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文哥兒被孫院判領進太醫院沒立刻請教問題,而是先跟孫院判認了一圈人,包括太醫院院使施欽和另一位院判劉文泰。

太醫院院使就是太醫院的一把手,官比孫院判他們高一品。

文哥兒拜見過三位領導便等於拿到了在太醫院自由行走的許可權。

孫院判他們都有事要忙沒空帶小孩逛太醫院於是指了個機靈的醫生給文哥兒當陪玩。

所謂的醫生,指的是在太醫院學習的醫學生年紀都挺小正處於記性最好、悟性最佳的階段。

當然,孫院判主要還是讓人看著文哥兒別讓他亂跑亂動。

作為行醫多年的太醫院二把手(之一),孫院判體力也算是不錯的了結果把文哥兒抱進太醫院來還是忍不住揉了揉手臂。

這小子看著明明就那麼大一點,左瞅右瞅都不像個小胖墩結果上手卻是那麼地沉。由此可見,這小子平時沒少跑跑跳跳,不是個省心的小娃娃!

施院使鬍子花白,屬於讓患者看了很有安全感的那款老中醫。他問孫院判:“你什麼時候與這小神童認識了?”

孫院判道:“在門口見到的他說有點問題想來請教我想著這麼小的娃娃讓他來玩玩不礙事所以也就順便把他帶進來了。”

文哥兒道:“太醫院的藏書裡有這種已經寫好的醫案嗎?可以給我看看嗎?”

請教什麼的肯定只是藉口,估計就是想來太醫院長長見識。

文哥兒平時能吃能跑,臉蛋兒透著健康的紅潤,一雙眼睛更是奕奕有神。

至於文哥兒是不是真的要問什麼正經醫學問題孫院判覺得不太可能。

老御醫道:“哪裡來得及每個都記,一般只會記些要緊的,市面上許多醫案裡已經寫過的就不寫了。”

老御醫道:“有是有,就怕你看不懂。”

文哥兒說道:“來看看!”他邊說邊好奇地踮起腳看一位老御醫正在寫的醫案,驚奇地發現這東西很像是病歷。他問道,“你們會把遇到的每個病患都會記下來嗎?”

見文哥兒過來了,御醫們都覺得稀奇,停下手頭的活打量起這個突如其來的小娃娃。

作為行醫經驗的名醫,大夥職業病一下子犯了,都仔細地觀察起文哥兒的氣色來。

醫案這玩意就跟後世的病歷本差不多,基本都會記錄下病人個人情況、具體病症、診脈結果以及對應的治療方法、治療效果等等。

若無宣召,太醫院御醫們的工作倒也清閒,他們大多是被朝廷徵召到京師來的,有不少都曾是地方上的名醫,閒著沒事時便在那整理醫案。

文哥兒積極地跑過去自我介紹,也不說他爹和他老師,就說自己是在翰林院讀書的王守文,今年已經足足四歲了!

光看這份精神氣就知曉他身體倍兒棒。

另一邊文哥兒已經跟著人溜達到御醫們所在地。

這還是他們這些有名望的名醫才會寫,換成那種混口飯吃的民間醫士那可就是治過就算了,壓根不會考慮寫醫案這種東西。

就那麼小一娃娃能懂什麼?就算於詩文一道上有點兒天賦也不至於連醫理都能生而知之吧?

眾御醫聽得一樂,笑問:“那你不在翰林院讀書,來太醫院做什麼?”

陛下連紫禁城都許這位小神童去了太醫院自然沒必要攔著他。

明朝學醫地位不高連太醫院院使都只是五品官,御醫就更不用說了,也就八品官。至於醫士之類的,屬於不入流純幹活的。

孫院判也不怕這小孩惹出什麼亂子來他那狀元爹和他那幾個翰林學士老師不得負責?

不少名醫都會把自己遇到的有參考性的病例精心記錄下來,以供後人參考。

文哥兒道:“我就看看,不用懂也行。”

老御醫聽文哥兒這麼說,便讓人領著文哥兒去藏書處找醫案看。

接下來一段時間,文哥兒每天都會抽空跑太醫院看醫案,不時拿著醫案去找老御醫他們請教自己遇到的疑問。

他每次拿來提問的醫案都很有代表性。

提出的問題也很有針對性。

御醫們驚訝於文哥兒的堅持以及敏銳,有時甚至會就著文哥兒提出來的問題開集體研討會,你來我往地針對相關醫案進行討論(甚至捋起袖子吵架)。

文哥兒跑得這麼勤的結果就是,太醫院的醫學生們遭殃了。

醫學生們做夢都沒想到,自己也有機會享受到“你看看人家文哥兒”這種訓斥。

王家這小神童不是習舉業的嗎?!

為什麼要來太醫院禍害他們?!

他一個讀聖賢書的,怎麼讀醫案讀得比他們還勤快?!

太過分了,真是太過分了,沒看到御醫們看他們的眼神越來越不和善了嗎?!

再被文哥兒這樣迫害下去,他們得捱揍了!

難怪有人說這小子是京師小孩兒的噩夢,他們總算是領略到了!

文哥兒自然不知道醫學生們看他的眼神都不對了,他每日跑太醫院翻翻找找,旬休日還央著李兆先或者王守仁帶他出去集市之類的地方轉悠,挑些好交流的物件聊天兒。

王華等人看在眼裡,也沒阻止他滿京師瞎跑。

就想看看他能跑出個什麼結果來。

不知不覺到了六月,文哥兒終於不到處亂跑了,開始閉關琢磨著怎麼寫文章。

他能做的事不多,也就筆桿子還能用用。

只是這筆桿子能起到什麼作用、寫出來的東西能傳得多遠,他是毫無把握的。

可夢裡那篇文章不是說了嗎?

