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之後,他們一起走了,李進走在最前面,婆婆也沒有要抱孩子的意思,她只好一個人抱著孩子,因為身材臃腫,走路非常慢,但是他們的腳步太快,她也只能加快腳步跟著。

看到這一幕,我真的好慶幸當初沒有答應李進的求婚,不敢想象如果當初我答應了,會是什麼樣的結果?

“男的都是,到手了就不珍惜,追的時候又是寶寶又是老婆的, 到手了說一句話不對,就給你吹鼻子瞪眼的。”有生活經驗的姐姐這樣說。

“從男性的角度跟你們講,男的確實就是這樣。”剛結婚的公司職員也這樣講。

“你們這樣講的讓人家都害怕恐婚恐育了。”我開玩笑的這樣說。

“一點都不誇張,現在的年輕人不想結婚真的太正常了。”

“婚姻沒有多少人是幸福的,客觀的來說,只有在結婚的那一刻是幸福的。”

能夠遇到初戀的我都已經夠震驚了,因為分手了就再也沒見過,然後突然在這麼一個場合見到了。

但是讓我更沒想到的是一個月之後我還收到了我那摳搜前任的結婚請柬。

我真的前任特別特別拿不出手。

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吧,他什麼都不願意付出,有一次好不容易給我買了一條圍巾,吵個架的功夫,讓我把錢還給他。

平時我們出去玩的話,花錢都是我付,像逛超市呀,吃飯呀,所有的錢都是我付。

他帶我出去玩,給我買東西的話就捨得逛那個兩元店,不開玩笑的說,當時那周圍的所有的甚至更遠的那種兩元店我倆都打卡過,到現在那兩元店裡面賣什麼東西我都一清二楚,我後來才震驚,哪有人?談戀愛他只想逛那個兩元店呀,而且好多時候他只看不買,況且兩元店也沒有什麼好東西。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當時我是個杯子控,很喜歡買各種各樣的杯子,加上那時候買的那種水杯好看是好看,但是質量都不太好。

後面他送了我一個保溫杯,不知道是買的還是別人不要的給他了,然後他送給我,又或者是別人送他,他不喜歡給我了,反正當時給我的感覺蠻奇怪的,不過看在是他送我的面兒上,我還是收著的,然後也天天喝水。

有一次我們就在公司附近吃飯,我說我渴了想喝水讓他去買,他說他出去給我買,結果讓我沒有想到的是他跑到公司幫我把水杯拿了下來。

當他把杯子拿給我的那一刻我不解,我疑惑,我震驚,我表情困惑的問他你不累嗎?雖然很近,可是也不至於這樣吧。

他笑笑說我一點都不累,這是我給你買的水杯,所以你要用這個水杯喝水,不喝其他的水。

我無語的笑笑。

想想我平時大幾百大幾百的給他花錢還給他買衣服,鞋子什麼的,他就連一瓶幾塊錢的水都不願意給我買,甚至為了不給我買,還跑到樓上幫我把杯子拿下來。

我不知道我是應該被感動啊,還是應該“被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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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鎮

愛吃豆仔瘦肉粥的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