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我暫時不會走的。真的。”於書彬給他們吃了顆定心丸。

順帶還解釋了一句,“要走我上個月就走了,錯過機會,下次估計還得等段時間,放心吧。我還等著抱外甥呢!”

他這是自顧自就跟楊來娣拉成姐弟了。

楊來娣倒沒多想,主要這小於就是個大大咧咧甚至嘴上沒把門兒的,心情好了隨口說幾句漂亮話,好聽是好聽,她還不至於就真的要這麼跟人套近乎拉關係。

“好,不說那些了。反正你不管啥時候回去,提前說一聲嘛,你照顧我們這麼久,到時候怎麼也得給你辦個餞別宴,也送送你。”

“哎喲,二姐你都知道餞別了,進步了啊!”於書彬挑眉。

楊妙華也不扭捏,她以前確實是沒文化:“那不是跟著你們學習了,一點進步都沒有的話,也對不起你們啊!”

如今的楊妙華在生產隊社員眼中還是個純粹的文盲,生活逼迫他們這些老農所學會的也不過就是一些簡單的數字和計算,都不是很精通,連寫自己名字都寫不大清楚。這在生產隊並不是個例。山旮旯裡,掃盲的隊伍都很少進來,便是來了,大家忙著農活,又有幾個能靜心去學的?

不過重活一世的楊妙華還是有了些進步的,畢竟上輩子九十年代後期她去鎮上擺攤做過些小生意,要記賬什麼的,慢慢地也就學會了一些基礎簡單的文字。不然之前她也不會去看工分簿了。

後來她也意識到了這個bug,正愁該怎麼解釋自己從文盲進化成只能算是半文盲,這不孫菁菁和於書彬就送上門來了。她也就尋找機會見縫插針地請教,給自己增加這麼一個“學習”的過程,以後也不至於太讓人生疑。

又說了一會兒,於書彬吃好喝好就走了。

離開前楊妙華還準備給他把沒吃完的排骨打包,於書彬家教挺好,吃東西也不亂翻筷子,即便是剩下的東西賣相也並不差。知青點知青們都跟社員搭夥吃飯,一般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這些東西他們絕對不會嫌棄的。

然而於書彬直接拒絕了:“不用,他們都吃了飯的,那兒還用得著我帶回去?”

他其實知道楊來娣的意思,是想他跟那些知青打好關係,就跟送他來的家裡人一樣。但他的性格就這樣,看順眼合得來的再說,合不來他從來不強求自己,更不會去討好誰。當然,他也不是要人討好他。不入他眼的人,越是刻意逢迎討好他越是討厭。

“帶回去人家還不稀罕,唧唧歪歪的我也懶得聽。”

那些人也是奇怪,好像覺得都是知青他的東西就該分給他們似的,不分給他們也不能分給別人。真是搞笑,他的東西他愛給誰給誰,這些人替他操心替他決定實在是想多了點。

楊妙華拗不過他,也只能謝了他的好意,把人送出門去,她收揀了碗筷,把飯菜放在小鐵鍋裡,趁著天還沒黑她開始縫布。

當然沒有新布料,是舊衣服改的,準備給嬰兒做包被的。

趙蘭珍蹲在一邊用小樹枝在地上比劃著,嘴裡唸唸有詞,“一、二、三……”

她還小,便是有筆都不一定能拿穩,這時候用樹枝正好,也只能學這些非常基礎的東西,她倒也肯學,現在孫菁菁都家去了,她還自己練的有模有樣的。

楊妙華看了就還挺欣慰的,她挺擔心蘭珍會像前世那樣笨笨的,這麼看倒也還好,可能是越小學越好?

她也不太懂,反正如今有機會,能讓蘭珍跟著孫菁菁和於知青這樣的文化人學習一下,薰陶薰陶也挺好。

想到於知青提的回城的事,她又有些感慨。

前世她跟知青接觸的少,完全不知道於書彬的存在,或許是自己沒注意,也或許他根本就沒來這裡,這誰說的清呢?

重活一世,好像很多事都沒變,但好像隱隱中又有很多事都已經變了。也或者,就像他自己說的那樣,前世的他來了但很快就走了,所以她才會一點都沒注意過。

畢竟這樣一個張揚的人,上輩子的楊妙華不可能沒有一點印象。

就看他出手這麼大方,提到回城的也那麼隨意,在別的知青那裡等十年八年都難等到的回城機會,在他口中彷彿大白菜似的。饒是楊妙華沒見識,也知道這絕非一般人。

哦,對了,他還提到打槍,說自己槍法很準。

楊妙華對打槍這種事兒其實沒多大印象,就是很小的時候有點亂,好像聽說有土匪啥的,但經過土改,又加強民兵訓練,這窮山溝也就還好,算得上比較安穩。稍微記憶深刻的也就是她那個死了的親爹還是民兵隊長,有槍,可到如今,農村集中力量搞生產搞農業建設,她這一輩乃至於往下的人,其實都沒怎麼摸過槍,內陸山區,又不在邊疆,說窮是真的窮,說安穩,也算是真的安穩。

就生產隊現在還有些人家裡有槍,也都是一些土獵槍火藥槍,非常落後的,譬如孫大山家那樣的,用於進山打獵。平時基本都用不上。

可這個小於才多大,竟然能摸到槍,還說自己槍法精準,說明還是能經常摸到的,這啥條件啊這得是?