有一分熱,發一分光。

不管這光多微弱,到底是盡過力了,日後不至於懊悔自己什麼都沒做。

自從出生在這個時代,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對他好的人,擁有了很多很多的關愛。他每天都沒什麼煩惱,只需要煩惱吃什麼喝什麼好。

他每天都過得很快活。

所以他希望一切都能變好。

他不是多厲害的人,太遠的事他管不了,他只管眼前看到的。就算最後沒能起到太大的用處,也比什麼都不做要好!

文哥兒每天回到家就開始伏案書寫。

一邊寫一邊修修改改。

這還是他第一次這麼斟詞酌句、反覆思量。

文哥兒就這麼閉關寫了三天,可算是把整篇文章寫出來了。

標題是《討“金蓮癖”檄》。

首先講得便是纏足這種事自古皆無,唯獨北宋之後時局動盪,中原屢喪外族之手,這一陋習方才大行其道!聖賢書中從不提女人小腳,如今一些讀書人卻“文必金蓮”,姑且可以稱他們為“金蓮癖”。

接著就是細數“金蓮癖”的罪過了。

第一宗大罪是有違天理。

足者,猶如房子的地基,從沒聽說過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穩,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況女子還要承擔生兒育女之要責?強求足小,令人費解!上天賜予世人一雙天足,“金蓮癖”卻為了賞玩小腳這一私心肆意鼓動世人將它毀傷,實屬有違天理!

第二宗大罪是有違人倫。

“金蓮癖”文必誇足小,每每常寫“三寸金蓮”,以至於民間纏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斷女兒趾骨也在所不惜。許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錯骨之痛,甚至還成了需要靠人抱著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殘廢夭折者不可勝數。

為父者知其女遭難而不止之,為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為母放足,實屬為父不慈、為子不孝!

這種天理人倫都不顧的人,誰相信他們能為國為民?

當家禍家,當國禍國!

國家多難,必因此輩!

金蓮癖,國賊也,罪不容誅!

文哥兒還在文末附帶自己整理出來的一些醫案,兩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蓮”而致殘的案例。

最後文哥兒還在這份觸目驚心的清單後面表示古時抓到自殘導致“福手”“福足”的人是要治罪的,這種殘害子女身體的父母也應該治罪!

那些鼓吹三寸金蓮的“金蓮癖”,更是應當抓起來把他們腳纏成三寸再放他們出獄,叫他們與自己不顧天理人倫也要賞玩的三寸金蓮長相廝守,日日賞夜夜賞!

文哥兒把文章整理出來,已經是六月初四了。

他把整篇《討“金蓮癖”檄》通讀一遍,覺得已經很不錯了,便讓金生幫忙抄兩份留底,自己徑自睡覺去了。

這樣的文章拿去給他老師看,也不知會不會被沒收,還是留兩份下來比較好。

要是李東陽他們不喜歡這檄文不願傳讀,他便出去尋幾個說書先生到外頭讀一讀,總有傳出去的辦法!

金生這段時間跟著文哥兒到處跑,自然知道文哥兒想做的是什麼。

他接過文哥兒那篇檄文就著油燈認認真真抄寫起來。

這幾日文哥兒心裡想著檄文的事兒,夜裡都睡得不怎麼安穩,如今總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覺。

文哥兒安安穩穩地一覺睡到天矇矇亮。

他早早揣著《討“金蓮癖”檄》去翰林院,等李東陽他們下了早朝便跑過去給他們看自己的新文章。

李東陽是看著文哥兒這段時間東跑西跑的,心裡對文哥兒能寫出什麼樣的新作來也非常好奇。

他接過文章一看,赫然發現第一行寫著《討“金蓮癖”檄》幾個大字。

竟是篇檄文!

只不過這“金蓮癖”又是什麼個說法?

李東陽好奇地往下一讀,才知道這是在討伐“金蓮癖”帶起的纏足陋習。

比起文哥兒以前寫的輕鬆詩文或者調研報告,這文章全然是另一種風格,標題是“檄”,言辭也是奔著檄文去的,字字句句都激烈而有力,讀來竟時常有如聞驚雷之感!

李東陽初讀之下,只覺文哥兒文辭大有進步,行文之犀利看得人通身舒暢。

可再細讀一遍,他不知怎地想到了自己才四十出頭,竟已兩度再娶,過去二十年裡他先喪髮妻,再喪續絃,次女也夭折了,光是他身邊的女子便多難至此!

偏在她們短暫的一生之中還要遭受文哥兒所說的“分筋錯骨”。

哪怕尋常人家不會強求將女兒雙足纏至三寸,這也是她們本不必遭受的苦難。

足本天賜,緣何強自求小?

有違天理,有違人倫!

想到家中年僅七歲的幼女,李東陽不由久久地盯著文哥兒所寫的“為父不慈”四個字不動彈。

謝遷他們見李東陽如此情態,都有些訝異,討過文哥兒那篇檄文傳看起來。

一看之下,謝遷也安靜了。

謝遷只知文哥兒脾氣倔,卻不知他忙忙碌碌近一個月,竟是為了寫這樣一篇檄文。

不算後面那串長長的醫案的話,整篇檄文其實不算太長。

偏偏字字如刀。

他文章中這股子凌厲勁也不知是跟誰學的!

這文章傳出去,不僅“金蓮癖”要心慌了,像他這樣為人子為人父的怕也感覺被指著鼻子罵了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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