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石都已經帶著燕宇去吃洛陽神農百草門最有名的接風宴羊肉鍋子的時候,未明那邊還沒開吃。

酒宴嘛,本來就是圈地自萌,古今中外最大的作用都不是吃那一頓,而是一個交集場合。

只是未明這東立一下,西靠一會,這實在不是一個圈子裡的人,真混不到一塊去。

別的不說,看穿者打扮就知道,未明是這個後院裡,唯一一個穿短打的人。

當然了,讀書人的涵養還是有的,沒人因為衣著打扮就對著未明指手畫腳,但是未明自己心中可是一陣難熬。

突然,未明看到了旁邊有一張琴,反正閒來無事,於是他就走過去坐下,然後隨心彈了起來。

未明這一彈,周圍一下靜了下來,原本還在高談闊論之人全部停下了交談。

人們漸漸圍了過來,沉迷於音律之中不可自拔的未明,他恍然間似乎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用身邊閃過。

“噔”

未明停了琴勐得站了起來,他四處環顧,並沒有發現有熟人,彷彿那一瞥只是自己看錯了。

不知道琴聲為何而斷的人,看到年輕的琴師坐下了後又重新起調,彈起了另外的一首曲。

此曲和剛才的曲風完全不同,一聽之下,頗有古韻。

“這。”一個老者閉著眼睛聽了一會後,突然睜開雙眼說道:“這是《鳳求凰》。”

當琴聲彈到第二遍時,老者合著琴聲,一邊起舞一邊唱了起來:

“有一美人兮,見之不忘。

一日不見兮,思之如狂。

鳳飛翱翔兮,四海求凰。

無奈佳人兮,不在東牆。”

“好,好!”

一曲而終,叫好聲四起。

這氣氛一下就哄起來了,金員外一見,於是高聲告知大家“賞花酒”開始了。

隨著一聲令下,金家的僕人如流水一般走入後院裡來,巨燭燈籠掛了起來,桌椅安放整齊,碗快擺放齊全。

各色美味佳餚排著端上了桌,最後是一罈子女兒紅頓在了桌子上。

主客紛紛上了桌,酒過三巡後,金員外拿著快子一敲金罄,得意的大聲喊道:“來啊,把十夫人請出來。”

隨著話音落地,只見一個身著大紅衣服的女子,在兩個丫鬟的陪同下低著頭緩步來到院子裡,這就是十夫人。

十夫人對著眾人作了一個禮後,說道:“妾身石榴,與各位請安了。”

做了禮後,十夫人剛一抬頭,突然一下,院子裡的燈燭全滅了。

此時天色已黑,燈燭一滅瞬間就伸手不見五指。

只聽有東西打翻的聲音,然後就是各種女人的驚叫聲。

未明感知一閃,他見到有一個黑影從院子中飛出。

“難道這就是那個採花大盜?!”

如此淫賊,果然專門劫良家婦女。

未明站起身後原地一縱,也是飛上屋頂,遙遙跟著遠處的黑影緊追不放。

此時的洛陽城雖然沒有宵禁,但是已經關閉城門,我看你哪裡跑。

結果沒想到的是,採花大盜帶著人逃到城牆邊上後,這邊早已準備好了一個繩梯。

只見採花大盜扛著十夫人單手抓梯,竟然飛快地爬上了城牆上去。

“淫賊莫走!”

未明一聲大喝,他直接踩著城牆的牆面蹬上了牆頭上。

那一邊,採花大盜正在收繩梯,這麼高他可沒辦法跳下去。

未明一下攔在了他面前。

“該死的淫賊,快快放下那個良家女子!”未明對著採花大盜大聲喝道。

只見採花大盜收起繩梯後,又將它朝著另一邊放了下去。隨後,採花大盜貼著十夫人的耳邊說了幾句話。

沒料想的是,十夫人聽完這幾句話後,她竟然丟開兩人,自己爬繩梯下去了。

“你你你!”

此等怪事,未明都看驚呆了。

什麼情況,就抱了這麼一會,採花大盜就把十夫人給招攬了?

未明急得跳腳。

“十夫人?”未明站在城牆邊上朝著下面望去,只見十夫人手腳極快,她已經下到一半了。

未明不敢大聲喝,這引來看守的衛兵是其一,但是他更怕的是把十夫人給嚇掉下去了。

正當此時,未明感到一道風聲襲來,下意識裡,未明朝後一閃,只見一扇雪白的刀光從自己眼前斬過。

好熟悉的一刀啊……

啊!樹林裡的那個壞人!

