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書彬果然匆匆的走了。

但要說悄無聲息,又並沒有那麼悄無聲息。

就在走之前,一大早的天剛亮,月牙都還掛在天邊留著淡淡的影子,趙福安已經和生產隊別的社員一起去地裡掰苞谷了,他就在這時匆匆跑來了趙家。

“楊二姐,這是我給蘭珠的滿月禮。”他已經知道了趙家二女的名字,完全就是姐姐蘭珍那裡順下來的。

當然,不是說這名字不好,反而很好。當時於書彬也還疑惑過,村裡給女娃取名,常見的就是花啊草啊的,很多甚至都十好幾歲了也沒個正經名字,就那麼依著排行“大妹二妹”的喊著。但凡多上點心,也無非就是淑啊秀啊之類的,蘭珍這個名字,其實多少還是有些特別的。

趙福安也解釋了,這名字不是他們取的,他們這對當爹媽的本來也沒什麼文化,甚至自己都還是睜眼瞎呢,能給娃起啥好名啊?這名兒是以前那個小林知青給起的,人家城裡來的有文化,隨口取個名字又是蘭花說什麼高潔美麗又是珍寶的,聽著就比鄉下一溜的春秋花草的有文化,關鍵是不要錢——在農村你要找陰陽先生算命取名那是要花錢的。

話又說回來了,楊妙華和趙福安本身也一心想要兒子的又怎麼會為了個女兒專門找大師起名?女娃子哪裡值啊!那不是純憋著一口氣,不想讓人看笑話,想著是老大,先開花後結果也是好的,所以才專門找知青娶了這麼個貴氣有文化的名兒,就盼著以後來更好的。

這種心路歷程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所以在於書彬眼中,他對這對年輕夫婦的感觀還是很好的——即便現在重男輕女的那麼多,可他們家也還好嘛,光從給女娃的名字上就能看出來,不說思想是不是進步,至少這人還是很淳樸的。本來嘛,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是兒是女都一樣,搞那重男輕女就沒意思了!

楊妙華哪裡知道這美麗的誤會,不過就算知道了,這輩子她還是能厚著臉皮接下的。她本來就下定決心好好待親生女兒了,決不再重蹈上輩子重男輕女的覆轍。

眼下她接過於書彬遞來的東西,看了一眼就趕緊還回去:“這是…銀的?不行不行,小於同志你拿回去,這可不行。這我可不能收,這太貴重了,這真的太貴重了,我哪好意思拿?小於你快收回去!”

別看後世銀子幾塊錢一克,金子的克價卻達到三四百,就覺得銀子好像很便宜。可實際上對他們這種本地不產銀的山裡人家來說,銀子那也是特別貴重的東西了。

楊妙華記得很清楚,她上輩子也是到了千禧年後才給自己買了第一條銀手鐲。到她死前幾年,她給三個女兒一人買了條銀手鐲,然後她死的時候,真是犯了糊塗,非得女兒們把好東西給她陪葬,也就老二蘭珍說讀書頭腦聰明呢卻又是個實心眼兒,就她當真把那一條銀鐲子擼下來戴親媽手上讓楊妙華帶進棺材裡去了。你說她為啥記得這麼清楚?因為蘭珍也是個小心眼的糊塗蛋,之後那幾年,時不時就得把這事兒拿出來提兩句嘴,惹得老大老小都不高興,連帶看著的楊妙華都不高興。

她承認,上輩子的她就是虛榮就是偏心,老大贍養她,老三進城打工買房做了城裡人哪怕跟她這個親媽不親,她也覺得倍兒有面子,再加上那是從小就偏心慣了的么女,哪能不繼續偏心的?只有老二讓她希望落空,男人也沒出息,一輩子窩在農村甚至一度還要她這個親媽接濟,她能喜歡得起來才怪了。

再加上她這性子,這碎嘴子,一天到晚抱怨個不停的,你就說說,誰能喜歡的起來啊?

