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三娘向來熱情好客, 有人想和自己交朋友她自然不會拒絕。

她與王寶珠見了兩面,對對方印象挺不錯,敲定具體方案後頭一個便與王寶珠說了。

王寶珠當場表示自己要把妙香樓選址旁邊那幾處宅院也買下來, 捐贈給三娘拿來籌辦這個女子學堂。

王家常年資助各方讀書人,圖的就是廣撒網多撈魚,在縣城中買幾處宅子根本不算事。王寶珠也聽說了藍田縣要修縣誌的事, 自然也想跟著蹭個好名聲。

須知讀書人是最愛惜自己筆墨的,你好吃好喝地把他們供起來,他們也就嘴上感謝你幾句,要想他們特意把你寫進詩文裡是不可能的。

能出現在他們詩裡的, 怎麼都得是焦鍊師、丹丘子那樣公認的名士, 再不濟也得是個參軍錄事之類的,商賈的話他們可都嫌棄得很, 生怕自己身上沾上銅臭味。

她們王家有錢, 但也僅限於有錢了。

前些年朝廷沒錢了可是沒少拿長安富戶開刀,她們行事得低調低調再低調, 否則說不準下一個就輪到她們家了。

要是花點錢能結個善緣, 倒是一點都不虧。

一開始盧氏常去三孃家待著,興許還存著點讓丈夫多關心關心她們母子三人的想法,後來漸漸就真的越來越喜歡與三娘她們待在一起。

自家孩子也不必擔心,考慮到這些兵嫂們都是有孩子的,所以采薇學堂還有附屬的子弟啟蒙學堂。到時候當孃的在上課,孩子們也在上課,母親和孩子可以共同進步。

這是為征夫家眷而設的學堂,旁人想挪作他用就不容易了。她本身就是邊將的女兒, 為這些人爭取些好處一點問題都沒有!

山長後面跟著的就是盧氏自己的名字。

又是感覺老婆被人搶走的一天。

這名字取自《詩經》中的《采薇》一篇,乃是那句著名的“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的出處。

不得不說盧氏在女眷中的人緣還是很好的,崔縣令他們的家眷都被盧氏遊說過來幹活。

人在閨中的時候,名字還有長輩以及相熟的好友喊一喊,嫁了人彷彿就沒了自己的姓名,她是別人的妻子,是別人的阿孃,唯獨不再是自己。

入了臘月,天氣冷得大家都不出門,事情也就少了。

對縣衙來說最大的一樁事就是判決那夥人販子,因為公主府的人解救出上一批被他們賣掉的婦人孩子,所以這次證據非常充分。

夫子們都是現成的,盧氏她們隨著丈夫來赴任, 如今丈夫忙忙碌碌,她們倒是沒什麼事幹,可以過來充當學堂先生。

走近一看才發現她是在列采薇學堂的夫子名單。

這天狄縣尉回到家的時候,就瞧見他妻子正一筆一劃地寫著什麼。

狄縣尉本來只是開個玩笑,結果盧氏聽後卻有了緊迫感,決定這就再好好備個課,省得到時候鬧了笑話。

聽到丈夫走過來的動靜,盧氏也沒停筆,還是認真細緻地寫完最後一個名字才把筆放下。

狄縣尉對盧氏的決定也很支援,點著頭說道:“你這個山長肯定也能在縣誌裡記上一筆,說不定佔的篇幅比我大得多。”

三娘很快便把新學堂的名字擬了出來,叫采薇學堂。

三娘是看重她才讓她當山長,要是把事情搞砸了,她怎麼好意思見人?

狄縣尉:“……”

因為三娘自己還是縣尉,所以她把采薇學堂山長的位置交給了盧氏。

她伸手摩挲著第一排墨跡初乾的字跡,轉頭笑著和丈夫感慨道:“感覺我都許久沒寫過自己的名字了。”

這詩講的就是征夫戍守邊關、對抗外敵時對家鄉的思念之情, 三娘準備以此奠定這個女子學堂的基調。

他們受不了藍田大牢一天幾頓打的生活,自己陸續也招了不少,其中有個習慣記賬的傢伙更是幫了大忙,讓蕭戡又帶著不良人前去解救了幾批人。

這些被賣的婦人孩子命運不一,有的運氣好些,被賣給人當妻子;還有些年紀還小,不記事,被賣去當“乾兒子”“乾女兒”,其實也是買賣雙方逃避罪責的一種方式,把人賣去當孩子只需要徒三年,要是賣為奴僕那可是要判絞刑的!

