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對自己不好的檔案,雲瑾記住內容之後,就連革囊一起放到伙頭軍的爐灶裡一給燒了。

信使遺失機密文書是死罪。

反正被砍頭的信使又不是他。

偷窺公文者斬首,這也是一條大罪過,只不過,雲瑾不在乎罷了。

雲瑾他們看到那一隊騎士急匆匆的往回跑,還不停的詢問軍卒是否撿到了一個革囊。

軍卒們自然說沒有。

當然,如今軍中風氣不太好,就算撿到了也說沒撿到。

不過呢,這也跟他們問話的時候缺少禮貌有關。

溫歡偷東西的本事很高明,甚至比長安城裡手藝最高明的扒手還要強一些,因為他的師父就是一個著名的老扒手,是在萬年縣牢頭雁九的督促下教溫歡的,堪稱是傾囊教授的。

教完之後,正好是秋天,雁九就把那個犯了命案的老扒手送去砍頭了,溫歡還特意為自己的師傅準備了豐盛的砍頭飯,算是全了師生之誼。

雁九是一個做事很穩妥的人,他覺得溫歡這樣計程車家子學得一手扒竊本事不太光彩。

所以當那群百騎司騎士再一次來詢問雲瑾他們的時候,幾個人都顯得很是茫然。

百騎司的人也覺得在人堆裡丟東西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這裡是紈絝營,人的素質比其餘地方的人高一些,應該沒有遭盜竊的可能,只是覺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給遺失了。

這就是溫歡這個世家子為何要學扒竊的原因,想想就明白,一大群勳貴們飲宴的時候,某人突然丟了點什麼珍貴的東西,誰會去懷疑溫歡這個宴驚四座的貴公子呢?

隨著天色越來越暗,那個丟失了密函的百騎司臉色越來越蒼白。

最後不知怎麼的,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屍體從馬上栽下來,弄得滿地血。

其餘百騎司騎士的臉色也很難看,將那個自殺的夥伴屍體用披風裹了包好,綁在馬背上,就急匆匆的離開了。

溫歡瞅著他們遠去的背影道:“第一次知道披風還有這個用處,一面黑一面暗紅,看樣子就是為了沾上血不顯是吧?”

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樣的濃粥塞嘴裡道:“以前都是用馬皮,不過只有將軍才有這樣的待遇,趁著新鮮將死馬的皮剝下來,撒上厚厚一層石灰,再裹住屍體,用繩子紮緊,一晚上的功夫馬皮脫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屍體,這就是馬革裹屍的由來。

不過呢,這一套平常在北方或者沙漠裡用,西南這邊不成,屍體放一天就臭了,如果死人身份高貴的話,一般會給屍體上裹厚厚一層蜂蠟,或者用鹽醃了,這樣就不容易腐敗了。”

跟雲瑾坐一起的李思抱著飯碗道:“有一些毒藥也能讓血液凝固,屍體不腐爛,不過,毒藥最好是在人活著的時候灌下去,如此才能瀰漫全身,死後就沒啥用處了。”

狄光嗣道:“人活著的時候為啥要喝毒藥,就為了死後屍體不腐爛?”

李思一邊吃一邊道:“道門跟佛門都有這樣的法門,主要是為了坐化之後好看。”

雲瑾道:“丟失了密件,不一定會死,為啥那個人自殺的那麼幹脆?”

溫柔道:“可能是他的上司比較難纏。”

幾個人正在說話的功夫,那一隊百騎司又轉回來了,而且還多了幾個人,其中一人對馬上的騎士道:“思量之下,他們幾人最為可疑。”

馬上的騎士瞅了雲瑾他們一眼道:“拿下!”

雲瑾放下飯碗瞅著為首的騎士道:“你是誰?”

說話的騎士從懷裡掏出一面腰牌大喝道:“百騎司辦案,閒雜人等閃開。”

雲瑾聽他這樣說,就重新端起飯碗,繼續吃自己的濃粥。

百騎司眾人見在場的人對他們的話沒有任何反應,就再一次高聲道:“百騎司辦案,閒雜人等閃開。”

程龍想了一下,就對百騎司的人道:“這裡沒有你們要拿的人。”

馬上騎士抽出明晃晃的橫刀指著程龍道:“那就是你了。”

程龍吃驚的張大嘴巴道:“怎麼又成我了?”

溫歡道:“沒看見人家在找替死鬼呢嗎?”

程龍挪動一下碩大的屁.股,往裡面坐了過去,他也不想惹上這群討厭鬼。

百騎司首領大怒,揮揮手,十幾個百騎司的人紛紛拔刀……

李承修將最後一具屍體丟進懸崖下滔滔的河水中,就對圍繞在身邊的百十個紈絝營的子弟道:“把這件事忘了吧。”

一個紈絝低聲道:“我們不是沒擔當的人。”

其餘人等聞言,紛紛應和。

李承修笑道:“我們是一個旅的過命好兄弟,這一點都清楚,不過呢,人不是我們殺的,我們幹嘛要認?”

“我們殺了百騎司的人。”一個紈絝擔憂的道。

李承修道:“這裡是軍中,你們以後要習慣,單反有人向我們拔刀,我們就要殺了他們,這個時候不分什麼自己人跟敵人,只要向我們拔刀的人都是敵人。

再告訴大家一件事,大家在長安的時候,人命金貴,殺不得,在戰地,在軍中人命不值錢,只要有人威脅到我們的命,那就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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