這麼想了一會兒,楊妙華到底是沒啥見識,說白了,她連公社大門往哪邊開都不知道的人,你讓她去想那些更高階更上層的人和事,她也憑空想不出來啊!

反正確定這的確不是一般人就對了。

也難怪這麼快就要走,也是,他們這窮山旮旯,憑啥留住人啊?

楊妙華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往好處想,人家肯留到那個時候,貼補她也夠夠的了,這樣一直補營養,蘭珠生下來指定不能再像上輩子那般讓人操心了。

“媽媽,弟弟動了嗎?”趙蘭珍看到她摸肚子,興沖沖跑過來,把手輕輕放在她肚子上還不算,乾脆把頭也輕輕靠了過來,“沒動呢?弟弟,弟弟!你動一下!”

這幼稚的言語逗得楊妙華眼睛彎彎,連帶聽到那個“弟弟”也沒多在意。

她知道這一胎是女兒,是她的蘭珠,但她也懶得糾正。

蘭珍還這麼小,哪裡就知道什麼弟弟妹妹的,不過都是周圍那些大人說的話影響了而已。

有的譬如趙福安和之前的楊妙華,是真的一心想要兒子,農村就是這樣重男輕女。世道如此,就是偉人說了婦女能頂半邊天也沒用,就他們這山旮旯,什麼都純靠人力,男性勞動力就是比女性強,更別說女人每個月都還有那幾天,有的血太多流不乾淨甚至不能出門幹活。而且女兒都是要嫁出去的,給別人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去了,就算頂住壓力招贅也還是得女人自己生孩子過鬼門關,過不去還不是就沒了……總之哪有兒子靠得住?——也就是重活了這一遭,楊妙華才算是想開了一點,俗稱,認命了。可若真是能自己選擇,楊妙華仍舊想要兒子。這是她刻在骨子裡的念想。

而更多外人嘛,則是看熱鬧。楊妙華她親媽就只生了兩個女兒人就沒了,她大姐上輩子雖然養活了七個兒女,而且後頭三個都是兒子,可目前她大姐也是兩女一兒,再加上她自己現在也就養活了蘭珍一個,之前生個兒子都沒能立住,外人背地裡就難免嘀咕,說她們姐妹都隨了親孃生不出兒子啥的。所以他們當著趙蘭珍的面教她喊楊妙華肚子裡的“弟弟”的時候,更多是抱著一種諷刺的心態。

心窄一點的,都能被這些人的嘲諷氣死。事實也確實如此,上輩子的楊妙華在生了蘭珠後,發現是女兒也是很失望的。那些外人對著蘭珍一句句刻意的“弟弟”更是扎她的心。

想到那些事兒,說不在意楊妙華又有些心氣兒不順——哪怕她已經認命了,可還是會生氣,覺得上蒼不公,她這輩子都沒做過什麼惡事,怎麼就連羅小梅那樣的都能生四個兒子給立住了,反倒是她只能養活三個女兒?要是說她只能生女兒也就罷了,她上輩子可是生了五個孩子,偏偏兩個兒子都夭折了,簡直是剜她的心。這不是老天爺不公是什麼?

“媽媽?”趙蘭珍仰起小臉,小腦袋在楊妙華肚子上輕輕蹭了蹭。

她的心瞬間又暖了起來。

罷了,既然都已經認命了,還去想那些做什麼?何況,羅小梅便是有四個兒子又怎樣?還不如她呢!上輩子她再怎麼討厭女兒們不出息,至少女兒們都還是孝順的。

她摸了摸蘭珍的腦袋,女兒像爹真不是亂說的,上輩子三個女兒都隨了趙福安,個個都很好看,大眼睛雙眼皮,頭髮軟軟的還帶點自來卷,摸著就很舒服。

“蘭珍喜歡認字不?”

趙蘭珍眨眨眼睛,抬起頭來:“喜歡。”

“菁菁嬢嬢好厲害,會好多!我都會寫一二三了,媽媽,你看!”

她說著就隨地撿了根樹枝,比劃著寫起來。

楊妙華早就見識過了,看到還是忍不住笑了:“好,蘭珍也厲害,那跟著菁菁嬢嬢好好學,以後媽媽送你去上小學。”

“可以嗎?真的可以嗎?我要上小學!”

“當然可以,我們蘭珍不僅可以去上小學,只要用心,好好學習,以後還可以讀初中,念高中,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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