喝著酒,一口酒,一個餃子。

郝冬梅看了李傑一眼,沒有出聲,只是尷尬的笑了笑。

一旁的周秉義便沒那麼客氣了,直接瞪了弟弟一眼。

‘秉昆’這不是添亂嘛!

李傑憨乎乎的笑了笑,直接無視周秉義使得眼色。

郝冬梅在想什麼,周秉義又在擔心什麼,他心裡跟明鏡似的。

同時,他也知道這麼說會讓氣氛持續尷尬下去。

但他還是開口了。

一時的尷尬,怎好過於浪費青春。

在做的所有人當中,除了他,沒有人知道這場運動會持續多久。

也許在旁人看來,這次會像之前那樣,一陣風吹過去了,不久便會撥亂反正。

然而,慣性的力量是可怕的,大勢已經形成了,想及時的停下來,可不容易。

船大難調頭,尤其是有些船員和掌舵人不是一條心。

風暴還將繼續。

李傑覺得周秉義和郝冬梅藉此機會把名分定了,也沒什麼不好的。

免得日後再生出那些事端。

現在是不多不少,剛剛好。

郝冬梅的父母剛下放沒多久,她的思想沒有完全轉變過來,她也沒意識到未來有多艱難。

現在的她不會像幾年後那樣,會因為自卑而猶豫。

同理,周秉義也是如此。

兩人確定了名分,他也不用再經歷那些艱難的抉擇。

原劇中,有一位貴人看中了身在兵團的周秉義,打算將他調到軍區任副主任。

只是特殊的年代,升遷有特殊的準則。

周秉義是工人的兒子,根正苗紅,成分絕對沒有問題,但條例裡還有一條,社會關係要純潔。

彼時,郝冬梅的父母還沒有平反,周秉義和郝冬梅雖然沒正式結婚,但他們的關係是眾所周知的事。

一面是光明的前途,一面是共患難的伴侶。

無論是放棄那一個,都是極為艱難的抉擇。

如果周秉義和郝冬梅現在就確定關係,他日後就不用為此煩惱了。

至於,貿然插手兩人的軌跡,會不會導致未來發生變化。

關於這一點,李傑一點也不擔心。

有他在,就是保障。

即使郝冬梅的父母日後沒有被平反,他也會想辦法幫襯周秉義夫婦。

畢竟,一筆寫不出兩個周字。

“秉昆,別鬧!”

那頭,眼看弟弟還要再說,周秉義連忙又瞪了弟弟一眼,沒好氣道。

“哥,我不是在鬧。”

李傑故意裝作沒聽到畫外音,自顧自的說道。

“你看啊,你和冬梅姐是物件吧?”

“你們兩個都愛著對方,而且彼此都認定了對方。”

“詩經裡有句話叫什麼來著?”

說著,李傑露出一副思索的模樣,而後一拍腦袋。

“對了,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句話用在你們身上,在合適不過了吧?”

李傑一邊說著,一邊瞪著小眼睛,含笑道。

“要我看啊,先把事辦了,正好大家都在,順道把喜酒也喝了。”

“胡鬧!”

忽然間,周志剛猛地一拍桌子。

起初,他還覺得小兒子說得對,冬梅這姑娘,他滿意的很,如果她願意嫁到他們周家,他心裡是一萬個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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