想著這些,楊妙華看著躺床上的小嬰兒,神情難得複雜。卻也暗暗提醒自己,不能再用上輩子的老眼光來看人,而且,哪怕她一直推卸責任死鴨子嘴硬不肯認錯,可犟得過別人難道還真能騙了自己嗎?

她很清楚,上輩子老二為什麼不出息?還不是她自己不願意讓老二讀高中,逼著老二復讀再考中專,就復讀那一年的學雜費一切開支,都是老二自己借的錢後來也是她出去打工自己還的。就連她怪老二嫁的男人不出息給她丟臉,可要算起來,那也是她給老二選的人,甚至是她逼著嫁過去的。老二過得雞飛狗跳窮困潦倒甚至鬧到離婚她這個當媽的都要負責任的。

不,這輩子,她一定要好好教老二,讓她讀高中考大學,再不會總是忽略她逼迫她,也再不會讓她養成上輩子那種不討喜的性格。

楊妙華心中暗暗發誓,都沒注意到於書彬已經直接進了房間,把銀鐲子直接往床上一放:“二姐你跟我客氣什麼?這鐲子也不值當什麼,沒你想的那麼金貴,這東西我家裡多著呢。再說我這是給孩子的,你是當媽的也不能這麼幫她拒絕啊~”

他說著放下東西就跑,楊妙華拉不住他,又跑不過他,稍微猶豫一下,跑到床邊拿出鐲子想追出來,他已經塞了把糖給趙蘭珍,自己一溜煙兒跑出去了。

嘴裡還在說:“蘭珍要好好學習,以後要給叔叔寫信。”

“要得。”蘭珍脆生生應道。

因為說了要低調,楊妙華也沒去送,只是拿著那嬰兒銀手鐲放在手心,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真是不一樣了,要換了上輩子的她,不,別說是她,就說這村裡頭,兩輩子如今這年代就是生了兒子的,有哪家能給嬰兒打銀手鐲的?可這輩子,她這生的還是一個女娃娃,竟然就自己掙到了一個銀手鐲,要說的話也真是好命。

她看著小嬰孩兒,因為她月子裡補得好,奶水足,小嬰孩兒也沒受過餓,剛生下來的皺皺巴巴早就給撫平了,白白嫩嫩軟軟乎乎的一團,誰看了能不心生喜歡呢?

“媽媽,這是什麼?”

蘭珍再懂事畢竟人小,主要也沒見過鐲子這玩意兒,看著楊妙華把玩,便十分好奇。

“這個呀,是於叔叔給你妹妹的禮物,她是小嬰兒,不能吃糖,也吃不了好吃的,你於叔叔就給她這個。”

“哦~對哦,妹妹真可憐。”蘭珍抬起手,攤開掌心,“那我給她留著,以後吃。”

楊妙華笑了:“那媽媽給你收起來,慢慢吃。妹妹嘛,等她長大了會有的。”

“這個,媽媽也給妹妹收起來。”

雖然是嬰兒小手鐲,但她不可能真就這麼給小娃兒戴上,安不安全的另說,這也太招搖了。

楊妙華說著把手鐲連帶帕子一起拿起來。於書彬不是隻給的一個光禿禿的手鐲,還用一方小小的帕子包著的。她將就著打算直接給收起來。

但馬上她就發現了不對,她猛地把帕子扯開,才發現下面帕子裡竟然還裹了一個小鐲子。

“哇,有兩個!”

蘭珍比她還激動:“媽媽媽媽,這是戴手上的嗎?”

