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沈墨沒有答應結盟的事情,但是卻提出可以讓他們兩國派出觀察員來參與到這場和英國人的戰爭中。

這讓兩人這趟總算沒有白跑一場,回去以後可以有了向各自的總督交差的東西。

兩人向沈墨表示了感謝,表示會盡快發揮各自的殖民地,向總督報告這件事。

“如果你們想要把握住這個機會,那就儘快抓緊時間。

我不會因為等待你們而推遲決戰的時間的.”

沈墨對兩個人交代道。

他相信如果法國人和俄國人的總督但凡不是傻子的話,肯定不會錯過這個瞭解評估自己實力以及瞭解英軍最新情報的好機會的。

待兩人走後,沈墨就將此事放到了一邊,開始全力備戰起來。

蘇族聯軍的訓練內容,除了每日基礎的佇列訓練和射擊訓練之外,還增加了識別各種戰場軍令以及水上運兵等訓練內容。

在古代戰爭之中,旗和鼓是應用最廣泛的兩種發令工具。

旗,《說文解字》的解釋是:“士卒以為期也.”

也就是說,旗從本義上便與指揮直接相關。

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文獻中得到佐證。

據《列子》記載,早在黃帝與炎帝的阪泉之戰中,就出現了“以雕鶡鷹鳶為旗幟”的情況,也就是使用了以各種猛禽為裝飾的旗幟。

阪泉之戰是有資料記載的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戰爭,這說明旗的使用幾乎與中國的戰爭史相同步。

關於旗的起源,則可能比戰爭的出現更早。

一般的推斷是,旗最初使用於狩獵,作為一種標識引導族人從事集體狩獵活動。

旗之所在,便是首領所在的位置,大家隨著旗的位置變化而行動,這樣旗的原始指揮功能便產生了。

這一功能後來被運用於戰爭,又隨著戰爭的發展而不斷完善起來。

“旗”字的出現,最早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另外還有若干個以旗為偏旁的會意字,這說明旗在商朝時已經普遍使用了。

原始的旗幟,自然不是後來人們看到的在一根旗杆上系一幅紡織品而形成的旗,而通常是在樹枝上捆上一把茅草或一根獸尾,就算是旗了。

這是有文獻可考的。

《左傳·宣公十二年》有“前茅慮無”的說法,而成語“名列前茅”的原始含義,便是位置在佇列之前。

用作主帥指揮的旗幟,同時也是軍隊的象徵。

因此投降時便要交出旗幟。

武王滅商後,微子前來投誠,便“左牽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

楚國伐鄭,鄭君投降時,則“左執茅旌,右執鸞刀”。

這些都是茅草作為旗幟前身的有力證明。

至於獸尾,則在後來的旗幟中保留下來,直到明清時期,還在旗幟上繡著獸尾的形態,以象徵最高指揮所的所在。

帶有獸尾的旗幟,稱作“旄”,是眾多軍用旗幟中的一種。

如武王伐紂時,便是“左仗黃鉞,右秉白旄以麾”。

至於紡織品旗幟的出現,已經是旗幟發展的最後階段了。

商朝開始普遍用旗,但由於年代久遠、資料缺乏,我們已難道其詳。

西周時,出現了專門管理各類旗幟的組織,稱作“司常”。

根據《周禮·春官·宗伯》的記載,當時司常管理的旗幟共分九大類,分別是:常、旆、旜、物、旗、旋、旐、旞、旌,每一類的形制和圖案都有所不同,其使用也各異。

後來,旗幟的形制和使用逐漸制度化、規範化,形成一個龐大的旗幟家族。

一支軍隊從基層單位開始,各級均有自己的旗幟,並用顏色、形制、大小來區別。

從軍事用途來分,這些旗幟大致可分為:方位旗,如五方旗、角旗、門旗等,用於軍營或陣地中,標識所在的方位;指揮旗,如望旗、認旗、變隊旗等,可以將將領的行動命令傳達到部隊執行;儀仗旗,如清道旗、金鼓旗等,用以表示將帥的威嚴。

此外,由於不可避免的迷信心理,一些軍隊還設有若干的按五行、八卦、天干地支、二十八宿命名的旗幟,多得不可勝數。

與旗幟屬於同一大類的視覺指揮器物,是各種各樣的燈。

白天可以用旗來指揮,晚上目不視物,便只能用燈來代替。

燈的顏色、數目不同,代表的指揮命令也不同,這樣燈也可用來傳遞比較複雜的指揮訊號,但遠不如旗那樣方便、準確。

在眾多的軍用旗幟中,最重要的便是主將帥旗,也稱為“纛”,秦漢以後一般稱之為“牙旗”。

這種旗幟雖然通常不直接用以指揮作戰,但由於它是象徵全軍的大旗,因而在古代作戰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太平御覽》說:“牙旗者,將軍之精.”