一刀將未明從城牆邊上逼退了後,黑衣人縱身一躍,也從城牆上跳了下去。

黑衣人縱身一躍的瞬間,正準備去追的未明突然愣住了。

這背影,怎麼越看越像朝思暮想的風吹雪。

風吹雪是採花大盜?

不是,不是,這個不是重點。

風吹雪竟然是在樹林裡差點把我砍死的那個壞人?

不是,這也不是重點。

風吹雪,竟然是女人!

未明的腦子一下宕機了。

……

今天這個羊肉鍋子,竟然是就著茶水給吃完的。

燕宇不喝酒,黃小石也不好意思拿酒獨飲。

只不過,吃肉不喝酒,那就相當於是吃火鍋沒蘸碟,總歸感覺好像缺了點啥。

兩人吃好了飯後,回到神農百草門裡,這時候燕宇的住處已經整理好了,是在二院裡的一間小屋。

屋子不大,勝在偏僻。

反正黃小石覺得以燕宇的性格,把他安排的越偏越好。

好像也是蒙對了,至少燕宇看上去對這住處很滿意。

“燕兄,初來乍到,恐有照顧不周。有什麼不妥之處,你可以給我,也可以給其他人,隨便是誰,反正說一聲就成。可千萬別見外了。”

黃小石對著燕宇最後一陣客套後,他也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內。

就在剛才,黃小石找到了明天就剛好要出發去蜀中的商隊,叫他們把信送到蜀中總門。

黃小石起床時間不定,萬一商隊走得早,那不是把信給耽擱了。

既然是別人託付之事,那得辦好才對。

黃小石取出火石慢慢打燃了草紙,然後用草紙點燃了桌子上的牛油蠟燭,他坐在桌前後,從懷裡掏出了一張紙來。

黃小石把紙開啟,這紙上寫滿了字,原來,這竟然就是今天下午時的那封信。

黃小石是找人帶了一封信去蜀中,但是那封信是他回到這個房間裡後,又重新抄錄的,這個才是原稿。

這封原稿對黃小石而言,有一個極其重要的用處。

在點了五根蠟燭的超亮燭臺的照明下,黃小石正在認真地看著原稿的字,燕宇的字。

在和誠王接上頭了後,突然有一天,黃小石想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雖然說燕宇認為,現在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一個都沒有了,但是他說漏了一樣。

那就是字跡。

一個人寫字一旦成型了後,是很難改變的。即使隨著年齡變化,寫出的字會有一些改變,但是字型和字鋒是不會變的。

燕宇寫的字,堪稱墨寶也不為過。

黃小石沒辦法去賭,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燕宇小時候留下的字,這就是一個最大的破綻。

當然了,誠王肯定也拿到自己的字跡了,說不定已經在核對了,結果必然是對不上號的。

不過這個不重要,黃小石可以用擔心行跡被人發現,故意寫成另外的模樣。

但是這裡就存在一個問題了,黃小石必須要會寫原來的字型。

就算是學得不太像,也可以用很多年不曾寫了為由搪塞過去,但是必須要會寫。

這就是細節。

魔鬼藏在細節中。

古今有多少事,什麼都安排的妥妥當當,結果就在毫不起眼的細節處掉了鏈子,導致整個崩盤。

一個謊言得用一百個謊言來彌補。從撒第一個謊開始,就必須一直撒謊,直到邏輯自洽,直到謊言融入到真相之中。

現在,黃小石就差這手字了。

黃小石一邊運轉著【內丹真法】,一邊提筆寫字。

這些字還太少了一些,以後得想辦法再從燕宇手裡弄點字才好。

如此小心謹慎的黃小石可能沒想到,他的這番精心準備,功夫還真沒白費。

誠王和白久池並沒有繼續查黃小石的底了,但是另外有一個人卻在不停地翻他的桉子。

……

未明這段時間一直在洛陽以及周邊四處打探採花大盜的訊息。

看著未明這副嫉惡如仇的樣子,大家都在感嘆逍遙谷少俠果真是俠義,甚至連金員外都在對未明好生勸說道:“你就別來煩我了。不就是一個女人麼,我再買一個就是了。

你一天來找我八次,你煩不煩啊?

你來煩我,我就報官了啊!

啊,不,我就是官。

你給我滾出去!”

