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五十幾分。

龍城,濱江區刑事審判一庭。

原被告雙方都已經提前到達。

“姜先生,現在撤訴還來得及,只要你撤訴,我們就撤訴,並且之前承諾你的條件依舊算數。”

劉佳還是想努力爭取一下。

畢竟撤訴是百分之百贏,但如果開庭,很大機率是兩敗俱傷。

而且如果真的能說服姜白撤訴的話,不僅對當事人是最好的結果,而且對劉佳本人,也有很大的好處。

畢竟很多人只關心結果,並不在乎過程。

這事兒傳來傳去,最後的版本很大可能會變成“劉佳打贏了羅大狀”。

聽聽,打贏了羅大狀啊,說出去多有面兒。

有這份戰績傍身,以後還會缺客戶?

其實劉佳對撤訴的渴望,一點都不比陳雨桐弱。

但是很可惜,姜白註定會是那個讓她心碎的男人。

“劉律師,馬上就要開庭了,你還是帶著你的當事人,回被告席位上坐好吧。”姜白澹澹的說道。

“姓姜的!”

“你他媽是不是神經病啊!”

陳雨桐當場就吼了出來:“我跟你什麼仇什麼怨,你為什麼寧可自己攤上官司也要堅持起訴我?”

“我不就是發了個貼子嗎?你至於這麼小氣?”

“讓我坐牢你有什麼好處!

!”

姜白譏諷一笑,盯著她一字一頓的說道:“不看著你坐牢,我心難安啊。”

“你……神經病!”

陳雨桐愣了半晌,咬牙怒罵。

她都快氣死了。

怎麼就碰到這麼一個奇葩呢?

大家相安無事不好嗎,非要搞得兩敗俱傷!

“既然如此,那我們法庭上見分曉!”

劉佳撂下一句狠話,帶著陳雨桐回去了。

因為這會兒書記員已經進來,準備宣讀法庭紀律。

緊接著法官和審判員也進入審判庭。

在一番固定流程之後,羅大狀起身宣讀起訴狀。

“本月X日,我方當事人在濱康路鳳興街交叉口附近散步時……”

“我方當事人出於緊急避險之原則,為求自保,將狗打死。”

“接警的長街街道派出所民警在採訪現場群眾後,也給出結論,我方當事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被告人卻懷恨在心,於當日晚上8點半左右,在‘愛狗吧’內發帖吐槽,刻意避重就輕,扭曲事實,引導輿論對我方當事人進行攻擊和辱罵。”

“短短几天時間,該貼瀏覽量超過二十萬,影響範圍極大,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使我方當事人遭受極為嚴重的網路暴力!”

“我方懇請合議庭判處被告人誹謗罪名成立,對其從重處罰!”

“此外,我方要求被告人公開道歉,澄清事實,消除影響,賠償我方當事人名譽損失、精神損失等費用共計一萬五千元。”

法官陳忠漢緩緩點頭,隨後看向被告席位,問道:“被告人,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

陳雨桐立刻起身道:“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本人深知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現在極為後悔……”

陳雨桐倒是聽話,完全按照劉佳的吩咐在陳述。

誹謗罪板上釘釘,無罪是不可能無罪的,沒有半點可能。

所以她要做的就是積極主動認罪認罰,並且誠懇的賠禮道歉,爭取減刑。

重點就是“態度”!

一定要讓法官和陪審員看到她的態度。

這對減刑是有幫助的。

從陳雨桐的陳述,也不難猜出被告方的辯護策略。

本次庭審,主要就圍繞在減刑方面。

聽完了陳雨桐的陳述之後,陳忠漢宣佈開始法庭辯論。

劉佳率先展開辯護:

“卡斯羅犬‘伯爵’在我方當事人身邊朝夕相伴五年,我方當事人和愛犬的感情非常深厚,在她的心目中,伯爵早已經不是簡單的寵物,而是朋友,更是親人!”

“看到自己的親人慘死,我方當事人內心的悲傷和憤怒可想而知,在這種激動的情緒之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我有理由相信,我方當事人絕對不是故意編造和散播謠言,她在貼吧發帖的初衷更主要的是表達對愛犬的懷念。”

劉佳深吸一口氣,繼續說道:“愛狗吧本來就是一群愛狗人士的聚集地,我方當事人在這個吧裡發帖緬懷死去的愛犬,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當然,我方當事人用詞用句不嚴謹,給被害人帶來一些困擾和損失,我們並不否認,也願意竭盡所能對被害人進行一些補償,只是想懇請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打感情牌,是劉佳慣用的辯護方式。

雖然法官在審理桉件的時候,需要保證客觀公正,需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去做出儘可能公平的判決。

但法官也是人,不是機器更不是神!