她現在膽子也挺大的,主要也不知道這銀手鐲的價值,伸手拿起來就往妹妹的小手上比劃:“這邊一個,那邊一個,哇~”

“不是。”楊妙華卻搖頭。

雖然說送禮送雙數更吉祥,但這可是七十年代,沒有人會直接給一個小嬰兒送一對鐲子,而且給她看到的還只有一個。

另一個是藏在下面的,是剛剛她準備把鐲子都收撿起來才發現的。

毫無疑問,這個鐲子並不是一起給蘭珠的,而是給姐妹倆一人一個的。

幾乎是一瞬間,楊妙華就想明白了這點。而這也是她打住腳步,沒有立刻追出去的原因。

她把兩個鐲子都拿出來,這是兩個一模一樣的嬰兒手鐲,小小的,但分量卻不算很輕,至少,上輩子戴過銀手鐲的楊妙華還是能分辨出來,這倆都是實心而非空心的。

“這是蘭珍和妹妹的,你們姐妹倆一人一個。”

“是嗎?可是好小哦!我都戴不上啊!”蘭珍拿起了一個在自己手腕上比劃著,小眉頭都皺了起來。

楊妙華好笑:“所以不能戴啊,這是禮物,得好好珍藏著。媽媽給你也放起來好不好?”

“哦……”蘭珍把手鐲放下,好一會兒還一臉疑惑,“可是我已經有糖了啊!”

“所以說小於叔叔稀奇你呢!你看妹妹有的你也有。你呀,得好好學習,以後要給小於叔叔寫信,要好好長大,以後才能回報小於叔叔,知不知道?”

小孩兒其實並不大懂什麼回不回報的問題,但她知道聽話就夠了,看媽媽說得這麼認真,當下也是重重點頭:“嗯,我會的。好好學習,認好多好多字!我要自己寫信!”

趙福安掰苞谷回來就看到自家來娣眼睛紅紅的,像是哭過了一般:“你咋了?這還沒出月子呢,可不能哭啊!傷眼睛的。蘭珍,是不是你又惹媽媽生氣了?”

“沒有,沒有,你小聲點!”

楊妙華拉著他走到櫃子前,把放好的銀手鐲給他看。

“這哪兒來的?是銀的?!”最後倆字趙福安說得又驚又喜,又忍不住壓低了聲音,還往外看,生怕有人在外面經過,“快收起來,收起來!”

楊妙華就把之前的事說了,趙福安先是激動,最後也慢慢沉默:“噯,噯!這個小於……真的是我們的貴人。”

臨走都還不忘拉拔他們一把。

說真的,就連楊妙華這樣要強的人都因為於書彬要走而感到恐慌,只不過她沒說而已——越是重生她越是清楚自家這好日子怎麼來的,除了孫家的幫襯,更是少不了於知青的慷慨相助,別的不說,就說最近的這次抓豬分肉,他們是按照人頭按照出力多少來分的,因為參與的人少,其實算下來每個人分的都不少,而於書彬那份幾乎大頭都給了他們家。之前說讓他們幫忙熬豬油,後頭也說自己要走了把這些豬油啥的都直接給了他們。

楊妙華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或多或少也產生了一定的依賴心理,所以當知道於書彬要離開,她哪怕理智上知道這是好事,情感上也為他高興,但內心深處也難免感到一絲絲的慌亂和失落,也就坐月子這段時間慢慢減輕了一些,因為與親戚們的走動,漸漸彌補了這種隱約的依賴感。

只是沒想到,於書彬竟然還能做到這一步。是的,他並沒有直接拿錢,可銀手鐲並不比錢差,如若真有哪一天日子過不下去了,或者說又回到以前那種食不果腹的生活,這麼兩個銀手鐲,至少能弄到兩個女兒小學的學費——特別是老大。上輩子她就是沒能供養得起老大讀書,因為七幾年真的太難了。哪怕重來一次如今日子好過了,她其實也仍舊有擔心的:如今看著還行,誰知道能持續多久呢?

這兩個銀鐲子卻給了她底氣,或者說讓她吃了定心丸:“小於走的時候反覆說讓老大好好學習,我看啊,這鐲子咱們就好好收著,萬一以後日子不行,就把這鐲子拿去換錢給蘭珍交學費。”

“那哪能行?蘭珍讀書是我們當爹媽的事兒,這鐲子收起來,給娃娃們留個紀念。”

“對啊,說不一定以後她們姐妹讀書真能有個出息,還能進城去,到時候再去報答小於……”

“你這想的也太遠了。還想得多美,真有那天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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