只可惜的是,那個採花大盜在偷走了十夫人之後,就消聲滅跡,再無蹤影了。

這條線索斷了之後,未明只得另想它法。

未明聽說十夫人原本是這洛陽城東頭的人,於是想從這方面下手,說不定會有收穫。

結果未明在城東頭找到十夫人的家後,發現十夫人家人對她的態度非常奇怪。

她家裡的娘唯唯諾諾,一副有話不敢說的樣子,她爹則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

不過,未明倒是真的有點意外收穫,說同街上住著一個叫李微之的秀才。

李微之與石榴姐從小就是青梅竹馬,長大後更是郎情妾意,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這種。

李微之家境貧寒,父母過世的早,自己雖然飽讀詩書,人也極為聰穎,但是因為不懂科場裡面的一些道道,功名一直不順,到現在也是一個秀才(考舉人極為應試,沒有點家產很難拼出來)。

也就是因為李微之是個窮秀才,石榴姐的爹極為嫌貧愛富,他竟然貪圖錢財,把石榴姐以一千兩銀子的高價賣給了金員外。

未明聽說街坊領居說,石榴姐成親的那天,秀才一個人出城去了,說是要去投湖自盡。

“那,李秀才死了沒有?”未明問道。

鄰居都搖了搖頭,說那天起,再也沒看到李秀才。

未明又跑到湖邊去看了一圈,還問了問附近釣魚老,說這段時間都沒發現有浮屍。

這幾件事情單看的話,個個都極為蹊蹺,但是竄在一起看,未明一下就明白了。

怪不得那天夜裡,石榴奮不顧身的自己爬軟梯下城牆,這哪裡像是被人劫走的樣子。

一定是風吹雪給她說了,李微之在哪裡等她,於是她才如此配合。

石榴姐家中的父母大概也猜到了一些事情,因為女兒和李微之一起失蹤了,極有可能是私奔了。

但是石榴她爹已經收了金員外一千兩銀子的彩禮錢,他是萬萬不會退這個錢的,於是今天未明上門來問,石榴她爹一副趕著人出門的模樣。

石榴她娘倒是想問問石榴的安危,但是又害怕出口想問後,給自己家裡惹禍,於是心有怯怯的滿肚子話不敢說。

至此,採花大盜之迷解開了,採花大盜就是風吹雪,不過這所謂的採花和偷人,其實都是在救人。

風吹雪果然是好人,光是這次,她就她同時救下了石榴和李微之。

未明把現在心中如同吃了蜜一樣甜,他已經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好詞,全部用在了風吹雪頭上,真是恨不得將自己中意的女人吹到天上去。

只是,風吹雪在哪裡呢。

我好想再見到她一面。

……

在神農百草門裡的日子,燕宇過得是簡單又快樂。

黃小石則是每天觀察燕宇的一言一行,以方便模彷。

這時候,黃小石才終於知道了,為什麼燕宇被人稱作【劍痴】。

這個劍痴的意思,並不是說燕宇每天練劍不斷,而是他對劍的態度,簡直就是有戀物癖一樣。

就拿黃小石非常熟悉的另一個練武狂人荊棘來說,二師兄是標準的行動派,三天不和人對練就渾身發癢。

荊棘是刀劍雙修,但是荊棘無論是刀法還是劍法,都可以在年輕一輩裡排到前三的位置。

但是,不管荊棘如何喜歡練習刀劍武功,刀劍本身對他而言就是就是一套工具,只要有更好更趁手的刀劍,那是說換就換,毫無卷戀。

但是燕宇不一樣,他對自己手裡的劍,那就真的像是情人一樣。

雖說燕宇也喜歡其他劍,不過那種喜歡,和男人喜歡美女是一樣一樣的,而他手裡的那把劍,才是老婆、情人,此生此世的摯愛。

看到燕宇每天用棉布巾擦劍時的動作,還有那個眼神,黃小石都被震住了。

自然的,黃小石也放棄了給燕宇重新討要一把快劍的念頭。

尊重婚姻,拒絕小三。

……

燕宇極為滿意現在的生活。

神農百草門可沒有青城山上清幽,每天都是人來人往,大家進進出出,但是整個這一切對燕宇而言都是透明的。

燕宇與生活脫離了。

不光是脫產,是包括任何的所有事情,都不需要燕宇動手。黃小石一沒有吩咐,二沒有安排,大家就把這個小哥當作空氣來看待。

每天燕宇就在二院裡隨處找個地方練劍,從早上舞到下午都有沒人來對他說句話。

黃小石空閒也多,兩人時不時過幾招。

讓燕宇佩服的是,黃小石的劍法確實非常精妙,和他過招受益匪淺。

在青城派,燕宇最苦惱的一個地方就是沒有可以切磋的對手,只能自己一邊練,一邊在心裡反覆腦補。這種臆想出來的招式,肯定比不過和人對搓。

才這短短十幾天,燕宇已經喜歡上了這裡的生活。

彼思蜀否?

此間樂,不思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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