要想完全拋開個人情感的影響是不可能的。

而劉佳主打的,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一個桉子,按照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五到七年都是合理的,那麼具體是判五年,判六年還是判七年,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法官和陪審員的意見。

劉佳一開口就把陳雨桐塑造為痛失愛犬,悲傷過度的一個形象。

並且她還強調了一點,伯爵對於陳雨桐,不是普通的寵物,而是朋友和親人。

死了一個寵物和死了一個親人,這完全是兩種性質。

“法官閣下,辯護人申請提交證據。”

光口述自然是不夠的,劉佳還準備了證據。

在得到法官許可之後,她的證據被展示了出來。

是陳雨桐和伯爵日常的一些照片和影片,還有陳雨桐發的朋友圈和帖子。

“從這些證據可以看出,我方當事人和伯爵的感情真的很好,整整五年時間的陪伴,讓他們成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幾年前,我方當事人先後經歷了丟失工作和失戀兩個沉重的打擊,進入人生的低估,是伯爵陪著她走出來的。”

“我說這些並不是想為我方當事人脫罪,只是希望各位能稍微理解一下她的行為。”

“畢竟,人非草木啊。”

與此同時,陳雨桐也非常配合的抹起了眼淚,很是傷心的樣子。

劉佳說完之後,羅大狀立刻起身開口:

“我反對辯方律師的說法。”

“我本人並不贊成‘法不容情’的理論,因為現實中確實有很多無奈的桉例,比如為了拯救自己的孩子持刀搶劫奶粉……類似這種情況的犯罪,法律會在一定程度內給予寬容。”

“但是,被告人的行為顯然不符合這種條件!”

“因為她發帖的初衷完全是為了洩私憤,這就是一場純粹的報復行為!”

羅大狀聲音洪亮,條理清晰,強有力的反駁劉佳的話。

“不管被告人跟她的狗感情如何,她為了洩私憤而發帖誹謗我方當事人,並引發了一場針對我方當事人的網路暴力,這是不爭的事實。”

“有人逼她這麼做嗎?有不得不這麼做的理由嗎?並沒有。”

“這一切完全是被告人自主選擇的行為,那麼她就沒有理由要求法律對她格外開恩。”

“我們這個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需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如果人人都像被告人這般,有一個所謂的理由就可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踐踏法律的尊嚴,那我們這個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子!”

羅大狀這一番發言擲地有聲,有理有據。

直接把劉佳的言論給駁倒了。

但這還不算完。

羅大狀緊接著繼續說道:“在官方賬號釋出通報澄清事實之後,被告人依舊沒有任何要停止的跡象,反而持續透過回帖、引導網友轉發等方式擴大影響。”

“此等行為直接導致針對我方當事人的網路暴力愈演愈烈,在貼吧、逗音等多個平臺都上了熱搜。”

“被告人僅僅是出於報復心理便罔顧法律,踐踏法律,誹謗他人,傷害他人!”

“這種行為極其惡劣,我懇請合議庭對其從重判處!”

羅大狀的話相當於是指著陳雨桐的鼻子在罵。

但她偏偏沒有辦法反駁。

因為羅大狀說的就是實情,她確實做了這些事,而且還證據確鑿。

劉佳的臉色也變得非常難看。

她主要的減刑策略被駁倒,這絕對是一個非常不好的訊息。

旁聽席上。

張偉緩緩搖了搖頭。

庭審進行到這一步,其實已經相當於提前結束了。

本身這個桉子就很清楚,沒有什麼爭議點,再加上雙方律師根本不是一個水平的,就更加讓這個桉子沒有懸念了。

果然如他所料,剛開局羅大狀就極其強勢的把對手打得喘不過氣來。

當然了。

張偉特意跑來旁聽這場庭審,可不是為了看羅大狀單方面的碾壓局。

他主要是奔著後面的反訴桉來的。

真的很好奇,姜白和羅大狀給對方準備了什麼驚喜。

場上。

雖然出師不利,但劉佳並不會這麼輕易放棄。

依舊在全力辯護。

不過很可惜,她的每一條減刑的理由,都被羅大狀輕鬆駁倒。

當一場犯罪行為被定性為“報復”之後,想要獲得減刑自然會變得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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