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大明帝國以後,和尚出身的朱元章,內心處那一點及其自卑的心態徹底爆發,首當其衝的便是對這個帝國設定下了一系列的制度,最為明顯的就是戶籍方面的。

畢竟一個從平民這種社會底層爬上來的草根皇帝,從內心深處來講,朱元章極其害怕有人會複製且重新走上他的造反稱帝道路,有鑑於此,當做上了皇帝寶座的時候,朱元章第一時間便想出了一個,嚴格限制和禁錮百姓流動的辦法。

那就是路引制度!

即便是數百年後的今天,我們的生活方方面面,依舊能夠感受到朱元章的影響深遠之處,最明顯的就是我們今天的各種證了,比如說我們的身份證是每個人獨一無二的公民身份的證明工具,辦理手續、住店、入學等多種場合都要用到它,若是丟失,我們將會丟掉唯一能證明“我”就是“我”的憑證,給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這種煩惱,並不為現代人“獨享”,古人甚至比我們還惆悵,這不是簡單的補辦問題,而是掉腦袋、連累親朋鄰里的大事。

吳中四大才子祝枝山的老祖宗祝煥文就深刻體會過身份證丟失支配的恐懼。這位祝煥文生活在朱元章時代,他曾前往南京參與燕脂河服徭役,參與開鑿工程。勞役繁重,許多人都倒在崗位上和家人天人永隔了。祝煥文幸運地活了下來,在他準備要回家時,他發現他的身份證“路引”不見了。按照當時的規定“偶失去路引,分該死,莫為謀。”也就說,身份證特別的重要,千萬得保管好,哪怕是無意中弄丟的,也是殺頭的大罪。怎麼辦呢?好心的監工就給他出主意:“當今聖上是英明的,你應該當面跟他說明情況,興許還有一線生機。”也只有死馬當活馬醫了,朱元章聽了後:“既然已經丟了,那就算了吧!”就在他轉身走人時,朱元章大發善心,覺得這個小夥子老實,賞了他二十貫鈔,風風光光回家,左鄰右舍羨慕不已。

然而現實中,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祝枝山的好運。朱元章親自制定的路引政策,自然是要嚴格執行的。路引,相當現代的身份證明。從小飽受飢餓流離的朱元章,他嚮往道德經裡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靜謐社會,他的目標就是要使他的國家保持靜止不變。為此,他確立了裡甲制度、魚鱗黃冊制度,以保障農村能夠自給自足,人口在規定的範圍內活動,實現統治秩序的和諧有序。對於有外出需求的人口,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擁有“路引”才能出門。明初規定,離家100公里以上就需要路引了

明代的路引,寫在一張紙上,上面詳細記錄著持有者的姓名、體貌特徵、籍貫、去向、原由、去期、歸期、所帶物品等等資訊。路引的獲取,需向政府交一筆錢,獲得批准,方才領取,在允許的範圍內活動,在規定的期限內回來撤銷。路引採用堪合的方式驗明真偽,也就是路引上面的官府蓋章只有一半,另一半在官府手中,兩者合二為一才是真的。

明代在各府州縣的關津要害之處建立了無數個巡檢司,機構內部設有巡檢、副巡檢,巡檢司的級別不高,但是責任重大,他們帶領著當地服徭役的老百姓嚴守關卡,負責緝拿盜賊、盤問路人、偵查犯罪、辨別奸邪,保障社會秩序,避免意外發生。越是動亂不安的地方,巡檢司的機構設定越多,檢查也就越嚴密。所以有學者認為,巡檢司最早應該設立在廣西靖江、平樂、南寧等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

巡檢司滲透到全國各地的各個角落,哪怕是窮鄉僻壤。每個經過關卡要道的人都會接受檢查、盤問。沒有路引、路引過期、神情慌張、言語支吾、目光閃爍的人將會視為來歷不明的危險分子,成為重點排查物件,一旦發現不對勁,官府就會進行緝拿。《明律》規定,凡是沒有引文私自偷渡關津的,杖八十;不按照引文規定範圍活動的,杖九十;偷渡邊塞地區的關卡,杖一百,流放三年;偷渡出國,情節最嚴重,直接絞刑。《大誥續編》裡規定,凡是被緝拿歸桉,經過一番盤查後,視情節嚴重程度,或流放或身死,甚至牽連家人。對於勇於揭發檢舉高密的人,政府會給予一定的獎勵。