古代出戰之前,一般都要舉行隆重的“祭旗”儀式,以祈求神靈的護佑。

交戰過程中,牙旗之所在,便是主將之所在,指揮命令便會源源不斷地從這裡發出;一旦牙旗倒下,則表明主帥被殺或已經放棄抵抗,全軍就會因此而喪失鬥志,甚至於全面崩潰。

因此,對於帥旗的保護,便成為軍中一件極其重要的事。

只有身強力壯、勇敢忠誠的人才能夠被選作保護帥旗的旗手,護旗在當時是一件十分光榮的事。

三國時期有名的戰將典韋,開始時在趙寵軍中,便是充當牙旗手,並在護旗中充分顯示出自己的才能而最終得到了曹操的重用。

護旗制度一直延續到中國近代。

英國人呤在其著名的《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中寫道:“軍中執掌旗幟的旗手頗多,都由精壯忠勇的人充任。

重要統帥的旗手和高階軍官的官階同等,他們在軍中所處的地位極為光榮。

有些旗手是我生平所見到的最勇敢的人.”

將在旗在,旗倒將亡。

作戰中,敵對雙方不但拼死保護自己的帥旗,而且想方設法奪取敵人的帥旗。

古代戰爭歷來以“斬將攀旗”為首功。

“攀”是拔的書面用語,“寨旗”與“斬將”並列為首功,說明古時候作戰對奪取敵人帥旗的人獎賞是十分豐厚的。

歷史上因奪旗而制勝的戰例是很多的。

李廣是西漢時期抗擊匈奴的名將。

年輕的時候,李廣曾隨周亞夫平定吳楚七國之亂。

在一次作戰中,李廣奮不顧身地殺入敵人陣中,奪取敵人的帥旗而還。

此舉不僅動搖了敵人的軍心,也極大地振奮了己方計程車氣,對最終的勝利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

李廣也因此而名顯天下。

南宋初期,岳飛隨王彥抗金。

一次宋軍渡河到新鄉(今河南境內)附近,由於金兵人多氣盛,王彥不敢進擊。

岳飛獨自率部與金兵鏖戰,“奪其蠹而舞”,宋軍因此士氣振奮,爭相上前殺敵,最終大敗金軍,順利攻克新鄉城.”

五代十國時期,後唐與梁軍交戰。

梁軍中有一壯士手執帥旗,出入於陣間,無人能敵。

後唐莊宗在高丘上看到這一情景時十分感嘆地說:“那個執旗者真是個猛士!我的將士中有誰能為我去奪取他的旗幟呢?”後唐的武將萇從簡聽到後,主動請戰。

莊宗看他長得並不十分強壯,怕有所閃失而未加同意。

萇從簡後來偷偷帶領數騎馳入敵人陣中,奮戰中奪取了梁軍的帥旗並回到自己的陣中。

後唐軍因此振奮不已,鼓譟進戰,終於大敗梁軍。

戰後,莊宗給了萇從簡很多的賞賜。

帥旗一般只具象徵性的意義,但在特殊的情況下,也會用來指揮作戰。

唐肅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十月,唐天下兵馬元帥李光弼防守河陽(今河南孟縣南),與史思明叛軍周摯部對峙。

在眾寡懸殊、形勢相當嚴峻的情況下,李光弼決心破釜沉舟,與敵決戰。

他首先召集部眾,對大家說:“戰爭自古以來都是一件關係生死存亡的危險事。

我是國家的三公之一,不可以死在叛賊的手中。

萬一作戰不利,諸位只管向前殺敵,戰死於陣前。

到那時我會在這裡自到,不會只讓大家去死的.”

接著,他下達命令說:“你們看著我的帥旗進行作戰,如果帥旗搖動緩慢,聽任你們選擇有利地形,靈活應戰;如果我多次急速搖動帥旗,則要萬眾齊心,一齊拼死殺人敵陣,稍有退卻者立刻斬首!”

眾將齊聲應諾。

作戰開始,慘烈空前。

在兩方成膠著狀態時,李光弼突然連連急揮帥旗,唐軍將士見狀拼死前衝,殺聲震天動地。

叛軍為之氣懾,終於大敗而逃。

鼓與金都是傳統的打擊樂器,共鳴效果極好,鼓聲激越雄壯,金音清脆響亮,二者均可及遠,因此很早地便被用於指揮作戰,即所謂“言不相聞,故為金鼓”。

《太平御覽》卷五八二引《帝王世紀》載:“黃帝殺夔”,以其皮為鼓.”