有個被賣的少女遇到的買家是個喪良心的,見她不聽話便非打即罵,後來知曉她是個不能生育的“石女”,竟還逼她到船上做最低賤的暗娼,嫖資一付,船簾一放,誰都能上船樂一樂。那少女受不了這樣的生活,直接跳進水裡,人沒了。

不審不知道,一審才發現這夥人的罪行簡直罄竹難書。

這是毀了多少家庭啊。

這還是他們供出來的,沒供出來的說不定更多。

三娘寫卷宗的時候都是義憤填膺的。

由於這夥人的性質極其嚴重,其中好幾個都值得判個絞刑,所以崔縣令得把情況上報給朝廷才能正式判決。

這是太宗皇帝定下的規定,天下刑獄凡是需要判處死刑的都得經過朝廷複核才能執行。

這樣一來地方官審判時就得好好考慮了:哪怕你是鐵面無私的大好官,判案一點問題都沒有,你治下出現這樣的重大案情難道就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嗎?

所以一般情況下,能不捅到外面去,地方官都會遮掩下來,這是古來皆通的道理。

這次不一樣,這次這夥人販子是流竄作案,自己本不是藍田縣人,過去的受害者也大多不是藍田縣人。於是這樁案子對藍田縣幾個縣官來說那絕對是隻有功勞、沒有過錯!

崔縣令趁著年底考核的機會把這樁大案報了上去,雖然賣得遠的那些受害者沒來得及去找回來(且不一定能找回來),但案情已經十分清晰了,證據也十分充分,剩下的只需要朝廷派人去相應地區接回被拐賣的婦人孩子就成。

大唐涉及死刑的案件一般由大理寺、刑部、御史臺負責複核,情況嚴重的還要拿到中書門下以及尚書九卿面前討論一輪。

三娘一路忙碌到除夕,才終於有空回長安過年。過年有許多親朋好友要往來,所以二老準備年後與她一同到藍田縣來,她正好回去接上二老一起。

“瘦了。”王氏見到女兒,拉著她上上下下地看,不由得說出天下當孃的都愛說的一句話。只要兒女離家久了,在親孃眼裡總是吃不飽穿不暖睡不好,總還是在身邊看著才放心。

三娘道:“沒有,上回我看人給小孩子稱重,叫人給我也稱了稱,我還重了一些呢!”

王氏自有自己的一套說法:“你的個頭還在長,便是重了些肯定也是瘦了。”

三娘說不過王氏,只得乖乖接受自家親孃愛的投餵。

事實上比起很多任地在江南、嶺南諸地的外官,她能留在京畿著實是因為關係實在太硬,考得又著實好。

但凡她運氣差些,說不準就得像她祖父當年那樣在南方各地輾轉半輩子了,哪能像現在這樣逢年過節還能回家看看?

趁著元日七天假,三娘把長安的親朋好友拜訪了個遍。

賀知章近來精神好了許多,又開始呼朋喚友喝酒了。

得知《藍田縣誌》是三娘提議修的,賀知章也有些意動,讓三娘得空給他擬個具體章程來,等他歸鄉後也好讓鄉人修一本。

這地方誌修好了好處可不少,往後有新官員來赴任後先看一看,不能說對當地瞭若指掌,至少也比兩眼抓瞎強。

三娘關心地問道:“您要回會稽去嗎?”