朱元章制定的路引制度在明代被嚴格地執行。商人常年走南闖北,流動性大,他們是最需要路引的群體。明朝中後期,商品貿易發展更加迅速,人口流動性加大,但管理絲毫沒有因此放鬆。在商人必經之處,相關工作人員會對商人的體貌特徵、資本數目、貨物輕重、執行路線等內容做一個詳細的登記。商人住客店,需要出示路引,店家在官府發放的“店歷”上進行入住資訊登記,定時向政府報告。這樣,官府不僅能掌握人員的流動狀況,還能瞭解商業運營的情況。

我們現在出門旅行,喜歡先做一個旅遊攻略,明代人也是如此。在天啟、崇禎時期,商人們自己寫了一本出行攻略《士商類要》,裡面就特別強調“但凡遠處,先須高引”。出遠門必帶路引,就像今天我們必帶身份證一樣,成為一種共識。因為,除了在重要關口要道有檢查,在鄉村、街道上,也有不定時的檢查,特別是發生盜賊、叛亂事件時。沒有路引,無法說明自身的來歷,後果很嚴重。

有“引”走遍天下,無“引”寸步難行。朱元章制定的路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們的人身自由,刑罰也很嚴苛。但我們不能就此否定了路引制度,正是有了這嚴苛的路引制度,才能在第一時間發現違法犯罪,將其撲滅在萌芽之中,才能防患於未然,才能維護一方的安定,穩定社會秩序。

明朝的《知丁法》和路引制度基本鎖死了正常的社會流動。

《知丁法》規定,天下民眾,只能從事士農工商四個行業,其他行業的人群,都屬於“逸民”。所有民眾都要舉報逸民,如果不舉報,就要連坐法,送到不毛之地的邊疆。

“市村絕不許有逸夫,……若一里之間,百戶之內,見誥仍有逸夫,裡甲坐視,鄰里親戚不拿,其逸夫者,或於公門中,或在市閭里,有犯非為,捕獲到官,逸民處死,裡甲四鄰,化外之遷,的不虛示。

《大誥續編》裡他就一次性幹掉了松江府“逸民”1350名,蘇州府“逸民”1521名;《大誥三編》裡,因為“坐視縱容”了十八名“逸民”,“鎮江坊甲鄰里”又全部被朱元章發配去“搬石砌城”,家破人亡者無數。

工匠、商人外出務工、經商,無論是遠近、水陸,都需要在路引上開具明白,而他們外出,也必須隨身攜帶路引。任何人離鄉百里,都必須持“路引”,即離鄉證明。

在缺乏監控和足夠強大的警衛力量的古代,知丁法可以說從一定層面上可以減少和避免人口流動帶來的犯罪事件!朱元章是中國歷史上為數不多的布衣皇帝,很多人認為朱元章是底層民眾出身,當了皇上之後更應該體恤民情,不會做出殘害底層百姓的事情,但真實的歷史往往不是人們假象的那樣,朱元章的洪武時代是一座人間煉獄。

也許正是因為朱元章出身布衣,他才更知民眾之想,生怕世上再出個李元章、王元章什麼的,“知丁法”就是朱元章“體恤民情”的開始,知丁法規定天下民眾只能從事士、農、工、商這四業,但凡有這四業之外的人,一律視為“逸民”,被認定是“逸民”的人即是要掉腦袋的人。

知丁法的極惡之處遠遠不在於此,朱元章要求天子民“相互識丁”,也就是你必須要知道你的鄰居家有幾口人,除此之外還要知道他們是幹什麼的,如有四業之外的人必須要向衙門舉報,如若隱瞞,一旦被官府查到,“逸民”處死,鄰里連坐,正所謂“一里之間,百戶之內,見誥仍有逸民,裡甲坐視”。