這就是說,早在黃帝戰蚩尤的涿鹿之戰中,鼓便被運用於戰爭了。

其實在獸皮鼓出現以前,還有更古老的鼓。

據《禮記·明堂位》記載,早在傳說中的“伊耆氏”之時,便出現了“土鼓”,也就是陶製的鼓,可見鼓乃是我國最古老的樂器之一。

至於這種“土鼓”是否有軍事用途,便不得而知了。

從一般的推測來看,鼓在運用於戰爭之前,更多地是運用於狩獵,其指揮功能也是從狩獵中演化而來的。

《初學記》卷十六《鼓》引《三禮》載:“夏後腳鼓,殷人植鼓,周人懸鼓.”

甲骨文中,已經出現了“鼓”字和象徵鼓聲的“彭”字。

這說明至晚在商朝,鼓已普遍使用。

周代時,已設定有專門管理制鼓、擊鼓的官職——“鼓人”。

戰鼓也從一般作為樂器的鼓中分離出來,形成專門的規格,並在軍事上得到普遍的運用,即《周禮·地官·鼓人》中所說的“軍動則鼓其眾”。

金的本義是銅,在先秦時期一直如此,直到漢以後才發生變化,用來指現在的金屬——金。

在我國的奴隸制社會時期,青銅是製作各種酒器、食器、兵器和樂器的主要原料,青銅製品也代表了當時手工業的最高水平,因此我國曆史上的奴隸制文明通常也稱為“青銅文明”,這一時期則稱為“青銅時代”。

青銅樂器除編鐘可用來演奏樂曲外,其他的如鉦、鐸、鐃、鍾等往往單獨使用,在樂隊中起加強節奏的作用,同時也用作樂曲的收尾。

當金用於戰陣時,也同樣起著“節”與“止”的作用。

《周禮·夏官·大司馬》所說的“鳴鐃且卻”,就是明證。

秦漢以後,這類總稱為“金”的樂器依然作為聽覺訊號的器物用於軍隊的指揮,只是所用的種類日漸減少,保留下來的主要是鉦與鐃兩種。

後來,又增設了兩種。

一種是產生於南方的鑼,至唐宋時逐漸傳遍全國,並廣泛運用於軍隊指揮,如人們一般所說的“鳴金收兵”,便主要是指擊鉦與鑼而言。

另一種是兼作煮飯炊具的刁斗,又名“金柝”,打擊時亦可作為軍中的訊號使用。

著名的《木蘭詩》中便有“朔氣傳金柝”的句子,借“金柝”來表示戰爭。

杜甫《夏夜嘆》中也有“競夕擊刁斗,喧聲連萬方”的詩句。

與金鼓同作為聽覺訊號用於軍隊指揮的,還有號角、嗩吶、號炮等。

號角是以動物的角製成的吹奏樂器,也有以竹、木、金屬仿其形制而製造的。

它原產於西羌少數民族地區,漢代時傳入中原,並開始在軍中廣為使用。

嗩吶來自西亞一帶,金元時期傳入我國,至明代時開始在軍中廣為使用。

炮是火藥運用於軍事以後的產物,靠其巨大的聲響來傳達軍事命令,在明清時期運用相當廣泛。

這些聽覺器物作為金鼓的輔助手段,共同組成了軍隊的聽覺指揮系統。

從一般意義上講,金鼓運用於戰陣時,鼓聲代表著前進,金聲則代表著停止或退卻,其他器物則配合金鼓使用,傳達一定的訊號。

春秋末期,齊國與吳、魯聯軍戰於艾陵(今山東萊蕪東北),齊將陳書為表示決一死戰的決心,曾說:“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

杜預注說:“鼓以進軍,金以退軍.”

鼓聲是前進的命令,更起著鼓舞士氣的作用。

凡戰,鼓聲震天則能激發鬥志,使全軍上下團結向前,奮勇殺敵。

若鼓聲停止,則表示主將被擒或被殺,不僅指揮命令中斷,同時也使士氣低落,人心渙散。

旗鼓代表著命令,因此它的權威是不容懷疑、不容挑戰的。

特別是在冷兵器時代,由於作戰主要依靠密集隊形,透過發揮軍隊整體的威力來獲取勝利。

因此利用旗鼓來達到軍隊行動統一便顯得尤為重要。

對旗鼓權威地位的挑戰,是任何一支軍隊都不能容忍的。

有一次,吳起率軍與秦國交戰。

作戰命令尚未下達,有一個人便奮勇殺入敵人陣中,斬了兩個敵軍士卒的首級後返回本陣。

吳起馬上下令將這個違反軍令、擅自行動計程車卒斬首示眾。

當時,有部下勸阻說:“這是一個作戰勇敢的有才能的人,不能斬啊!”

吳起說:“他確實是一個有才能的人,卻沒有聽從我的指揮命令.”

最終還是把這人斬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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