賀知章笑道:“總是要回去的,我不回去的話,怕是要忘記故里是什麼模樣了。趁著我還能走動回會稽多看幾眼,等日後到了九泉之下也能與故去的親人們說說鄉里的變化。”

三娘道:“我捨不得您走,聖人肯定也捨不得您走。”

李隆基過了五十歲以後,平時越發愛和賀知章高壽的人說說話。

尤其是賀知章,他是真正的多朝老臣,性格又有趣,說話又好聽,提到旁人永遠都只是誇,從不說人半句不好,李隆基覺得多和他多聊聊天頗有些延年益壽的奇效。

這不,賀知章都八十幾歲了,李隆基還讓他繼續在秘書省掛職。

賀知章倒是無所謂,反正又不需要他點卯上值,他興致來了就過去逛一圈,沒興致就呼朋喚友快快活活喝酒。

光看他這個歲數,御史都懶得彈劾他。

聽了三孃的話,賀知章笑呵呵地回道:“我也捨不得長安,捨不得你們和其他酒友,所以你也不急著把縣誌的章程給我,得空再弄就成了。”

三娘拜訪完賀知章,又去見她另一個兒時遛彎夥伴鍾紹京。

開口就問鍾紹京是不是也會回江西老家去。

鍾紹京道:“你如今在藍田縣,守著藍田關,我們想走不都得從你眼皮底下經過?你多看著點,就知道我回不回了。”

甭管是去賀知章老家所在的江南東道還是去他老家所在的江南西道,想出京基本都是從藍田縣走。

倒不是別的路走不通,只是這條道走的人更多,驛站接待起人來更周到而已。

鍾紹京說話就是這樣,他知道你想問什麼,就是不跟你直說,就是要讓你著急。

三娘跟鍾紹京唉聲嘆氣了一會,和他說起賀知章可能要回會稽的事。

賀知章嘴上說一時半會不會回去,可他的歲數擺在那兒,李隆基再喜歡他也不好留他幹到九十歲。等賀知章真正從秘書監的位置上退下來,估摸著就真的要走了。

鍾紹京見她蔫頭耷腦的,難得地寬慰了幾句:“既然他想修縣誌,那你便好好擬個章程給他,到時候他心裡有這麼個念想,說不定能多活幾年與你寫寫信。”

三娘聞言便問:“那您要麼?您要不要也讓家鄉修個贛縣縣誌什麼的?”

鍾紹京本沒什麼興趣,不過想到自己也是許多年沒歸鄉了。

真要能修上一本也是好的,要不然旁人問起來他什麼都記不得。

於是鍾紹京點點頭道:“那你便給我也寫一份好了,我讓人送回去看看他們要不要修。”

三娘還去見了李騰空。

李騰空問她藍田縣那邊適不適合修道。她已經到了快及笄的年齡,倘若繼續留在家裡難免會面臨婚嫁話題,所以她想尋個清靜之所潛心修行。

三娘想到自己在輞川看到的好景緻,推薦她去那邊靜修。

這樣她們得空時也能見個面,湊一起喝喝茶或者喝喝酒。

就像王維與裴迪那樣,裴迪在終南山中隱居,王維在輞川口隱居,兩人時常泛舟去尋對方同遊。興致來了,於舟中彈琴對飲也是常有的事。

那多快活啊!

李騰空很有些意動。

李騰空送三娘出門的時候撞上了李林甫。

李林甫瞧見了三娘,笑著問她:“你們藍田縣年前出了樁大案?”

三娘如實答道:“都是阿戡他們的功勞。”

李林甫笑了笑,又說道:“那個縣誌的想法也不錯,你多用心些,修得好的話可以讓各地都試著修一修。”

對於這種不需要自己動手、又能讓自己臉上增光的大工程,李林甫是頗為喜歡的,他自己就曾主持過《開元六典》的修纂工作。

當然,在此之前張說和張九齡他們已經掛過名了,不過最後《開元六典》是在他李林甫任宰相期間修完的,那自然是由他獻給李隆基。

李隆基也很喜歡這些只需要署個名就能流傳千古的好事,《開元六典》名義上就是李隆基御撰。

將來後人提起這本《開元六典》,要麼只提李隆基,要麼只提他李林甫,至於真正負責修纂工作的傢伙那肯定是無人知曉的。

就像提到大明宮,人人都知曉它是太宗皇帝命人建的,誰會記得是哪個工匠砌的牆、哪個工匠搭的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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