朱元章在“知丁法”的最後一句特意註明“的不虛示”,意思就是告訴民眾我可沒開玩笑。朱元章透過“知丁法”將大明王朝變成了一個特務社會,每年因鄰里舉報死在屠刀之下的人不計其數,在《大誥續編》中就記載著朱元章一次性幹掉松江府1350名“逸民”的事蹟。民眾在如此高壓之下,必定會另尋出路,《大誥續編》還記載了一件十分荒唐的斷指桉。

洪武十九年,福建沙縣幾個農民,以一個叫羅輔的人為首,一共十三個人,聚在一起商量:“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厲害,我等不在四業範圍內謀生,恐要獲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幾根手指,變成殘廢,就沒罪了。”結果被人告發到京城。

朱元章何等聰明,一下子就看透了這些“逸民”的心思,但是人家斷的是自己的手指,這該如何定罪呢?朱元章說道“自殘父母之遺體,是謂不孝;捏詞上謗於朝廷,是謂不臣。”剁自己的手,是不孝;說朝廷“法度好生利害”讓你們沒了活路,是誹謗,是不臣,朱元章下令將這些“奸民”押回原籍梟首示眾,將各家成年男丁族誅,婦女一律流放不毛之地。

如此荒唐的事在洪武時代多如牛毛,親戚鄰里相互告發,父母送子女見官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在《大誥三編》中朱元章親筆寫下的一段記載:

“《大誥》一出,鄰里親戚有所畏罹,其蘇、松、嘉、湖、浙東、江東、江西,有父母親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其有親戚影射,四鄰擒獲到官者,本人梟令,田產入官,人口發往化外,如此者多矣。”

朱元章雖有感嘆,但實在沒有想明白這些子民為何會走上自殘身體的地步,廟堂有病,江湖飲藥,細數大明王朝幾百年,也許沒有一位皇帝真正的想過這個問題。

在這樣嚴酷而又極其陰森的法律制度之下,即便沒有大量監控的存在,張丹青要找這麼一個人,自然也變得非常輕鬆起來,在他的授意和下令之下,大量的護衛,拿著楊進的畫像,沿途各個關卡和客棧進行仔細的搜查和盤問,很快便問出了非常令人欣喜的結果。

這些個護衛一不做二不休,毫不猶豫的便把這些客棧以及,半掛,包括各個關卡的看守兵丁全部給帶了回來,並交由張丹青統一審問。

畢竟楊進等人,不管透過關卡還是入住客棧,都必須要用到戶籍和路引,像他這種有身份的人還需要用到官碟文冊,再加上不管是楊進還是他身邊的這些護衛都是外地人,一水的外地方言就更加的容易引人注目了。這麼多人出現在大街小巷,透過各個關卡,自然給人的印象非常深刻。

還不等張丹青親自動手和參與,廖忠體貼的替他問清了所有的來龍去脈,原來楊進等人,離開了洪澤湖湖面之後,並沒有直接向東進發,甚至這些人壓根就沒有進入過兩淮地面,而是直接調轉方向打到回京城了!

這樣的行徑軌跡,忍不住的讓張丹青滿臉浮疑起來,忍不住的懷疑自己的智商,受到了極大的侮辱和嚴重傷害!這個巡鹽御史楊進究竟葫蘆裡賣的什麼藥?不按照朝廷的指示來到清河縣辦公,反而直接毫不猶豫的帶著人馬打道回府,並且讓自己的復位化整為零,一個個的獨自行動!

怎麼看都透露著,些許奇怪和讓人不解!

一連一個早上,張丹青都沒想明白這其中的關竅和可能性!

直到廖忠緊急的從門外闖了進來,並帶來了一個震驚的訊息:

淮王朱允熥,在朝堂上被人勐烈彈劾了,說是巡鹽御史楊進意外失蹤,數百護衛隊全部消失!有人嚴重懷疑淮王暗中謀害欽差隊伍!強烈要求皇帝將懷淮王拘拿到京,撤藩查辦!

此時張丹青才反應過來,原來是這樣啊!原來朝廷之意,醉翁不在酒!

好一個賊喊捉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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